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新型城鎮化試點擬擴容 投資加速器升檔
發稿時間:2015-05-15 00:00:00 來源:21世紀經濟報道
核心摘要
發改委一位官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今年國家將在江蘇、安徽兩(liang) 省和寧波等62個(ge) 城市(鎮)開展第一批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基礎上繼續擴大試點範圍,具體(ti) 擴大多少個(ge) 試點還未確定,試點方案仍在研究,初步考慮第二批試點內(nei) 容將比第一批有所增加。“第二批試點的內(nei) 容將在《試點方案》的基礎上,增加一些新內(nei) 容,具體(ti) 內(nei) 容還要進一步研究。”他說。
本報記者王爾德北京報道
2015年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路線圖已經明晰。
5月13日,發改委召開了全國發改係統深入實施《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重點工作電視電話會(hui) ,部署了2015年推進新型城鎮化的重點工作。
會(hui) 議提出,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要突出用好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這個(ge) 抓手,將一些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和重大政策向試點地區傾(qing) 斜,適時擴大試點範圍。
會(hui) 議強調,今年以來我國經濟形勢十分嚴(yan) 峻複雜,經濟下行壓力還在加大,穩增長要在擴大內(nei) 需上挖潛力,要向強化創新要活力、向深化改革要紅利,新型城鎮化既是消費需求的“倍增器”,也是投資需求的“加速器”,是促進創新創業(ye) 、深化改革的綜合平台。
對此,發改委一位官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介紹,今年國家將在江蘇、安徽兩(liang) 省和寧波等62個(ge) 城市(鎮)開展第一批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基礎上繼續擴大試點範圍,具體(ti) 擴大多少個(ge) 試點還未確定,試點方案仍在研究,初步考慮第二批試點內(nei) 容將比第一批有所增加。
試點範圍擴大
上述會(hui) 議提出,2015年要著眼於(yu) 解決(jue) 好“三個(ge) 1億(yi) 人”問題,以人的城鎮化為(wei) 核心,以中小城市發展和新型城市建設為(wei) 重點,實施“一融雙新”工程、開展20項重點工作,力爭(zheng) 在農(nong) 民工融入城鎮、新生中小城市培育、新型城市建設上取得新突破。
前述受訪發改委官員解釋,所謂“一融雙新”就是“農(nong) 民工融入城鎮、新生中小城市培育、新型城市建設”,這是對2015年城鎮化工作重點的一個(ge) 新概括。“今年計劃開展的20項重點工作,還有待進一步研究確定。”
會(hui) 議強調,推進新型城鎮化工作,要突出用好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這個(ge) 抓手。根據今年2月4日印發的《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方案》(下稱《試點方案》),國家提出在江蘇、安徽兩(liang) 省和寧波等62個(ge) 城市(鎮)開展“62+2”的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
在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之外,地方也在積極開展省級試點。例如河北省,河北省在石家莊、定州和張北縣三個(ge) 國家試點之外,也在今年確定了17個(ge) 省級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
這17個(ge) 試點包括兩(liang) 個(ge) 設區市(張家口市、衡水市)、4個(ge) 省直管縣、市(辛集市、遷安市、平泉縣、任丘市)、4個(ge) 縣、市(威縣、安國市、涉縣、易縣)和7個(ge) 建製鎮(石家莊市鹿泉區銅冶鎮等鎮)。
“會(hui) 議提出要適時擴大試點範圍,一方麵我們(men) 要在今年擴大國家新型城鎮化綜合試點的範圍,另一方麵也要更多地鼓勵地方去在省級層麵開展試點。”前述發改委官員分析。
試點內(nei) 容增加
“第二批試點的內(nei) 容將在《試點方案》的基礎上,增加一些新內(nei) 容,具體(ti) 內(nei) 容還要進一步研究。”前述發改委官員介紹。
根據《試點方案》,新型城鎮化綜合主要試點五項內(nei) 容,具體(ti) 包括:建立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擔機製;建立多元化可持續的城鎮化投融資機製;改革完善農(nong) 村宅基地製度;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創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綜合推進體(ti) 製機製改革創新。
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獲悉,基於(yu) 上述五項試點內(nei) 容,國家將出台相關(guan) 的配套政策,目前已經明確的主要有兩(liang) 項,一是農(nong) 村宅基地製度改革試點方案,二是財政轉移支付與(yu) 農(nong) 業(ye) 轉移人口市民化掛鉤的具體(ti) 辦法。
“這兩(liang) 項政策都還未出台,但它們(men) 都已經列入了今年深化改革的重點任務清單,希望它們(men) 都能早日出台。”前述發改委官員介紹。
一位地方政府官員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在農(nong) 村宅基地和財政轉移支付這兩(liang) 項配套政策之外,更應關(guan) 注居住證管理製度的改革,這不僅(jin) 關(guan) 係到人的基本權利,也關(guan) 係到新常態之下如何促使勞動力自由流動,實現新的人口紅利。
去年12月4日,國務院法製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向社會(hui) 征求意見。
“這份征求意見稿不太令人滿意。《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所確定的居住證改革的兩(liang) 個(ge) 核心要求,在《征求意見稿》中也沒有得到體(ti) 現和落實。”一位接近發改委的專(zhuan) 家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分析。
這位專(zhuan) 家介紹,這兩(liang) 個(ge) 核心的改革要求為(wei) :建立健全與(yu) 居住年限等條件相掛鉤的基本公共服務提供機製,並作為(wei) 申請登記居住地常住戶口的重要依據;城鎮流動人口暫住證持有年限累計進居住證。“希望國家在製定《居住證管理辦法》的過程中,能夠貫徹這兩(liang) 項要求。”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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