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發文破除“以藥補醫”
發稿時間:2015-05-18 00: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城市公立醫院綜合改革試點指導意見》,要求破除以藥補醫機製,試點城市所有公立醫院推進醫藥分開,采取綜合措施切斷醫院和醫務人員與(yu) 藥品間的利益鏈,完善醫藥費用管控製度,嚴(yan) 格控製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到2017年,總體(ti) 上個(ge) 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降低到30%以下。
根據《意見》要求,改革試點城市由2014年的34個(ge) 增加到今年的100個(ge) ,2017年所有地級以上城市都將全麵推進公立醫院改革。
《意見》提出,破除以藥補醫機製,試點城市所有公立醫院推進醫藥分開,積極探索多種有效方式改革以藥補醫機製,取消藥品加成(中藥飲片除外)。按照《意見》提出的目標,降低藥品和衛生材料收入的比重,2017年試點城市公立醫院藥占比(不含中藥飲片)總體(ti) 降到30%左右;百元醫療收入(不含藥品收入)中消耗的衛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同時,通過調整醫療服務價(jia) 格、加大政府投入、改革支付方式、降低醫院運行成本等,建立科學合理的補償(chang) 機製。采取綜合措施切斷醫院和醫務人員與(yu) 藥品間的利益鏈,完善醫藥費用管控製度,嚴(yan) 格控製醫藥費用不合理增長。將公立醫院補償(chang) 由服務收費、藥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補助三個(ge) 渠道改為(wei) 服務收費和政府補助兩(liang) 個(ge) 渠道。《意見》明確,在保證公立醫院良性運行、醫保基金可承受、群眾(zhong) 整體(ti) 負擔不增加的前提下,試點城市要在2015年製定出台公立醫院醫療服務價(jia) 格改革方案。
此外,根據改革目標,2017年個(ge) 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例將降低到30%以下。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專(zhuan) 家認為(wei) ,實現這一目標的同時應減輕個(ge) 人的直接負擔。
衛生總費用是指一定時期全社會(hui) 籌集和使用的衛生資源總量,從(cong) 籌資的角度看,衛生總費用由個(ge) 人衛生支出、政府衛生支出和社會(hui) 衛生支出三部分組成,而衡量一個(ge) 國家居民醫藥費用負擔大小的方法,通常是看居民個(ge) 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該指標越小意味著居民負擔越小,反之則意味著居民負擔越大。2000年左右,我國居民個(ge) 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曾高達60%,新醫改之後,我國個(ge) 人衛生支出占衛生總費用的比重已經由2008年的40.4%下降到2012年的34.4%。雖然個(ge) 人支出相對衛生支出逐年下降,但個(ge) 人絕對衛生支出卻在逐年上漲。從(cong) 實際支出金額看,個(ge) 人衛生支出的金額從(cong) 2008年的5875.86億(yi) 元上升到2012年的9654.55億(yi) 元,增加了3778.69億(yi) 元,較2008年上漲了64.31%。
“隨著國家經濟增長,物價(jia) 攀升,醫療價(jia) 格也會(hui) 上升。因此在政府大量增加醫療補貼投入的同時,如果公立醫院改革沒有跟上,個(ge) 人醫療費用還會(hui) 不斷上漲。”因此,專(zhuan) 家認為(wei) ,控製醫藥費用增長是解決(jue) 個(ge) 人“看病貴”問題的著力點。而解決(jue) 看病貴問題,必須破除以藥補醫機製,取消藥品加成,並重建公立醫院補償(chang) 機製,使公立醫院真正回歸到公益性的軌道上來。
北京協和醫學院公共衛生學院院長劉遠立表示,長期以來,公立醫院三個(ge) 渠道籌資的方式存在若幹弊端,一是逼迫醫療行業(ye) 成為(wei) 商品銷售行業(ye) ;二是讓醫院與(yu) 廠商形成利益共同體(ti) ,而不是與(yu) 患者成為(wei) 利益共同體(ti) ;三是供方誘導需求的存在促使醫療費用上漲,造成不少社會(hui) 資源不必要的消耗;四是增加病人遭受“醫療傷(shang) 害”的風險;五是提供了容易滋生行業(ye) 腐敗的溫床。因此,公立醫院改革的最大“手術”是破除以藥補醫機製,與(yu) 此同時,通過適當提高服務收費和政府補貼這兩(liang) 道閘門,通過醫保支付銜接,從(cong) 而在一定程度上解決(jue) 取消藥品加成後公立醫院收入減少的問題。
“破除以藥補醫機製是扭轉公立醫院逐利行為(wei) 的突破口,也是深化城市公立醫院改革必須要解決(jue) 的首要問題。”國務院醫改辦負責人表示,未來會(hui) 落實政府的保障責任,落實財政對公立醫院基本建設、設備購置、重點學科發展、人員培訓、公共衛生、符合國家規定的離退休人員費用和政策性虧(kui) 損等方麵的投入政策,建立可持續的補償(chang) 機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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