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興大國與全球治理的未來
發稿時間:2014-10-28 00:00:00
關(guan) 鍵詞:新興(xing) 大國;傳(chuan) 統強國;全球治理;大國博弈
基金項目:國家社會(hui) 科學基金項目“全球治理與(yu) 主權國家之間的協調關(guan) 係研究”(13CGJ021)
作者簡介:邁爾斯·凱勒,男,教授,從(cong) 事全球治理、國際貨幣合作和區域政治製度研究。
譯者簡介:遊騰飛(1985— ),男,助理研究員,政治學博士,從(cong) 事比較政治學與(yu) 美國政治研究。
中國、印度和巴西這三個(ge) 新興(xing) 經濟大國對未來全球治理的影響將十分顯著,這些國家已將本國的經濟發展與(yu) 全球經濟一體(ti) 化緊密地聯係在一起,並爭(zheng) 相發揮更重要的區域和全球影響力。由於(yu) 未過多地受到2008年金融危機的影響,這些國家不僅(jin) 展示出強勁的經濟發展態勢,而且擴大了國際影響力。但是,這些國家是否能夠對全球治理相關(guan) 的製度和參與(yu) 者產(chan) 生持續影響,仍然值得商榷。基於(yu) 對國際秩序中存在的經濟趨同(economic convergence)現象的不同認識,經濟學家們(men) 產(chan) 生了兩(liang) 種相異的觀點:一種觀點認為(wei) ,無論從(cong) 絕對趨同的角度還是相對趨同的角度衡量,這些發展中人口大國的工業(ye) 化發展是數十年來偉(wei) 大的成就之一;而另一種觀點則認為(wei) ,經濟趨同將引起權力結構的劇烈變動,傳(chuan) 統強國(如美國、歐盟和日本)需要回應新興(xing) 國家的挑戰,這一過程蘊含著矛盾衝(chong) 突和秩序混亂(luan) 升級的風險。新興(xing) 大國致力於(yu) 重建全球治理機製,但有別於(yu) 傳(chuan) 統強國所支持的既定機製。
當下,全球存在兩(liang) 種相互競爭(zheng) 的發展趨勢:其一是傳(chuan) 統強國將繼續維持全球治理現狀,其二是新興(xing) 挑戰者試圖促進全球治理發生變革。對此,研究者需要謹慎地對支持兩(liang) 種觀點所需的因果關(guan) 係進行經驗性檢驗,唯有如此,方能對上述兩(liang) 種趨勢做出準確判斷。談判行為(wei) (negotiating behavior)為(wei) 這一經驗性檢驗提供了重要證據,有三個(ge) 研究變量可用來支持對談判行為(wei) 的研究。第一個(ge) 研究變量是新興(xing) 大國關(guan) 於(yu) 全球治理的偏好(preferences),主要偏好包括全球治理的內(nei) 容和製度設計。如果新興(xing) 大國基本認同目前的全球治理的製度和規範,那麽(me) 出現衝(chong) 突和談判僵局的可能性較低。第二個(ge) 研究變量是影響全球治理的能力(capabilities)。雖然國家可能擁有潛在的全球治理能力,但是由於(yu) 受到國內(nei) 或國際因素的製約,此種能力可能無法充分發揮。第三個(ge) 研究變量是新興(xing) 大國的崛起戰略(strategies)。新興(xing) 大國與(yu) 傳(chuan) 統強國間的談判會(hui) 直接導致全球治理發生變化,因而傳(chuan) 統強國對新興(xing) 大國的回應將是全球治理的關(guan) 鍵因素。
此外,在對偏好、能力和戰略進行分析之前,應該預先了解以下兩(liang) 種理論觀點:其一,全球治理不隻限於(yu) 正式的政府間組織。除了諸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世界貿易組織(WTO)之類的全球高峰組織外,全球治理還包括非國家行為(wei) 體(ti) 和非正規機構。其二,假定存在持續的經濟趨同現象。通過對金磚三國經濟領域可能的政策變化進行研究,可以得出關(guan) 於(yu) 經濟趨同的未來趨勢,即那些負債(zhai) 的傳(chuan) 統強國的經濟將出現持續性疲軟的發展態勢。
