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救助年內實現城鄉一體化
發稿時間:2015-05-05 00: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hui) 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保監會(hui) 等部門近日出台《關(guan) 於(yu) 進一步完善醫療救助製度全麵開展重特大疾病醫療救助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年內(nei) 實現城鄉(xiang) 醫療救助製度整合。
專(zhuan) 家認為(wei) ,近年來,隨著社會(hui) 救助範圍不斷擴大,救助項目、涉及部門不斷增多,救助重複、遺漏現象普遍,社會(hui) 救助“碎片化”問題突出。隨著一係列政策出台實施,“碎片化”整合已開始破冰,城鄉(xiang) 一體(ti) 化的綜合型社會(hui) 救助製度全麵實施是2015年最值得期待的社保改革之一。
進程年內(nei) 整合城鄉(xiang) 醫療救助製度
根據《意見》要求,各地要在2015年底前,將城市醫療救助製度和農(nong) 村醫療救助製度整合為(wei) 城鄉(xiang) 醫療救助製度。在做好低保對象和特困供養(yang) 人員救助的基礎上,逐步擴大對象範圍,重點加大對重病、重殘兒(er) 童的救助力度。規範門診救助工作。重點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政策範圍內(nei) 住院費用中,對經基本醫療保險、城鄉(xiang) 居民大病保險及各類補充醫療保險、商業(ye) 保險報銷後的個(ge) 人負擔費用,在年度救助限額內(nei) 按不低於(yu) 70%的比例給予救助。
同時,合理確定救助標準。加強醫療救助與(yu) 相關(guan) 醫療保障製度的銜接,確保城鄉(xiang) 居民大病保險覆蓋所有貧困重特大疾病患者,幫助所有符合條件的困難群眾(zhong) 獲得保險補償(chang) 和醫療救助。要科學測算資金需求,加大財政投入。做到醫療救助與(yu) 相關(guan) 信息管理平台互聯互享、公開透明,健全“一站式”即時結算。落實有關(guan) 財稅優(you) 惠、費用減免等政策,支持、引導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醫療救助。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提出資助參保參合。明確了對重點救助對象參加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或新型農(nong) 村合作醫療的個(ge) 人繳費部分進行補貼,特困供養(yang) 人員給予全額資助,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員給予定額資助,保障其獲得基本醫療保險服務。具體(ti) 資助辦法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經濟社會(hui) 發展水平和醫療救助資金籌集情況等因素研究製定。
事實上,統籌城鄉(xiang) 社會(hui) 救助發展已經被確定為(wei) 改革思路,未來將進一步實現城鄉(xiang) 居民在社會(hui) 救助方麵權利公平、機會(hui) 公平、規則公平。
去年頒布的《社會(hui) 救助暫行辦法》中,所列的各項救助製度到監督管理和法律責任均已不再區別城鄉(xiang) 二元結構。民政部部長李立國表示,要穩步提高社會(hui) 救助保障水平,縮小城鄉(xiang) 社會(hui) 救助差距。鼓勵城鄉(xiang) 差別小的地方、有條件的地方,在逐步縮小城鄉(xiang) 救助標準和補助水平的基礎上,逐步達到城鄉(xiang) 標準和補助水平的一致。不過,統籌城鄉(xiang) 發展並不意味著城鄉(xiang) 救助水平完全一致,因為(wei) 財產(chan) 、收入來源、經營條件以及消費支出等條件不同,城鄉(xiang) 救助標準和水平完全統一還有一個(ge) 曆史過程。
問題社會(hui) 救助“碎片化”嚴(yan) 重
長期以來,我國社會(hui) 救助領域存在“碎片化”的特點,如何將“碎片化”的做法整合起來,統籌保障困難群眾(zhong) 基本生活,已經成為(wei) 亟待解決(jue) 的問題。
“就社會(hui) 救助工作來說,建立一套打破‘碎片化’、逐步實現‘一體(ti) 化’的救助製度勢在必行。”一位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的專(zhuan) 家表示,我國社會(hui) 救助製度主要分為(wei) 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yang) 、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ye) 救助、臨(lin) 時救助等八類,並由多個(ge) 部門分頭負責。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yang) 、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臨(lin) 時救助等五類由民政部門負責,其中的醫療保險又由人社部、衛計委負責;教育救助由教育部門負責;住房救助由住建部門負責;就業(ye) 救助由人社部門負責。一些地方還建立了司法救助、取暖救助等製度,“可以說,社會(hui) 救助不僅(jin) 體(ti) 係碎,而且分支碎;不僅(jin) 麵上碎,而且點上碎”。
