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發債規模明年有望擴大基建投資為主要用途
發稿時間:2014-11-19 00:00:00 來源:中國證券報
權威人士指出,隨著城鎮化和基礎設施建設需求的上升,明年地方政府發債(zhai) 規模仍將擴大。但在地方政府能夠維持穩定的財政收入流情況下,地方政府債(zhai) 務的係統性風險不會(hui) 出現。
發債(zhai) 規模有望擴大
據審計署2013年12月公布的全國政府性債(zhai) 務審計結果,目前地方政府債(zhai) 務的資金來源主要包括銀行貸款、發行地方政府債(zhai) 券、企業(ye) 債(zhai) 券、信托融資等。其中,銀行貸款占債(zhai) 務總額比重達56.56%,發行地方政府債(zhai) 券和企業(ye) 債(zhai) 券則分別占到3.71%和6.22%。Wind資訊數據統計顯示,2014年1至10月,30個(ge) 省市的城投債(zhai) 累計發行額度為(wei) 14548.38億(yi) 元,總共發行1365支城投債(zhai) 。
9月底以來,監管部門出台一係列有關(guan) 地方城投債(zhai) 管理辦法,基本宣布了城投債(zhai) 作為(wei) 地方政府融資方式即將成為(wei) 曆史。而已發城投債(zhai) 如何定位,直接影響地方政府未來債(zhai) 務負擔水平。根據財政部要求,省級財政部門需於(yu) 2015年1月5日之前向財政部上報清理甄別結果。國泰君安研究所首席信用研究員張莉認為(wei) ,預算改革以及相關(guan) 的政府融資體(ti) 製改革作為(wei) 本輪改革的突破口,推進之快超出市場想象,政府性存量債(zhai) 務清理進入實質階段。
據國泰君安研究統計,目前總計3.13萬(wan) 億(yi) 的披露了募集資金用途的城投債(zhai) 餘(yu) 額中,大概率被歸為(wei) 政府性債(zhai) 務的城投債(zhai) 餘(yu) 額總計8402億(yi) 元,占比26.8%,大概率認定為(wei) 非政府債(zhai) 務的餘(yu) 額1.15萬(wan) 億(yi) 元,占比36.7%。
除了可能被歸為(wei) 地方政府債(zhai) 務的城投債(zhai) 外,地方自主發債(zhai) 無論是規模還是試點地區都有可能進一步擴大。中誠信國際政府與(yu) 公共融資評級部高級分析師關(guan) 飛認為(wei) ,目前發債(zhai) 權應該止步於(yu) 省一級政府,未來如果地方債(zhai) 成熟起來,不排除向下進一步放開的可能性。
根據十八大對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戰略部署和對財政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財政部組織開展了2013年財政改革與(yu) 發展重大課題研究工作。其中,由湖北省財政廳牽頭完成的加強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管理的研究報告已經完成並上報財政部。
據這份名為(wei) “加強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管理,構建有效防範財政金融風險的財政政策體(ti) 係問題”的報告測算,2014和2015年我國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合理規模分別為(wei) 95119.71和104092.51億(yi) 元。報告指出,隨著未來我國GDP增速和財政收入增速的減緩趨勢,其會(hui) 對新增債(zhai) 務的增速產(chan) 生一定約束。
債(zhai) 務風險整體(ti) 可控
據審計署發布的部分地方債(zhai) 務跟蹤情況,去年6月底至今年3月底,9個(ge) 省份為(wei) 償(chang) 還到期債(zhai) 務舉(ju) 借省本級新債(zhai) 579.31億(yi) 元,但仍有8.21億(yi) 元債(zhai) 務逾期未還。央行副行長易綱近期表示,一些風險還在積累,有些平台進入了還債(zhai) 高峰,再加上金融長期以來為(wei) 實體(ti) 經濟服務,也積累了一些不容忽視的風險。
債(zhai) 務規模擴大是否會(hui) 導致明年地方政府債(zhai) 務違約風險上升?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尹中卿近日撰文指出,受宏觀經濟增速放緩、地方財政增速回落以及房地產(chan) 市場調整等因素影響,一旦累積的債(zhai) 務風險超過地方財政承受能力,信用鏈條就有可能斷裂,爆發區域性財政風險。
湖北財政局報告也指出,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的可持續性取決(jue) 於(yu) 流動性,隻要地方政府能夠維持穩定的財政收入流,不管是稅收、土地收入、還是借新還舊,政府債(zhai) 務均可以持續增長。如果容許債(zhai) 務合理增長,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的係統性風險還不會(hui) 出現。
基建投資為(wei) 主要用途
在今年10個(ge) 自發自還地方債(zhai) 試點地區中,基礎設施建設投資成為(wei) 許多地區發債(zhai) 的主要用途。
以廣東(dong) 省為(wei) 例,今年廣東(dong) 將自發自還148億(yi) 元地方政府債(zhai) 券(不含深圳),其中,安排省重要交通基礎設施項目70億(yi) 元,債(zhai) 券資金本息將在項目收益中償(chang) 還。另外,根據各市重點項目建設資金需求以及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設任務和普通公路建設任務,並綜合考慮各地財力狀況以及實際承受能力,將安排78億(yi) 元轉貸市縣使用,由各市縣財政統借統還,列入“債(zhai) 券轉貸支出”科目。
實際上,基礎設施投資一直是地方政府舉(ju) 債(zhai) 的重要投向。在審計署2011年公布的地方政府性債(zhai) 務資金用途中,50.25%用於(yu) 科教文衛等非營利性項目,24.89%用於(yu) 交通運輸等項目。而按照我國政府間支出責任劃分,這類基礎設施項目建設的投入責任主要在地方。
國家發改委發展規劃司司長徐林指出,由於(yu) 基礎設施項目大都帶有公益和準公益性,一次性投入規模很大,現金回報較低,因此需要特別關(guan) 注城市基礎設施投融資可持續的問題。對於(yu) 一些收益較好、較穩定,而且未來收益漸漲的基礎設施項目,可以更多通過公私合作、即目前熱門的PPP模式,鼓勵私營企業(ye) 與(yu) 政府進行合作,參與(yu) 公共基礎設施的建設。但對於(yu) 一些收益較低或者短期沒有收益的項目,則不得不采用政府融資、財政投資或者政府發行債(zhai) 券的方式來籌集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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