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臨近:廣州等15城將淘汰房產證
發稿時間:2015-02-26 00:00:00 來源:經濟觀察網
導語:自3月1日起,《不動產(chan) 登記暫行條例》將正式入實操階段,它的展開將為(wei) 房地產(chan) 稅的征收起到基礎性作用,並推動遺產(chan) 稅、物權保護等一攬子製度改革。
經濟觀察網記者張鳳玲實習(xi) 記者鄭淯心 自3月1日起,《不動產(chan) 登記暫行條例》將正式入實操階段,它的展開將為(wei) 房地產(chan) 稅的征收起到基礎性作用,並推動遺產(chan) 稅、物權保護等一攬子製度改革。
經濟觀察網記者從(cong) 權威渠道獨家獲悉:這一工作將在成都、青島、廣州、杭州、廈門、濟南、武漢等15個(ge) 城市提前開展,也就是說這些城市居民的“房產(chan) 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chan) 權證)將陸續換發成“不動產(chan) 證”(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chan) 權證),“不動產(chan) 權證”證件設計初稿已出爐,並已在國務院內(nei) 部征求了中央編辦、財政部等八部委意見。
記者掌握的信息顯示,新的“不動產(chan) 權證”和現在居民手握的“房產(chan) 證”有差異,“不動產(chan) 證”的外頁除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動產(chan) 權證外,在其右上角寫(xie) 有不動產(chan) 登記抵押權、異地登記、查封登記等登記類型;內(nei) 頁內(nei) 容規定了權利人、證件種類、證件號、共有情況、權利人類型、登記原因、使用期限、取得價(jia) 格(以萬(wan) 元/平米為(wei) 單位)。
眾(zhong) 所周知,“房產(chan) 證”的外頁隻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屋所有產(chan) 權證,並無其它內(nei) 容,房產(chan) 證的內(nei) 頁內(nei) 容包括房屋所有權人、共有情況、房屋坐落、登記時間、房屋性質、規劃用途、房屋狀況和土地狀況。
兩(liang) 者對比得知:“不動產(chan) 證”比房產(chan) 證產(chan) 權內(nei) 容更詳細,因“房產(chan) 證”對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價(jia) 格采取了規避態度,這兩(liang) 點是直接與(yu) 公民利益相關(guan) ,“不動產(chan) 證”則對使用年限進行了明確規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價(jia) 格,讓交易透明化、明確化。“不動產(chan) 登記是和《物權法》一體(ti) 的,《物權法》明確了土地使用權自動續期,至於(yu) 怎麽(me) 續期還需要討論。”國土資源部一位官員表示。
隨著《不動產(chan) 登記暫行條例》執行日期的到來,各地不動產(chan) 登記局開始紛紛忙碌,但全麵實行登記工作非簡單之事,其主要有兩(liang) 大難點:
其一、全麵實現不動產(chan) 登記工作需直接逾越《城市房產(chan) 管理法》、《森林法》、《漁業(ye) 法》、《海域使用管理法》等法規,因為(wei) 《立法法》第63條規定:“有立法權的地方製定地方法規時,不得同《憲法》、行政法規相抵觸,無法逾越國家現行的有關(guan) 各類不動產(chan) 登記的法律法規。”
其二、淘汰房產(chan) 證需要居民提供“個(ge) 人稅號”。具體(ti) 淘汰流程:居民持有統一的簿冊(ce) 證————持有納稅人識別號————換發不動產(chan) 權利登記證————全民不動產(chan) 聯網。也就是通過此舉(ju) ,將個(ge) 人房產(chan) 納入稅務征管部門的信息係統,之前未被信息化的房屋產(chan) 權將被聯網信息化,同時一並進入稅收征管部門的係統,為(wei) 房地產(chan) 稅的征收奠定技術、數據、產(chan) 權等基礎(這一工作不包括中央國家機關(guan) 使用的房產(chan) )。
雖困難重重,但不動產(chan) 登記工作仍鼓浪前行,中央編辦、財政部、住建部、農(nong) 業(ye) 部、國家稅務總局、國家林業(ye) 局、國務院法製辦、國家海洋局8家不動產(chan) 登記工作部際聯席會(hui) 議製度已成立,其中財政部較積極,正緊鑼密鼓地推行房地產(chan) 稅立法,爭(zheng) 取2015年年底出台《房地產(chan) 稅立法(草案)》,因不動產(chan) 登記工作和房地產(chan) 稅是一個(ge) 串聯的改革製度,“我們(men) 正在調研不動產(chan) 登記的技術係統,技術指標是我們(men) 房地產(chan) 稅立法的參數之一。”財政部一位官員向經濟觀察網記者表示。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