一、新興(xing) 大國的全球治理偏好
以國家為(wei) 中心的發展模式,對以市場經濟為(wei) 導向的華盛頓共識構成了挑戰。2008年全球金融危機之後,許多國家的政府包括美國政府均采取了大規模的國家幹預政策。金磚三國以國家為(wei) 中心的發展模式,常常被描述為(wei) 一種替代華盛頓共識的經濟增長方式。然而,對思想固化的既得利益者來說,以國家為(wei) 中心的發展模式,將損害全球經濟治理的現有規則,即使最成功的發展中國家也沒有完全采用市場導向政策[1]。相反,他們(men) 采取了廣義(yi) 上的新重商主義(yi) 政策,從(cong) 而促進了出口導向型製造業(ye) 的發展。可見,經濟趨同不僅(jin) 不會(hui) 對全球機製下的傳(chuan) 統市場產(chan) 生挑戰,反而會(hui) 促進經濟增長性趨同。如果金磚三國推廣其成功的國家指導經濟發展模式,並且試圖建立一個(ge) 兼容所有發展模式的全球經濟環境,那麽(me) 金磚三國與(yu) 傳(chuan) 統強國以及現存的全球經濟體(ti) 製間的衝(chong) 突很可能接踵而至。
金磚三國在全球經濟談判中的顯著偏好,反映出他們(men) 試圖在全球經濟體(ti) 製中尋求主導地位的傾(qing) 向。例如,中國在最近的經濟危機中一直迫切要求並試圖在布雷頓森林體(ti) 係中贏得更大的份額比重。由於(yu) 傳(chuan) 統強國開始讓步,新興(xing) 經濟體(ti) 都願意對國際金融機構投入更多的資源。然而,金磚三國對加強宏觀經濟政策監督的國際製度普遍持懷疑態度。
經濟危機也使各國對以美元為(wei) 中心的國際貨幣體(ti) 係持批評態度。在2008年的金融危機中,中國雖然對美元地位持批評態度,但其目的是增強多邊體(ti) 係而非完全推翻整個(ge) 國際貨幣體(ti) 係。因此,中國代表在G20峰會(hui) 上沒有明確提出這些問題,也沒有試圖與(yu) 其他新興(xing) 經濟體(ti) 建立一個(ge) 新的全球貨幣體(ti) 係結構。中國打算將人民幣更加國際化,最終形成一種可替代美元的國際化貨幣。但是,這種嚐試將導致中國國內(nei) 政治出現難題,即改變國際貨幣體(ti) 係的努力與(yu) 現存的國內(nei) 治理模式可能發生衝(chong) 突,因為(wei) 新興(xing) 大國的全球經濟治理抱負可能破壞現有的國際政治和經濟秩序。
中國、印度和巴西在國際金融和貨幣管理領域的偏好表現出一個(ge) 共性,即希望盡可能地出台適當影響全球化進程的政策。但其中一些政策(尤其是中國實行的與(yu) 美元掛鉤的低匯率政策)遭到了國際社會(hui) 的尖銳批評。盡管存在這些批評,但新興(xing) 大國仍然試圖在敏感的經濟政策領域保持更多的自主性。新興(xing) 大國並沒有提出全球經濟治理體(ti) 係的替代方案,也沒有提出徹底推翻現有製度的改革性建議。總體(ti) 來看,中國、印度和巴西在全球經濟談判和全球金融危機前後,表現出溫和的改革態度,在既定的國際準則和規則框架下,他們(men) 試圖在全球治理過程中保持一定的政策自主性。
雖然新興(xing) 國家在全球經濟治理上存在共性,但是在國際安全問題領域卻難以發現中國、印度和巴西三國的共同特點。這三個(ge) 國家的軍(jun) 事水平和安全願景各不相同,但他們(men) 均與(yu) 美國為(wei) 中心的安全網絡保持適度距離,並經常與(yu) 美國的安全戰略發生衝(chong) 突。自“9·11”恐怖襲擊後,由於(yu) 美國將其安全利益的定義(yi) 不斷擴大,導致金磚三國政府麵臨(lin) 傳(chuan) 統強國單方麵修改國際安全製度的不利局麵,在這種情況下,金磚三國政府往往表現為(wei) 現有國際安全體(ti) 製的固有捍衛者。
