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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央行:地方債納入國庫現金管理質押品範圍

發稿時間:2015-07-15 00: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財政部、央行日前聯合發文,將地方政府債(zhai) 券納入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和地方國庫現金管理質押品範圍,地方債(zhai) 作為(wei) 質押品時,按存款金額的115%質押。
 
  通知稱,在國債(zhai) 基礎上,增加地方政府債(zhai) 券作為(wei) 國庫現金管理商業(ye) 銀行定期存款質押品。參與(yu) 中央和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商業(ye) 銀行取得國庫定期存款,以記賬式國債(zhai) 或地方政府債(zhai) 券現券作為(wei) 質押。地方政府債(zhai) 券不受發行主體(ti) 的限製,可以跨地域質押。
 
  所謂國庫現金管理商業(ye) 銀行定期存款,是指為(wei) 了充分利用中央國庫現金,財政部委托中央銀行把中央國庫中的現金貸給銀行,銀行用國庫券作為(wei) 借款質押品。當貸款到期時,中央銀行負責收回貸款和利息,向銀行歸還質押品。也可以理解為(wei) 商業(ye) 銀行利用符合條件的質押品獲得流動性的一種方式。
 
  民生固收分析師李奇霖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此次將地方政府債(zhai) 納入國庫現金管理質押品範圍,源自今年5月三部委聯合印發的《2015年采用定向承銷方式發行地方政府債(zhai) 券通知》,通知提出地方政府債(zhai) 券納入中央國庫現金管理和試點地區地方國庫現金管理的抵押品範圍。
 
  中債(zhai) 資信公用事業(ye) 部技術負責人宋偉(wei) 健表示:“這是允許銀行把自己持有的地方政府債(zhai) 質押給央行以獲得流動性,有助於(yu) 提升地方債(zhai) 流動性,提高銀行認購熱情。”
 
  根據中債(zhai) 資信統計,自今年5月18日2015年地方債(zhai) 發行正式啟動以來,截至7月13日,已發行的地方債(zhai) 總量已達到217期、11086.97億(yi) 元。
 
  “可以預見,今年地方債(zhai) 最後發行的總規模會(hui) 很大,而目前地方債(zhai) 流動性較差,允許將其納入國庫現金管理質押品範圍後,銀行可以將地方債(zhai) 占用的配置資金重新釋放,獲得流動性來進行其他回報較高的資產(chan) 的配置。”宋偉(wei) 健稱。
 
  財政部財科所研究員李全表示:“將地方債(zhai) 納入國庫現金管理,短期內(nei) 將會(hui) 影響金融市場的流動性預期,從(cong) 而有利於(yu) 資本市場企穩回升,更重要的是,該政策對化解地方債(zhai) 務問題提供了流動性基礎。”
 
  通知稱,在質押計價(jia) 與(yu) 比例上,中央和地方國庫現金管理商業(ye) 銀行定期存款質押品按債(zhai) 券麵值計價(jia) ,國債(zhai) 、地方政府債(zhai) 券分別按存款金額的105%、115%質押。
 
  地方政府債(zhai) 券的質押比例高出國債(zhai) 10個(ge) 百分點,而國債(zhai) 的質押比例由之前的120%下降到105%。對此,李奇霖稱,質押成本降低,質押品範圍增加,在政府鼓勵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背景下,國庫現金定存的規模有望增加。
 
  “5月份地方政府債(zhai) 券發行以來,發行利率一直是緊貼發行下限,幾乎與(yu) 國債(zhai) 持平,這樣的趨勢可能還要持續下去。目前財政部已經批準了2萬(wan) 億(yi) 的地方政府債(zhai) 務置換,這2萬(wan) 億(yi) 的地方政府債(zhai) 券有強烈的增加流動性的需求。”李奇霖認為(wei) :“雖然國債(zhai) 在質押比例上更低,但是考慮到地方政府債(zhai) 券的規模以及二級市場的冷淡,115%的質押比例下商業(ye) 銀行可能仍然更傾(qing) 向於(yu) 選擇地方政府債(zhai) 券作為(wei) 質押品,而將國債(zhai) 投入到流動性更強的市場中。”
 
  此外,宋偉(wei) 健強調,考慮到國庫現金管理的目的、原則和操作規則,以及央行貨幣政策的特點,它不意味著中央銀行將因此開展相對應特定額度的流動性的投放,這次地方債(zhai) 納入質押品範圍並不能理解為(wei) 量化寬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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