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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換並不遙遠 將推QDII2試點

發稿時間:2015-06-12 00:00:00   來源:上海證券報  

     央行11日發布的《人民幣國際化報告(2015年)》指出,目前中國距實現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dui) 換的目標並不遙遠,下一步將進一步推動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dui) 換改革,打通個(ge) 人跨境投資的渠道,考慮推出合格境內(nei) 個(ge) 人投資者(QDII2)境外投資試點。
 
  我國於(yu) 1996年實現經常項目可兌(dui) 換後即開始穩步推進資本項目可兌(dui) 換。2014年,我國順利推出滬港股票市場交易互聯互通機製,便利境外機構在境內(nei) 發行人民幣債(zhai) 券,進一步簡化資本項目外匯管理,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dui) 換繼續穩步推進。
 
  最新數據顯示,滬港通試點啟動以來,運行情況總體(ti) 平穩有序,社會(hui) 各方反應積極正麵,整體(ti) 符合預期。截至2015年5月末,滬股通累計成交7781億(yi) 元,日均成交63億(yi) 元,總額度已使用1509億(yi) 元(占50.31%);港股通累計成交3487億(yi) 元,日均成交28.82億(yi) 元,總額度已使用965億(yi) 元(占38.60%)。
 
  報告指出,今年我國將進一步推動人民幣資本項目可兌(dui) 換改革:一是打通個(ge) 人跨境投資的渠道,考慮推出合格境內(nei) 個(ge) 人投資者(QDII2)境外投資試點;二是完善滬港通和推出深港通,允許非居民在境內(nei) 發行除衍生品外的金融產(chan) 品;三是修訂外匯管理條例,取消大部分事前審批,建立有效的事後監測和宏觀審慎管理製度;四是提高境外機構投資者投資我國資本市場便利性;五是繼續便利人民幣國際化,消除不必要的政策壁壘和提供必要的基礎設施;六是做好風險防範。
 
  與(yu) 此同時,人民幣跨境投融資渠道將進一步拓寬。支持境外機構境內(nei) 發行人民幣債(zhai) 券。在宏觀審慎和微觀審慎原則框架下,穩妥擴大境內(nei) 企業(ye) 境外借用人民幣試點範圍。簡化管理程序,逐步豐(feng) 富境外機構投資境內(nei) 銀行間債(zhai) 券市場主體(ti) 類型,穩步擴大投資規模。支持人民幣計價(jia) 結算的國際原油期貨盡快上線。逐步放寬境內(nei) 機構境外發行人民幣債(zhai) 券限製。
 
  此外,人民幣作為(wei) 儲(chu) 備貨幣規模將進一步增加。推動人民幣加入特別提款權(SDR)貨幣籃子。積極支持境外央行類機構將人民幣資產(chan) 納入其外匯儲(chu) 備。研究取消境外央行類機構投資境內(nei) 銀行間債(zhai) 券市場的額度限製,允許境外央行類機構自主選擇人民銀行或銀行間市場結算代理人代理其投資銀行間債(zhai) 券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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