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kaiyun电子平台

文章

行政單位收入全部納入預算

發稿時間:2013-02-21 00:00:00  

  財政部日前製定了新的《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的製定主要考慮了哪些因素?在內(nei) 容上有什麽(me) 新的變化?日前,財政部有關(guan) 負責人對此進行了解讀。

  主要遵循三大原則

  原規則已經實施十多年,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的需要

  這位負責人介紹,原規則是1998年1月19日經國務院批準,由財政部發布並施行的。實施十多年來,對規範和加強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發揮了重要作用。

  然而,隨著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收付製度、政府采購、非稅收入管理、政府收支分類等各項財政改革的深入推進,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內(nei) 容和形式也在不斷發生變化,原規則已經不能完全適應新形勢的需要,適時廢止原規則並重新製定新規則,是十分必要的。

  製定新規則主要遵循以下原則:一是堅持厲行節約,降低行政成本;二是反映財政改革成果,體(ti) 現財政改革方向;三是保持現有框架體(ti) 係,充實完善相關(guan) 內(nei) 容。

  嚴(yan) 格行政收支管理

  增加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績效管理、票據管理等改革的相關(guan) 規定

  新《規則》在基本維持原結構的基礎上,作了全麵修改補充。內(nei) 容上的調整與(yu) 變化主要體(ti) 現在以下幾個(ge) 方麵:

  新《規則》擴大了適用範圍,明確各級各類行政單位的所有財務活動都要執行本規則。

  增加了行政單位決(jue) 算管理內(nei) 容。在第二章預算管理中增加了決(jue) 算的編製、管理的內(nei) 容。

  規範了行政單位收入管理。刪除了預算外資金收入管理的內(nei) 容,明確行政單位的收入包括財政撥款收入和其他收入;增加了收入管理的有關(guan) 要求,明確行政單位的各項收入應當全部納入單位預算,統一核算管理。

  規範了行政單位支出管理。規範了行政單位支出的分類,將行政單位支出範圍修改為(wei) “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強化了支出管理要求。增加了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政府采購、績效管理、票據管理等改革的相關(guan) 規定。

  規範了行政單位結轉和結餘(yu) 管理。對結轉和結餘(yu) 的概念分別作了規定,同時考慮到中央和地方關(guan) 於(yu) 結轉和結餘(yu) 資金管理可能存在的差異,對結轉和結餘(yu) 資金的管理僅(jin) 作原則性規定。

  規範了行政單位資產(chan) 管理。根據改革實踐,進一步完善資產(chan) 的分類和定義(yi) ,規範資產(chan) 的配置、使用、處置管理,鼓勵行政單位開展資源共享、裝備共建工作。明確規定行政單位不得舉(ju) 借債(zhai) 務,不得對外提供擔保。

  規範了行政單位負債(zhai) 管理。引入了負債(zhai) 的概念,規範了應繳款項管理。

  降低單位行政成本

  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進行重點管理和控製

  規則明確,行政單位財務規則適用於(yu) 各級各類國家機關(guan) 、政黨(dang) 組織的財務活動。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量入為(wei) 出,保障重點,兼顧一般,厲行節約,製止奢侈浪費,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資金使用效益。

  行政單位應當科學、合理編製預算,嚴(yan) 格預算執行,完整、準確、及時編製決(jue) 算,真實反映單位財務狀況;建立健全財務管理製度,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加強對行政單位財務活動的控製和監督;加強資產(chan) 管理,合理配置、有效利用、規範處置資產(chan) ,防止國有資產(chan) 流失。行政單位的支出應當嚴(yan) 格執行國家規定的開支範圍及標準,建立健全支出管理製度,對節約潛力大、管理薄弱的支出進行重點管理和控製。

  這位負責人強調,各級財政部門和行政單位要根據新規則,製定或者修訂完善相關(guan) 財務管理辦法,貫徹落實規則的各項規定,不斷提高行政單位財務管理的科學化、精細化水平和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