在現有全球治理製度中,金磚三國均關(guan) 心兩(liang) 個(ge) 關(guan) 鍵的安全機製,即防止大規模殺傷(shang) 性武器擴散和維和行動。雖然“金磚國家”對核不擴散的認識已經從(cong) 批評發展到逐步認同,但是,當美國或其他大國未經多邊同意即給這些國家強加新的義(yi) 務時,他們(men) 仍然對此十分敏感。例如,中國雖然長期支持不擴散大規模殺傷(shang) 性武器,但仍不承認美國支持的導彈擴散監管製度[2]。印度已經與(yu) 美國簽訂民用核能合作協議製度,以適應核不擴散條約非簽署國的國家利益。但是,印度仍然是遊離於(yu) 武器出口管製協定外的主要武器出口國,並拒絕加入防擴散安全倡議[3]。至於(yu) 巴西,雖然他已經放棄核武器計劃,但仍然認為(wei) 核不擴散條約是一個(ge) 內(nei) 在的不公平條約。總之,這三個(ge) 國家均認同掌握核技術是大國崛起的重要特征。
金磚三國對國際維和活動也做出了重大貢獻。過去十年內(nei) ,中國派出的參加國際維和行動人員數量,已超過其他安理會(hui) 常任理事國。金磚三國始終捍衛傳(chuan) 統的主權概念,對武裝幹涉表示質疑。例如,2011年中國在聯合國1873號設立利比亞(ya) 禁飛區的決(jue) 議中投了棄權票。中國和印度都對國家保護的責任(R2P)表態謹慎。國家保護責任,簡稱R2P或R to P。保護責任意指國家有保護其人民免受大屠殺、戰爭(zheng) 罪、種族滅絕和反人類罪等嚴(yan) 重危害的責任。如果一國沒有能力行使此責任,則國際社會(hui) 必須隨時準備根據《聯合國憲章》采取集體(ti) 行動保護人民。對本國政治局勢的關(guan) 注和與(yu) 發展中國家結盟的外交政策,共同決(jue) 定了金磚三國的全球治理偏好。
在全球治理領域中,金磚三國對國際安全製度有著共同偏好,即在闡釋全球治理製度的觀點時,堅持強調與(yu) 傳(chuan) 統強國平等共存,拒絕任何未經明確協商的約束國家自主決(jue) 策權的行為(wei) 。隨著這些國家進入國際結構體(ti) 係的上層,無論是作為(wei) 商品交易國、資本投資者或核能力國家,他們(men) 與(yu) 其他新興(xing) 國家間的關(guan) 係不再對等。
總之,金磚三國對現存全球治理製度的改革偏好趨於(yu) 保守。雖然亞(ya) 洲各國經常與(yu) 合法國際機構發生對抗,但事實上,中國和印度都積極參與(yu) 世貿組織的爭(zheng) 端解決(jue) 機製(DSM)[4]。全球治理已不再局限於(yu) 正式的政府間機構。近年來,在跨政府網絡化管理和複合型網絡化管理領域,非國家行為(wei) 體(ti) 參與(yu) 網絡化管理的特征日益顯著,對國家來說,非政府組織(NGO)已經成為(wei) 全球治理的重要參與(yu) 主體(ti) 和談判對象。因此,金磚三國政府往往把這些非國家行為(wei) 體(ti) 視為(wei) 工業(ye) 化國家的聯盟夥(huo) 伴,不再參加以主權國家作為(wei) 關(guan) 鍵準入者的全球治理機構,轉而把政府間組織作為(wei) 談判和履行國際協定的首選。
二、新興(xing) 大國的全球治理能力和戰略影響力
在全球治理的大多數議題領域,中國、巴西及印度這三個(ge) 新興(xing) 大國展示出與(yu) 傳(chuan) 統強國類似的全球治理偏好。由於(yu) 國內(nei) 政治的變化或國際經濟的周期性動蕩,這三個(ge) 新興(xing) 大國的偏好可能在未來出現分歧,國家能力的增長可能會(hui) 導致本國全球治理偏好的改變。
潛在的偏好、日益增大的經濟比重和不斷增長的軍(jun) 事實力,不會(hui) 直接轉化為(wei) 新興(xing) 大國與(yu) 全球治理機構談判的磋商能力或對全球治理製度的影響力。在經濟領域,龐大的市場規模,往往會(hui) 為(wei) 新興(xing) 國家提供一個(ge) 重要的談判優(you) 勢。但是,市場規模和市場準入隻是衡量全球治理能力的基準,遵守商定的市場開放措施與(yu) 保持承諾可信的市場準入同樣重要。
