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資源稅改革迎來“終極博弈”
發稿時間:2014-10-31 00:00:00 來源:經濟參考報
資源稅改革迎來“終極博弈”。《經濟參考報》記者獨家獲悉,11月15日前,各省將最終確定煤炭資源稅率並上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目前山西基本確定稅率不超過8%,貴州等省的實施方案已經擬定,河北、山東(dong) 、湖南等省也在緊鑼密鼓地測算。
按照《關(guan) 於(yu) 實施煤炭資源稅改革的通知》,12月1日,資源稅改革將正式進入實施階段。此次全國性改革方案給出了橫跨8個(ge) 百分點、“極其靈活”的稅率範圍,在煤炭企業(ye) 和地方財政雙雙承壓的形勢下,各方的稅率之爭(zheng) 不可不謂“斤斤計較”。
在10月16日的煤炭資源稅改革工作會(hui) 上,財政部副部長史耀斌表示,清費、稅率關(guan) 係這一次改革成敗,各地在落實中一是要切實做好清費工作;二是要合理擬定適用稅率。
“山西作為(wei) 煤炭大省,可持續發展基金的數字比較大,一年200億(yi) 元,這樣定的稅率比較高,國家要求山西原則上不超過8%。”山西省地稅局稅政一處副處長馮(feng) 蘇芳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目前山西正在緊鑼密鼓地製定方案,按照計劃,10月底前各省自行測算稅率和折算率,11月15日前上報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審批。
在過去的十多天時間裏,河北、山東(dong) 、湖南等省財稅務部門也深入到煤炭企業(ye) 實地調研,進行涉煤稅費負擔摸底調查和收入分析測算工作。而貴州的準備工作從(cong) 去年年底就已開始。
今年10月,貴州省財政廳下發通知要求全省88個(ge) 縣及省屬煤炭企業(ye) 填報2013年和2014年1-9月煤炭產(chan) 銷及稅費情況。“目前,正在根據各地填報的數據測算我省三項稅費負擔率和我省適用稅率,草擬了《貴州省煤炭資源稅改革實施方案(代擬稿)》、《貴州省煤炭資源稅改革實施辦法(草案)》。”貴州省財政廳稅政法規處處長楊秀斌透露。
在煤炭價(jia) 格走低、煤企日子本已不堪的情況下,稅率的確定無疑是一個(ge) 政府和企業(ye) “討價(jia) 還價(jia) ”的過程。中國煤炭工業(ye) 協會(hui) 數據顯示,目前我國有8個(ge) 省區煤炭全行業(ye) 虧(kui) 損,全國煤炭企業(ye) 虧(kui) 損麵仍在70%以上,7、8月企業(ye) 主營活動利潤比前6個(ge) 月月均水平下降了近50%,一些企業(ye) 減發、欠發工資問題依然突出。
“受產(chan) 能限製,企業(ye) 不能靠多出煤來增收,隻能節支,但煤炭企業(ye) 受安全等因素影響,到一定程度就沒法再節支了,我們(men) 企業(ye) 已經處在虧(kui) 損邊緣。而目前我們(men) 所有的稅費加起來,才占到銷售收入總額的1.56%,即使以最低2%的稅率來測算,我們(men) 1至9月份就得多交4000多萬(wan) 元。”河北某大型煤炭企業(ye) 人士抱怨道。
據記者了解,全國性煤炭資源稅改革方案出台,大部分煤炭企業(ye) 都對各自能承受的稅率進行了測算。在前一時期多數產(chan) 煤省區已經降低或取消一些收費的情況下,除了山西和內(nei) 蒙古的部分煤炭企業(ye) 測算出的數值較高外,大部分煤炭企業(ye) 測算的稅率在1%到4%之間,低於(yu) 2%的不在少數,這意味著即使地方實施最低2%的稅率,也會(hui) 增加部分煤炭企業(ye) 負擔。
中國社科院財經戰略研究院研究員張斌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采訪時稱:“煤價(jia) 現在是比較低的時點,煤炭企業(ye) 日子艱難,地方財政壓力也比較大,這個(ge) 時候各方都會(hui) 斤斤計較。”張斌認為(wei) ,這次改革總的原則是不能讓地方減收,也不能增加煤炭企業(ye) 負擔,兩(liang) 個(ge) 目標之間需要達到一個(ge) 平衡。
改革遇到的難題不止於(yu) 此。“一些操作細則還需完善。”馮(feng) 蘇芳說,按國家規定,資源衰竭期煤礦開采的煤炭,以及充填開采置換出來的煤炭,資源稅分別減征30%和50%。但資源衰竭期煤礦由誰認定,如何計算充填開采置換出的煤炭,仍需進一步明確。與(yu) 此同時,從(cong) 價(jia) 計征中的“價(jia) ”采用坑口價(jia) ,其與(yu) 車板價(jia) 之間的運輸費用如何計算,既賦予基層稅務人員權力,也存在較大風險。
業(ye) 內(nei) 最關(guan) 注的還有洗選煤應納稅額的折算率問題。“原煤洗選率差異較大,要針對不同的情況,確定不同的折算率,既不能全省確定一個(ge) 折算率,也不能一個(ge) 企業(ye) 確定一個(ge) 折算率。”楊秀斌解釋說。
此外,省內(nei) 各級地方政府以及部門之間也存在著利益博弈,稅收收入使用分配、基層收費權限界定、防止亂(luan) 收費死灰複燃都是改革需要考慮的。楊秀斌建議,應公布涉煤企業(ye) 收費目錄清單,清單之外的收費基金,企業(ye) 可以拒絕繳納。各省財政廳、發改委、審計廳部門加強對省級及以下各級取消收費工作情況進行專(zhuan) 項檢查,若有違規收費行為(wei) ,按照有關(guan) 法律法規規定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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