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償債餘額超10萬億市縣淪陷 將迎清理風暴
發稿時間:2014-11-15 00:00:00 來源:中國經營報
在審計署對地方債(zhai) 規模摸底之後,財政部日前也發布《地方政府存量債(zhai) 務納入預算管理清理甄別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部署各地清理存量債(zhai) 務,甄別政府債(zhai) 務,並要求地方各級政府及時將政府存量債(zhai) 務分類納入預算管理。
可以預見的是,“十三五”期間,地方債(zhai) 務將迎來一場清理風暴。根據審計署去年年底發布的審計報告,地方政府負有償(chang) 還責任的債(zhai) 務增長較快。截至2013年6月底,省、市、縣三級政府負有償(chang) 還責任的債(zhai) 務餘(yu) 額105789.05億(yi) 元,其中市級、縣級年均增速分別為(wei) 17.36%和26.59%,遠超省級債(zhai) 務14.41%的增速。
報告顯示,在市、縣級政府債(zhai) 務增速的同時,其債(zhai) 務風險也在聚集,而隨著財政部對存量債(zhai) 務的管理辦法,平台公司債(zhai) 務在被剝離的同時,部分債(zhai) 務也將有政府承擔,這對地方政府來說,特別是對一些本身並不具備舉(ju) 債(zhai) 功能的市、縣級政府來說,債(zhai) 務剝離將意味著一場大規模的債(zhai) 務償(chang) 還即將到來。
市縣級政府“淪陷”
“在財政部發文之後,我們(men) 第一時間召集各市、縣級財政部門組織會(hui) 議,並針對債(zhai) 務的類別做了部署,重點關(guan) 注市、縣兩(liang) 級政府中的平台債(zhai) 務分類工作。”中部某省債(zhai) 務管理辦公室相關(guan) 人員表示。
以該省為(wei) 例,目前市、縣級債(zhai) 務的占比已經超過85%,去年以前,在首批自主發債(zhai) 省市城市中,該省沒有獲得舉(ju) 債(zhai) 的允許,所以債(zhai) 務基本以中央代發為(wei) 主,但是隨著高鐵項目的投入,平台公司在政府融資過程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目前該省範圍內(nei) 具有政府性質的平台公司近100家。
“由於(yu) 本身並不具備發債(zhai) 的可能,所以對市、縣級政府來說,除了省級的轉移支付,更多是通過平台公司的融資,這也成為(wei) 債(zhai) 務聚集在市、縣級政府的主要原因。”上述該省債(zhai) 務管理辦公室相關(guan) 人員表示。
事實上,該省的模式在全國範圍看也並非個(ge) 例,市、縣級債(zhai) 務規模逐漸增大已經成為(wei) 地方債(zhai) 務難以清理的重點問題。隨著財政部上述辦法的出台,這些市、縣級債(zhai) 務在剝離過程中,所應承擔的債(zhai) 務勢必隨著平台公司的債(zhai) 務市場化逐漸增大。
根據審計署發布2013年第32號公布的全國政府性債(zhai) 務審計結果。截至2013年6月底,地方政府負有償(chang) 還責任的債(zhai) 務增長較快。省、市、縣三級政府負有償(chang) 還責任的債(zhai) 務餘(yu) 額105789.05億(yi) 元,比2010年年底增加38679.54億(yi) 元,年均增長19.97%。其中:省級、市級、縣級年均分別增長14.41%、17.36%和26.59%。
審計署的這個(ge) 摸底結果也成為(wei) 此次財政部出台上述辦法的一個(ge) 基礎。
一位接近財政係統的人士表示,盡管此前財政部和審計署,對地方債(zhai) 規模統計口徑上存在差異,但是審計署作為(wei) 監督部門,其對債(zhai) 務的全麵摸底工作以及對省、市、縣三級政府債(zhai) 務的分類仍然值得參考,為(wei) 財政部此次出台的《辦法》提供了重要基礎。
根據財政部上述《辦法》要求,存量債(zhai) 務是指截至2014年12月31日尚未清償(chang) 完畢的債(zhai) 務。地方各級政府要統計本級政府可償(chang) 債(zhai) 財力、可變現資產(chan) 等情況,並測算政府一般債(zhai) 務和專(zhuan) 項債(zhai) 務的債(zhai) 務率,“凡債(zhai) 務率超過預警線的,必須做出書(shu) 麵說明並經政府主要負責人簽字確認。”