學者往往難以測量國家在全球經濟治理領域的治理能力。在與(yu) 傳(chuan) 統強國的談判中,中國和其他新興(xing) 經濟體(ti) 都擁有一個(ge) 關(guan) 鍵的籌碼——大量的外匯儲(chu) 備。特別是中國的外匯儲(chu) 備在過去十年以驚人的速度增長,使中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中的影響力日益提升,然而中國利用外匯儲(chu) 備優(you) 勢與(yu) 美國進行雙邊談判的策略基本是無效的[5]。通過關(guan) 注全球治理領域內(nei) 相關(guan) 的國際國內(nei) 安全、科技和軍(jun) 事等三項指標,可對國家談判能力進行初步的估計。例如,印度和美國在核不擴散體(ti) 係的談判即是例證。印度通過掌握核技術,並以受到承認的“近核國家”(near-nuclear)的地位迫使美國調整核不擴散機製。
通過比較分析,人們(men) 就能發現這些新興(xing) 大國的能力是有差異的,隻有中國具有持續提高在國際經濟和安全議題領域的能力。雖然這三個(ge) 國家影響全球治理的能力程度各異,但是他們(men) 運用這些能力的意願十分重要。同時,談判的方式可以彌補能力的缺失。例如,巴西在世界貿易組織中占據主導地位,具備了影響世貿組織的非正式能力。雖然印度的關(guan) 稅與(yu) 貿易總協定(GATT)發起國身份常被忽視,在國際貿易體(ti) 製內(nei) 的能力也比較弱,但其一直是連續多輪貿易談判中(包括多哈回合談判)發展中國家反對派的領袖。至於(yu) 中國不僅(jin) 是多哈回合談判的主要成員,而且在世貿組織中顯示出略有激進的特征。
由於(yu) 國內(nei) 政治的約束,金磚三國在全球談判和全球治理中運用其能力的意願往往受到阻礙。國際經濟一體(ti) 化形式下不斷產(chan) 生的新政治參與(yu) 者,使得國家難以執行連貫性談判策略。中國出現的新外交政策參與(yu) 者——活躍的跨國企業(ye) 和網民,已經產(chan) 生了分歧的政策傾(qing) 向,這些新參與(yu) 者質疑國際化的優(you) 先順序,並迫切要求中國在追求國家利益過程中展現出更有力的姿態。巴西外交政策的製定表現出混亂(luan) 的特點:疲於(yu) 應付國際承諾,並對是否將國際承諾視為(wei) 其外交目標產(chan) 生了疑惑。對國內(nei) 政治成本的考量也限製了新興(xing) 國家參與(yu) 全球治理的程度。這些規模龐大、快速增長的經濟體(ti) 存在著相對貧困現象,這限製了其在國際機構發揮領導作用的意願。貧窮是導致中國、印度和巴西國內(nei) 政治脆弱性和不安全感的一個(ge) 重要因素。此外,印度和中國均麵臨(lin) 著民族主義(yi) 和政治腐敗的問題,環境惡化問題也十分突出。總之,經濟和社會(hui) 不平等導致的衝(chong) 突會(hui) 影響新興(xing) 大國在跨議題領域談判的立場。
綜上所述,國內(nei) 政治因素將導致新興(xing) 大國在全球治理上隻能做出有限的談判讓步,並將不斷減少全球治理的承諾,傾(qing) 向於(yu) 在全球問題治理上“搭他國便車”。
三、新興(xing) 大國和傳(chuan) 統強國的全球治理策略及其回應
新興(xing) 國家在全球治理領域的談判能力,能夠通過建立兩(liang) 種類型的聯盟來得以增強:其一是大型新興(xing) 經濟體(ti) 發揮領導作用的“南南合作”組織;其二是區域性合作聯盟,此種合作可以將新興(xing) 大國區域性的影響力擴展到全球層麵。
“南南合作”組織有兩(liang) 種形式:一種是大型新興(xing) 經濟體(ti) 間的聯盟,如印巴南對話論壇(IBSA Dialogue Forum)和“金磚國家”領導人峰會(hui) (BRICS summit)。這兩(liang) 個(ge) 聯盟沒有成立總部或常設秘書(shu) 處,而且由於(yu) 各自的國家利益訴求不同,因而難以做出步調一致的行動計劃。另一種是廣泛意義(yi) 上的“南南聯盟”。在世貿組織多哈回合談判和氣候變化談判中,新興(xing) 大國努力形成規模更大的“南南聯盟”,印度和巴西積極推動G20集團聯合。“金磚國家”特別是印度和巴西,常常通過運用聯盟型戰略在全球貿易談判中獲取一席之地。總體(ti) 來說,通過領導聯盟,印度和巴西兩(liang) 國在世界貿易組織中增強了能力,但同時也限製了戰略靈活性。
