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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權抵押壞賬將獲地方財政兜底

發稿時間:2015-02-27 00: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在四川多地采訪獲悉,四川省將在2015年開展全麵性農(nong) 村產(chan) 權抵押融資試點工作。而針對市場普遍擔憂的壞賬風險問題,四川省將在各試點地區建立農(nong) 村產(chan) 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chang) 資金,用於(yu) 補償(chang) 農(nong) 村產(chan) 權直接抵押貸款經逾期清收無法收回的損失中應由政府分擔的部分。而該資金的設立比例為(wei) 地方財政承擔70%,金融機構承擔30%。

  專(zhuan) 家表示,中央關(guan) 於(yu) 農(nong) 權抵押融資的頂層設計尚待出爐,在目前各地已嚐試的壞賬風險緩衝(chong) 機製中,也有部分地區提出建立由借款主體(ti) 、金融機構和當地政府共同承擔損失的風險分擔體(ti) 係,但是政府承擔的比例都沒有四川省這麽(me) 大。由於(yu) 現在這類抵押融資的風險並沒有集中爆發的案例,目前各地試點的風險保障資金運行都還算正常,如果一旦運行走偏,會(hui) 嚴(yan) 重打擊政府未來支持這項新型業(ye) 務的信心。因此,建議中央有關(guan) 部門在今年推出的農(nong) 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nong) 民住房財產(chan) 權的兩(liang) 權抵押貸款試點方案中,明確抵押融資風險補償(chang) 資金的分擔比例。

  農(nong) 村產(chan) 權中最大一塊“肥肉”當屬農(nong) 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按照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的要求,目前全國已有19個(ge) 省的相關(guan) 地區正在開展農(nong) 村土地經營權抵押類貸款試點,涉及機構包括中國郵政儲(chu) 蓄銀行及各地城商行等。與(yu) 此同時,國有大行也開始瞄準這項業(ye) 務,工行、建行甚至國家開發銀行都在這一領域有試點打算。一般情況下,如果承租人因經營狀況無法改善,長期難以償(chang) 還貸款,金融機構會(hui) 將土地經營權在當地農(nong) 村產(chan) 權交易中心進行轉讓,用通過轉讓得到的租金來償(chang) 還貸款。這和最初製定政策時,有關(guan) 專(zhuan) 家所預期的債(zhai) 權人不取得承包方地位,隻以土地經營獲得的農(nong) 產(chan) 品收入優(you) 先受償(chang) ,是有一定不同的。

  而這也引出了這項業(ye) 務在實踐中最主要的風險,中央農(nong) 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辦公室主任陳錫文此前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土地的經營權是可以流轉的,如果流轉之後的經營權再用於(yu) 抵押,當出現承租人因還不起銀行錢而跑路時,就會(hui) 出現原有土地承包人和銀行都拿不回土地的局麵。有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去年在山東(dong) 某地,有農(nong) 戶把全村的土地經營權都流轉過來,隨後發現還不上200多萬(wan) 元抵押貸款,就選擇了“跑路”。而這並非個(ge) 案,有消息稱,武漢市也處理了數起這種案例,涉案方包括龍頭企業(ye) 、專(zhuan) 業(ye) 合作社等貸款主體(ti) ,有些甚至已經鬧到法院,但因為(wei) 法律規定並不明確,《擔保法》仍禁止耕地、宅基地、自留地使用權抵押,因此這些糾紛目前處置情況仍不明。

  多位金融機構的相關(guan) 負責人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坦言,壞賬風險和法律缺位是目前金融機構涉水這項領域的最大擔憂,很多金融機構雖然眼饞這項新興(xing) 業(ye) 務,但遲遲不肯介入。為(wei) 了打消金融機構和農(nong) 民的疑慮,記者了解到,為(wei) 防範金融風險及農(nong) 民失地風險,各地都探索出不少創新性做法,重慶市、吉林省、湖北省等多個(ge) 省市都設立了農(nong) 村產(chan) 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chang) 基金,由借款主體(ti) 、金融機構和當地政府共同承擔損失風險。

  在四川,農(nong) 村產(chan) 權抵押融資試點的基本理念是“銀農(nong) 合作、銀政結合”,地方政府被要求納入試點的體(ti) 係內(nei) 。在四川省農(nong) 工委此前發布的文件中,要求進一步健全政府性農(nong) 業(ye) 融資擔保機製,鼓勵民間涉農(nong) 融資擔保公司為(wei) 農(nong) 村產(chan) 權抵押融資開展擔保服務。而作為(wei) 配套的風險補償(chang) 政策,試點地方政府被要求出資70%建立農(nong) 村產(chan) 權抵押融資風險補償(chang) 資金,省財政根據試點地方政府實際分擔補償(chang) 情況給予適當補償(chang) 。

  中國郵政儲(chu) 蓄銀行宜賓市分行有關(guan) 負責人告訴記者,金融機構很難獨立解決(jue) 試水農(nong) 權抵押融資業(ye) 務的風險問題,而現在如果在四川省出現了壞賬,就先由風險補償(chang) 金對債(zhai) 權人進行優(you) 先償(chang) 還,待到處置土地後再按比例將資金歸還政府,所以風險補償(chang) 金的建立能讓金融機構更加放心。除此之外,郵儲(chu) 銀行還計劃把保險機構納入合作體(ti) 係,希望未來能創新出與(yu) 農(nong) 村產(chan) 權抵押融資緊密相關(guan) 的保險產(chan) 品。另外,按照四川省的規劃,農(nong) 村產(chan) 權抵押融資貸款額度和期限都是很有限的,貸款期限為(wei) 1到3年,貸款金額上限為(wei) 200萬(wan) 元,這既能滿足相當一部分借款人的資金需求,對壞賬風險也有一定的抑製作用。

  “金融機構當然都希望有個(ge) 第三方共同分擔風險,而在目前各地的風險緩衝(chong) 機製中,這個(ge) 第三方可謂百花齊放,各種主體(ti) 都有,但是政府‘兜底’給予金融機構的底氣就更足了。”一位不願具名的專(zhuan) 家告訴記者,然而如果風險集中爆發,地方政府一旦賠了錢,這項業(ye) 務要想再得到力挺就很難了。因此,中央方麵目前正在討論製定的關(guan) 於(yu) 農(nong) 村承包土地經營權和農(nong) 民住房財產(chan) 權的兩(liang) 權抵押貸款試點方案中,建議明確限定抵押融資風險補償(chang) 資金中政府和金融機構的分擔比例。

  上述專(zhuan) 家表示,從(cong) 本質上看,因為(wei) 農(nong) 村土地經營權並不是一個(ge) 完整的產(chan) 權,以其為(wei) 抵押物融資必然會(hui) 衍生出很複雜的各種情況。屆時就需要設計出更為(wei) 複雜的應對機製,所謂風險補償(chang) 資金就是這種背景下的一個(ge) 特殊產(chan) 物,能發揮多大的效用難以預估。因此,建議根據在各試點積累下來的實踐經驗對現有其他試點進行合理調整,爭(zheng) 取未來能做到化繁為(wei) 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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