隨著社會(hui) 保障製度的全麵建立和社會(hui) 救助分類越來越細、覆蓋麵越來越寬、受助人群越來越多,九龍治水、政出多門將導致救助的對象、標準、程序、目標等諸多方麵難以有效銜接,多頭救助、遺漏救助、重複救助等現象不可避免。
事實上,社會(hui) 救助“碎片化”可能導致一些麵向特定群體(ti) 的保障製度安排不能真正覆蓋該群體(ti) 的全體(ti) 成員。“從(cong) 現實出發,一些製度對特定群體(ti) 還未做到全覆蓋。例如,在社會(hui) 救助中,低保製度雖然號稱已經實現了應保盡保,但因實踐中存在冒領、優(you) 親(qin) 厚友等現象,一些地方客觀上存在符合條件者還未申請到低保的現象。”中國人民大學教授鄭功成表示,社會(hui) 救助應全麵托底,將貧困線下的城鄉(xiang) 居民以及有急難救助需求的城鄉(xiang) 居民悉數納入並施以援助,不再有任何人因生計困難而陷入絕境。
隨著一係列政策出台,“碎片化”整合已經在政策層麵破冰。在國家層麵,國務院已經批準建立了由民政部門牽頭、有關(guan) 部門配合的全國社會(hui) 救助工作部際聯席會(hui) 議。在地方層麵,絕大多數省份也已經建立了由地方政府領導、民政牽頭、有關(guan) 部門配合的協調機製。
李立國此前表示,未來將通過建立和完善社會(hui) 救助工作協調機製,理順各類製度間的銜接,使得各類製度作用得到充分發揮。“推進社會(hui) 救助保障一體(ti) 化建設,構建惠及全民、重點突出、資源優(you) 化、公平有效的城鄉(xiang) 社會(hui) 救助保障體(ti) 係,穩步提高社會(hui) 救助保障水平和公平性,讓人民群眾(zhong) 共享改革開放紅利,是破解城鄉(xiang) 二元結構,推進城鄉(xiang) 統籌發展的有效途徑”。
建議理順救助機製推進一體(ti) 化
社科院近日發布的《社會(hui) 保障綠皮書(shu) :中國社會(hui) 保障發展報告》,將城鄉(xiang) 一體(ti) 化的綜合型社會(hui) 救助製度全麵實施,列為(wei) 2015年最值得期待的五項社保改革之一。報告提出,以過去各項社會(hui) 救助為(wei) 基礎,以2014年國務院頒布的《社會(hui) 救助暫行辦法》及促進慈善事業(ye) 發展的政策性文件為(wei) 基本依據,社會(hui) 救助打破了城鄉(xiang) 分割格局,建立了民政部門主導的部際協調機製,社會(hui) 救助領域項目分割、政策分割、資源分割的狀態有望自2015年起發生改變,是這一製度走向成熟、定型的重要年份。
專(zhuan) 家建議,未來以社會(hui) 救助經辦機構為(wei) 依托,盡快建立健全“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製,切實暢通救助申請和受理渠道,優(you) 化工作流程,及時受理、轉辦申請救助事項。同時,要解決(jue) 社會(hui) 救助各管理部門內(nei) 部“碎”的問題,需要采取科學有效的辦法,逐步進行整合,努力化“大碎”為(wei) “小碎”,化“多片”為(wei) “少片”,不斷推進內(nei) 部救助“一體(ti) 化”。
對於(yu) 未來社會(hui) 救助體(ti) 係改革,中國人民大學中國社會(hui) 保障研究中心副主任楊立雄認為(wei) ,應完善《社會(hui) 救助暫行辦法》各項救助製度的運行機製,改進城鄉(xiang) 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製度的瞄準機製、待遇調整的城鄉(xiang) 統籌。同時,加強社會(hui) 救助法治建設,適時出台《社會(hui) 救助法》和《社會(hui) 慈善法》。進一步加大扶貧保障力度。完善城鄉(xiang) 低保製度,逐步強化服務保障和實物保障功能。深化社會(hui) 救助製度改革,理順低保與(yu) 專(zhuan) 項救助的關(guan) 係。加大社會(hui) 救助財政投入,逐步提升社會(hui) 救助水平。強化社會(hui) 救助“救急難、托底線”的兜底功能。他表示:“相對社會(hui) 保險,社會(hui) 救助無論在保障人數、基金支出方麵都較小,但是其作用卻不可替代。即使在發達國家,社會(hui) 救助支出仍然占有較高比例,尤其是在經濟發展放緩時,陷入貧困的人數增加,社會(hui) 救助受益人數也會(hui) 相應增加。”
此外,在社會(hui) 救助與(yu) 社會(hui) 福利服務領域,僅(jin) 有政府供給難以滿足城鄉(xiang) 居民有需要者的全部需求,而慈善事業(ye) 恰恰是最好的補充。鄭功成認為(wei) ,慈善事業(ye) 所募集的資源能夠彌補政府社會(hui) 救助資源的不足,慈善組織的服務更可以滿足有需要者的個(ge) 性化需求,這是政府無法做到的。因此,沒有慈善事業(ye) 的配合,社會(hui) 救助與(yu) 社會(hui) 福利事業(ye) 的功效會(hui) 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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