區域性合作聯盟是基於(yu) 區域協定和機製形成的聯盟。區域合作夥(huo) 伴關(guan) 係同樣能夠增強國家能力,區域合作的替代性選擇方案提供了二次議價(jia) 的好處,即可以替代全球談判的外部選擇。傳(chuan) 統的兩(liang) 大強權——美國和歐盟,已經運用此種外部選擇,直接或間接地贏得全球談判的優(you) 勢,而金磚三國由於(yu) 缺乏自身可靠的區域選擇方式,在與(yu) 傳(chuan) 統強國的談判中已處於(yu) 不利地位。
然而,過去十年中國、印度和巴西已經擴大了區域聯盟戰略。在亞(ya) 洲,許多區域性的倡議已出台,如優(you) 惠貿易協定(PTAs)、東(dong) 盟與(yu) 中日韓合作機製(ASEAN Plus Three)、東(dong) 亞(ya) 峰會(hui) (the East Asian Summit)等,中國是這些倡議的主要推動者。由於(yu) 亞(ya) 洲存在收入水平和政治體(ti) 製等方麵的差異,致使區域性協調製度難以形成。因此,對於(yu) 中國和印度來說,亞(ya) 洲不太可能在短期內(nei) 顯著增加其全球治理的談判能力。
自關(guan) 稅同盟談判開始,巴西就通過尋求成為(wei) 區域性主導國家的途徑來增強其全球雄心,在巴西倡導下,相繼成立了南方共同市場(the Southern Common Market)和南美國家共同體(ti) (South American Community of Nations)。然而,巴西麵臨(lin) 著與(yu) 中國和印度同樣的困境。巴西試圖成為(wei) 區域性領導者的行為(wei) ,既沒有在全球層麵上得到承認,也沒有得到鄰國的認可,區域性談判難以形成該地區各國在全球談判中的統一立場。與(yu) 此同時,區域外交給已經不堪重負的巴西外交機構增添了新的負擔。
無論是“南南聯盟”還是區域性聯盟,都不能支持金磚三國增強全球談判能力或全球治理的雄心。“南南聯盟”中最有活力的支持者——印度和巴西在世界貿易組織和其他論壇中能夠發揮較大作用。但是,印度和巴西作為(wei) 聯盟的領導者,仍需要同其他數量眾(zhong) 多、國情各異的發展中國家進行協商並統一聯盟的談判策略,這無疑大大增加了印度和巴西的外交成本。區域性聯盟難以成為(wei) 可信的外部選擇,並且同樣消耗了金磚三國大量的外交資源。現實中,有全球治理抱負的全球大國時常發現,區域鄰國往往是他們(men) 的對手,而非談判議程的忠實擁護者。
隨著中國、印度和巴西的影響力日益提升,傳(chuan) 統強國(美國、歐盟和日本)並非被動旁觀。他們(men) 正在尋求應對策略。一方麵,傳(chuan) 統強國通過滿足新興(xing) 國家在關(guan) 鍵的全球機構中發揮更大作用的訴求,來維持自身地位的合法性;另外一方麵,傳(chuan) 統強國盡可能保留重要的決(jue) 策權以保持機製運作的高效率。
首先,新興(xing) 大國在過去的十年裏,幾乎在所有重要的全球治理機構中都被授予了更大的決(jue) 策權。例如,新興(xing) 大國在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和世界銀行(WB)中增加了配額。金磚三國被允許加入原先限於(yu) 工業(ye) 化國家參加的金融監管實體(ti) 機構,印度加入經濟合作與(yu) 發展組織(OECD),金磚三國加入G20集團等等。但是,傳(chuan) 統強國的主要陣地如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的高層職位,是不會(hui) 輕易拱手讓予新興(xing) 大國的。
其次,傳(chuan) 統強國努力削弱那些能夠加強新興(xing) 大國潛在談判能力的外部選擇。通過一係列有競爭(zheng) 力的區域性舉(ju) 措,這些新興(xing) 大國形成的區域聯盟已對傳(chuan) 統強國構成了威脅。因此,日本謀求建成全球自由貿易協定網絡,以便與(yu) 中國相抗衡;美國則通過建立環太平洋貿易夥(huo) 伴關(guan) 係協定(TPP)來對抗中國主導的亞(ya) 洲貿易集團。