對此,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楊誌勇認為(wei) ,對地方債(zhai) 務的清理工作雖然很難,但已經是大勢所趨的事實,根據債(zhai) 務的分布和債(zhai) 務本身的特點,市、縣級政府無疑成為(wei) 一個(ge) 重災區,在本身財政收入有限的情況下,如何承擔剝離後的債(zhai) 務成為(wei) 需要思考的問題。
數據顯示,2014年地方政府債(zhai) 務償(chang) 還規模為(wei) 3.56萬(wan) 億(yi) 元。粗略計算,2014~2016年,地方政府借新還舊規模在2萬(wan) 億(yi) 元左右,對地方政府來說,其仍有一定償(chang) 債(zhai) 壓力。
全口徑預算
雖然財政部此次出台辦法的最終目的是對債(zhai) 務進行分類,但在財稅係統人士看來,這亦是完善預算法的一個(ge) 重要步驟,根據辦法要求,地方政府存量債(zhai) 務將納入預算管理的體(ti) 係,這是完善全口徑預算的重要一步。
事實上,所謂全口徑預算就是把政府所有收支全部納入統一管理,其目標定位於(yu) 構建一個(ge) 覆蓋所有收支,不存在遊離於(yu) 預算外的政府收支,是將所有類型的財政資金收支都納入統一管理體(ti) 係的製度框架。
但在實踐中,地方政府的債(zhai) 務隻有中央代發的債(zhai) 務才納入預算管理,其他形式的債(zhai) 務並不在政府預算體(ti) 係內(nei) ,這也成為(wei) 地方債(zhai) 務具體(ti) 數據遲遲沒有公布的原因。
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認為(wei) ,對地方政府來說,債(zhai) 務屬於(yu) 延期或者未來的收入,不是政府的當期收入,所以在統計政府收入時,一般也沒有在統計之列,不過此次財政部下發的文件,則是第一次明確要把債(zhai) 務納入預算,使得債(zhai) 務由隱性逐漸顯性化。
在他看來,財政部之所以有這個(ge) 舉(ju) 動,更多是落實完善預算法的要求。
《中國經營報》記者了解到,四審通過的新預算法增加了允許地方政府舉(ju) 借債(zhai) 務的規定,並從(cong) 主體(ti) 、方式、風險控製等方麵做出限製性規定。“對債(zhai) 務率進行測算和控製是規範債(zhai) 務管理、強化地方政府責任的重要舉(ju) 措,未來財政部通過對債(zhai) 務的甄別更多是為(wei) 了控製風險。”楊誌勇說。
對於(yu) 甄別工作,《辦法》明確,由財政部門牽頭負責,有關(guan) 部門對地方政府負有償(chang) 還責任的存量債(zhai) 務進行逐筆甄別。
渤海證券報告認為(wei) ,辦法強調,存量債(zhai) 務應按照先清理、後甄別的順序開展,主要是在督促地方政府盡快壓縮地方債(zhai) 的存量,大力開展公司合作模式使之能轉變為(wei) 企業(ye) 債(zhai) 務而非政府債(zhai) 務,減少政府償(chang) 債(zhai) 壓力。
此外,《辦法》側(ce) 重甄別而非清理,對於(yu) 清理存量債(zhai) 務,中央沒有給予硬性規定,這也就給未能劃入地方政府負有償(chang) 還責任的這部分債(zhai) 務,尤其是不能獲得確定收入的小型平台公司,在處置上留出一些時間以及空間。
10月8日,國務院發布《關(guan) 於(yu) 深化預算管理製度改革的決(jue) 定》,明確了預算管理製度改革的方向和措施,打響了全麵深化財稅體(ti) 製改革的“開頭炮”。
財政部相關(guan) 人士稱,此次出台《辦法》也正是預算管理製度的一個(ge) 配套改革,在財政部出台地方政府債(zhai) 務甄別之後,一係列改革也在起草中,其中包括中期財政規劃、規範各類稅收優(you) 惠政策、推進預算公開、完善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製度、加大不同預算之間的資金統籌力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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