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動產登記條例或近日出台反腐征稅僅是附帶功能
發稿時間:2014-12-03 00:00: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不動產(chan) 登記暫行條例》正式出台在即。中新網記者從(cong) 參與(yu) 製定該條例的專(zhuan) 家處獲悉,《不動產(chan) 登記暫行條例》很快就要公布,最快在本周或下周。與(yu) 《征求意見稿》相比,條例主要涉及明確不動產(chan) 登記類型等5處修改,如無意外,將於(yu) 明年3月1日起實施。
記者注意到,在中央層麵提速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工作的同時,北京等27個(ge) 省份已啟動了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工作,其中,9省份明確成立了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領導小組。此外,多地出台了總體(ti) 方案,並決(jue) 定開展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試點。
專(zhuan) 家稱不動產(chan) 登記條例將很快出台主要涉及5處修改
延宕5個(ge) 多月的不動產(chan) 登記條例近期有望正式出台。參與(yu) 不動產(chan) 登記條例起草製定工作的清華大學法學院副教授程嘯向中新網記者透露,不動產(chan) 登記條例年內(nei) 出台應該沒有問題,如無意外將於(yu) 明年3月1日起實施。
“按照國務院要求本來今年6月底就要出台,但現在拖了半年。如今條例已經通過公開征求意見並修改,預計在元旦之前,甚至在本周或者下周就要頒布。”程嘯說。
國務院2013年明確要求,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動產(chan) 登記條例,但這一條例並未如期麵世,直至今年8月15日,《不動產(chan) 登記暫行條例(征求意見稿)》才公布,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如今征求意見結束兩(liang) 個(ge) 多月的時間。
即將頒布的條例較《征求意見稿》會(hui) 有哪些變化?據程嘯透露,主要涉及5處修改,一是明確了不動產(chan) 登記員製度。不動產(chan) 登記涉及到的法律問題非常複雜,必須要具備專(zhuan) 業(ye) 的知識,尤其是法律知識。修改後的《暫行條例》明確要求不動產(chan) 登記人員應當具備與(yu) 不動產(chan) 登記工作相適應的專(zhuan) 業(ye) 知識、業(ye) 務能力,並要求登記機構加強管理和業(ye) 務培訓。
二是增加了對不動產(chan) 登記類型的規定。修改後的《暫行條例》明確了不動產(chan) 登記分為(wei) 首次登記、變更登記、轉移登記、注銷登記、更正登記、異議登記、查封登記等類型。“不同類型登記的程序和審查都有很大的差別,將來出台的登記細則可依此將各類登記規範好。”
三是調整了登記審查要求。《征求意見稿》規定“不動產(chan) 登記機構要查驗申請登記的不動產(chan) 是否存在權屬爭(zheng) 議”,但這一條被刪掉。程嘯說,“登記審查是整個(ge) 登記的核心,權屬爭(zheng) 議審查容易導致登記機構陷入大量民事爭(zheng) 議中,這對登記機構沒有任何好處,也容易使登記效率低下。權屬爭(zheng) 議將改為(wei) 消極要件,也就是出現爭(zheng) 議可以不登記,但審查的時候不查這個(ge) 。”
四是把《征求意見稿》中的“登記申請是否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製性規定”改成了“登記申請要符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程嘯說,“因為(wei) 現實中,登記機構難以區分強製性、任意性規定。”
五是增加了登記錯誤的賠償(chang) 責任規定。修改後的《暫行條例》明確登記機構登記錯誤對他人造成損害,應當按照《物權法》規定承擔賠償(chang) 責任。
27省份已啟動相關(guan) 工作多地開展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試點
不動產(chan) 登記條例若近日出台,將成為(wei) 中國推進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工作的一大裏程碑。事實上,今年以來,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工作進程明顯提速,進展頗大。
其中,3月,不動產(chan) 登記工作第一次部際聯席會(hui) 議召開;4月,國土部成立不動產(chan) 登記工作領導小組;5月,不動產(chan) 登記局正式掛牌;8月,不動產(chan) 登記局“三定方案”印發;11月,中國土地礦產(chan) 法律事務中心更名為(wei) 國土資源部不動產(chan) 登記中心,承擔不動產(chan) 登記相關(guan) 政策、業(ye) 務、技術等方麵的支撐工作。
在中央層麵快速推進的同時,各地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工作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據中新網記者不完全統計,除了西藏、新疆、河南、重慶外,中國啟動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相關(guan) 工作的省份已達到27個(ge) 。
其中,北京、遼寧、黑龍江、廣東(dong) 、四川、甘肅、貴州、上海、青海等9省份明確成立了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領導小組。
一些省份已經出台了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工作方案,明確了工作時間表。其中,廣西11月13日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工作方案》,明確2017年實行信息共享,依法公開查詢;福建9月17日印發《福建省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工作實施方案》,提出2015年6月底前,全省市、縣(區)要基本完成不動產(chan) 登記職責的整合,並按照國家和省裏的部署要求,做好機構組建、工作融合、平台建設等工作,實施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
與(yu) 此同時,多地還啟動了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試點。譬如,貴州將在仁懷市、威寧縣、白雲(yun) 區、七星關(guan) 區、都勻市、鬆桃縣、思南縣7個(ge) 縣(市、區)開展建立和實施縣級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製度試點工作;湖南則決(jue) 定在長沙瀏陽市、常德澧縣、懷化芷江侗族自治縣先行啟動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試點。
反腐和征稅僅(jin) 是附帶功能:需克服部門利益障礙
中國官方加速推進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工作,尤其是不動產(chan) 登記條例即將出台實施,在不少人看來,這將為(wei) 反腐敗添上一柄利器,同時也為(wei) 房地產(chan) 稅的征收奠定基礎。
根據不動產(chan) 登記條例,權利人、利害關(guan) 係人可以依法查詢、複製不動產(chan) 登記資料,不動產(chan) 登記機構應當提供。有關(guan) 國家機關(guan) 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查詢、複製與(yu) 調查處理案件有關(guan) 的不動產(chan) 登記資料。
在程嘯看來,不動產(chan) 登記製度主要功能不是反腐也不是征稅,而是為(wei) 市場經濟奠定法律基礎,保護廣大民事主體(ti) 的私人財產(chan) 權,並提高交易效率,維護交易安全。
程嘯指出,反腐、征稅隻是不動產(chan) 登記製度附屬或派生功能,“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是一項基礎性工作,它能為(wei) 反腐提供技術手段,但這涉及到全國聯網,而這需要漫長的過程。”
“而且,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實現後,雖然查詢某一特定個(ge) 人名下的全部不動產(chan) 會(hui) 更方便,但不是隨便一個(ge) 人就能查詢,因為(wei) 涉及到個(ge) 人隱私和財產(chan) 安全。”程嘯說,征稅也是如此,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能讓征稅更方便,但不能說它的目的就是為(wei) 了征稅。
程嘯認為(wei) ,《暫行條例》出台後,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走上正軌還需要很長時間,而且很多問題需要關(guan) 注。例如,不動產(chan) 統一登記由國土部門負責,但交易還由原來部門管理,這勢必導致交易和登記分離,這種脫節可能導致交易風險。此外,條例規定各個(ge) 單位要加強信息互通共享,但由於(yu) 部門利益的考慮,各個(ge) 部門可能出現難以協調和信息數據錯誤的狀況,這些來自部門利益、行業(ye) 利益的阻礙都需要克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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