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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部委聯合出台意見重大水利工程向社會資本開放

發稿時間:2015-03-30 00: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近日,國家發改委、財政部和水利部聯合出台《關(guan) 於(yu) 鼓勵和引導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的實施意見》。
 
  水利部規劃計劃司常務副司長汪安南說,水利具有很強的公益性,且投資規模大、建設周期長、盈利能力弱,主要以政府投資為(wei) 主,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程度較低,目前不足水利總投資的20%。由於(yu) 投資補助、財政貼息、價(jia) 格機製等配套政策不夠細化,社會(hui) 資本進入水利領域的意願總體(ti) 不強。
 
  《意見》明確,除法律、法規、規章特殊規定的情形外,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一律向社會(hui) 資本開放。隻要是社會(hui) 資本,包括符合條件的各類國有企業(ye) 、民營企業(ye) 、外商投資企業(ye) 、混合所有製企業(ye) ,以及其他投資、經營主體(ti) 願意投入的重大水利工程,原則上應優(you) 先考慮由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建設和運營。但綜合水利樞紐、大城市供排水管網的建設經營需按規定由中方控股。
 
  同時,《意見》提出建立健全政府和社會(hui) 資本合作(PPP)機製,鼓勵社會(hui) 資本以特許經營、參股控股等多種形式參與(yu) 重大水利工程建設運營。對公益性較強、沒有直接收益的河湖堤防整治等水利工程建設項目,可通過與(yu) 經營性較強項目組合開發、按流域統一規劃實施等方式,吸引社會(hui) 資本參與(yu) 。
 
  《意見》重點從(cong) 政府投資引導、財政補貼、價(jia) 格機製、政策性金融、水權製度改革等方麵提出了優(you) 惠和扶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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