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的專家谘詢體係及其特征
發稿時間:2015-06-08 00:00:00
在理論上,政府有廣義(yi) 和狹義(yi) 之分,廣義(yi) 的政府指包括立法機關(guan) 、司法機關(guan) 、行政機關(guan) 在內(nei) 的國家機構,狹義(yi) 的政府,即作為(wei) 國家機構之一的行政管理機構。
美國的政治運作主要在國會(hui) 的立法權和總統為(wei) 首的行政權之間,因此,從(cong) 廣義(yi) 的政府概念理解,美國政府決(jue) 策專(zhuan) 家谘詢體(ti) 係依據其服務的權力性質,可以分為(wei) 立法決(jue) 策谘詢和行政決(jue) 策谘詢兩(liang) 套係統。立法決(jue) 策谘詢體(ti) 係隸屬於(yu) 美國國會(hui) ,為(wei) 國會(hui) 立法決(jue) 策和監督行政機關(guan) 服務,如國會(hui) 預算局、審計總署、國會(hui) 研究部等谘詢機構。國會(hui) 的專(zhuan) 業(ye) 工作人員大體(ti) 上可以分為(wei) 國會(hui) 幕僚和議員(參議員和眾(zhong) 議員)私人助理兩(liang) 種。國會(hui) 幕僚多指由國會(hui) 依法設置行使國會(hui) 法定職權的人員,包括在國會(hui) 預算局、國會(hui) 審計署、國會(hui) 研究部等機構工作的專(zhuan) 家、學者,以及分布在各委員會(hui) 的專(zhuan) 業(ye) 工作人員;而議員私人助理指議員個(ge) 人私自聘用來協助其行使職權的人員。行政決(jue) 策谘詢體(ti) 係則為(wei) 美國聯邦政府行政管理機構服務,其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是美國總統顧問,包括負責國家安全方麵的國家安全事務助理、負責經濟領域的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hui) 和負責科學技術領域的總統科學顧問。
美國政府決(jue) 策專(zhuan) 家谘詢製度的特點主要有:
首先,體(ti) 現為(wei) 兩(liang) 套谘詢係統並行。這與(yu) 其政治體(ti) 製結構的主要特征,即立法、司法、行政三權分立是分不開的。美國的政治結構決(jue) 定了立法權要監督和製約行政權,伴隨現代國家的成長與(yu) 發展,行政權在逐步擴張與(yu) 膨脹,立法權對行政權的監督也隨之跟進。
美國與(yu) 德國、日本等發達國家雖然都是三權分立的基本政治結構,但是,美國屬於(yu) 徹底的三權分立國家,立法權和行政權相互獨立,分別選舉(ju) 國會(hui) 議員和總統,且議員與(yu) 行政機關(guan) 的政府官員不能相互兼任,所以國會(hui) 議員向選民負責,履行立法決(jue) 策和監督行政權的職能,而政府行政係統既要向選民負責,履行行政管理職能,還要接受國會(hui) 立法機關(guan) 的監督。無論行使哪一種國家權力,在處理日趨複雜的國家與(yu) 社會(hui) 問題的時候,都離不開專(zhuan) 家專(zhuan) 業(ye) 知識的支持,專(zhuan) 家谘詢服務於(yu) 不同政治權力的需要,這也是為(wei) 什麽(me) 美國有兩(liang) 套決(jue) 策谘詢係統的原因。德國和日本與(yu) 美國不同,屬於(yu) 不徹底的三權分立的議會(hui) 內(nei) 閣製國家,行政內(nei) 閣成員從(cong) 議會(hui) 議員中產(chan) 生,向議會(hui) 負責,所以德國和日本的決(jue) 策谘詢係統主要為(wei) 行政機構服務。
其次,有較為(wei) 完善的法律保障。例如,二戰後的《1946年就業(ye) 法案》在法律上授權政府幹預經濟發展,實現社會(hui) 就業(ye) 與(yu) 經濟增長目標,法案中同時規定,為(wei) 總統設立經濟顧問委員會(hui) ,並在國會(hui) 設立聯合經濟委員會(hui) 兩(liang) 大專(zhuan) 家谘詢組織,由此開啟了經濟學家正式參與(yu) 政府經濟決(jue) 策的大門,總統與(yu) 其經濟谘詢專(zhuan) 家的關(guan) 係也有了法律依據。
1957年以後,由於(yu) 聯邦政府各種谘詢委員會(hui) 的數量急劇增加,而且缺乏充分的指導性規定與(yu) 監督,因此,1972年美國國會(hui) 通過了《聯邦谘詢委員會(hui) 法》,對隸屬聯邦政府的谘詢委員會(hui) 運作進行規範管理,采取措施控製谘詢委員會(hui) 數量的增長,不僅(jin) 取消沒必要存在的谘詢委員會(hui) ,而且要對保留的谘詢委員會(hui) 進行管理,並為(wei) 公眾(zhong) 提供有關(guan) 委員會(hui) 人員組成和活動的信息。
最後,在國家層次負責維護整體(ti) 國家利益的重大決(jue) 策谘詢,比較多地采用顧問製,專(zhuan) 家多以行政首腦顧問的形式參與(yu) 決(jue) 策過程。美國總統最重要的顧問是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其次是總統經濟顧問委員會(hui) ,總統科學顧問和科技顧問委員會(hui) 的分量相對較輕。
雖然總統顧問負責的領域各不相同,但總統顧問製度具有一些共性特點:一般說來,顧問是來自於(yu) 各個(ge) 領域學有所長並精通行政的著名專(zhuan) 家,是由總統選擇或由他人推薦人選,作為(wei) 總統個(ge) 人聘任的專(zhuan) 職的專(zhuan) 業(ye) 服務人員。除國會(hui) 立法設立的顧問職位,其他顧問人選不需要國會(hui) 參議院批準。顧問可以定期直接麵見總統匯報工作,如經濟顧問委員會(hui) 主席和科學顧問一般每周一次,這是總統顧問最重要的權力。通常,國家安全顧問能夠得到總統充分的信任,被總統授予的權力非常大,地位甚至高於(yu) 內(nei) 閣部長,往往被任命為(wei) 專(zhuan) 家組織和行政部門之間協調組織的總負責人,協調和監督行政部門對總統決(jue) 定的執行情況,正如布熱津斯基所說,“協調就是主宰”。
從(cong) 決(jue) 策程序的角度,國家安全事務助理是在協調、平衡各個(ge) 行政部門意見之後,直接向總統匯報自己獨立的外交政策建議的人,而且作為(wei) 總統最為(wei) 信任的顧問,幾乎每天麵見總統交換意見,提醒總統應予以關(guan) 注的問題。相比之下,像國務卿、國防部長等行政官員與(yu) 總統會(hui) 麵的頻率要低得多。總統顧問都有自己的工作支持小組和委員會(hui) ,並以此加強與(yu) 社會(hui) 各界的聯係,總統顧問也成為(wei) 總統與(yu) 社會(hui) 各行業(ye) 之間溝通的橋梁。就個(ge) 人關(guan) 係而言,顧問與(yu) 總統在長期合作的基礎上形成一種近乎“半師半友”的關(guan) 係。於(yu) 是,美國總統顧問製度的精髓就在於(yu) ,專(zhuan) 家和最高決(jue) 策者之間保持持續、穩定、密切的工作信任關(guan) 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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