四、大國博弈和全球治理的未來
總之,傳(chuan) 統強國采取策略的最終結果是在現有的全球性機構和談判論壇中適度增加新興(xing) 大國的數量。與(yu) 此同時,傳(chuan) 統強國對新興(xing) 大國區域性聯盟的反擊可能會(hui) 削弱中國和印度現有的影響力,但有利於(yu) 增強巴西的未來影響力。
幾乎沒有跡象表明,中國、印度和巴西這三個(ge) 世界上最大的新興(xing) 經濟體(ti) 試圖對全球治理的現狀進行激進的挑戰。上述三個(ge) 國家的經濟成功均建立在謹慎參與(yu) 國際經濟一體(ti) 化的基礎之上。在現今的國際經濟秩序下,他們(men) 已經成為(wei) 主要的利益相關(guan) 者,因而不太可能支持革命性的變化。他們(men) 在2008年全球經濟危機之後的經濟發展成就,可視為(wei) 對全球治理機構改革的支持。雖然金磚三國政府初步表現出對外輸出國家發展模式的企圖,但他們(men) 與(yu) 傳(chuan) 統強國相似,在捍衛國家政策自主權的同時,試圖從(cong) 全球經濟一體(ti) 化中攫取最大化的利益。雖然這三國具有善意的和談態度和改革方案,但並不意味著他們(men) 是軟弱的談判夥(huo) 伴。新興(xing) 大國與(yu) 傳(chuan) 統強國間常常發生能夠破壞全球治理的衝(chong) 突,此種衝(chong) 突最有可能在以下三方麵發生:體(ti) 製差異上的摩擦、治理責任分配上的矛盾和規則效率上的爭(zheng) 議。
當傳(chuan) 統強國要求新興(xing) 大國向以市場為(wei) 導向的發展模式轉變時,常常出現因體(ti) 製差異帶來的摩擦。如果新興(xing) 大國經濟持續發展的動力依賴於(yu) 經濟增長的趨同性,那麽(me) 國內(nei) 利益集團就會(hui) 抵製與(yu) 全球標準一致的外在要求。新興(xing) 大國將有限選取傳(chuan) 統強國的做法和標準,並將繼續表現出那些影響合作夥(huo) 伴和競爭(zheng) 對手的體(ti) 製性差異,對待外國投資者的態度、政府補助、勞工和環境標準等諸多問題領域的衝(chong) 突也將持續存在。傳(chuan) 統強國和新興(xing) 大國間關(guan) 於(yu) 上述問題的談判,將使全球化時代的學者對全球治理議程更加質疑:全球經濟治理的目標是完全消除國內(nei) 政治和經濟差異,還是通過對體(ti) 製的差異性進行管理和利用旨在減少衝(chong) 突的談判等方式進行更深入的一體(ti) 化?
全球治理中的治理責任分配矛盾,是難以在短時期內(nei) 解決(jue) 的棘手問題。由於(yu) 存在貧困和發展不平等等國內(nei) 矛盾,新興(xing) 大國與(yu) 傳(chuan) 統強國間在全球治理責任分配上的衝(chong) 突可能加劇。一方麵,傳(chuan) 統強國常指責新興(xing) 大國在提供全球公共產(chan) 品上采取“搭便車”的做法;另一方麵,新興(xing) 大國則認為(wei) 其並不具備足夠的國家能力執行全球規則,並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拒絕承擔有約束力的新義(yi) 務。而且隨著新興(xing) 大國經濟權重和談判能力的不斷增長,傳(chuan) 統強國有可能不再認可此種解釋。傳(chuan) 統強國和新興(xing) 大國關(guan) 於(yu) “是否搭便車”的觀點截然不同,這些差異觀點掩蓋了全球正義(yi) 的一個(ge) 基本的問題:一個(ge) 貧窮國家在多大程度上需要對全球治理做出貢獻?
全球治理中關(guan) 於(yu) 效率的爭(zheng) 議會(hui) 隨著新興(xing) 大國的加入而日益激烈,在國際談判中需要權衡哪種做法更加合理,是最終建立具有包容性的完善體(ti) 製,還是注重達成並實施協議的效率?在多哈回合談判中,這種爭(zheng) 議表現得非常明顯。由於(yu) 持不同觀點的參與(yu) 國不能被平等對待,多哈回合談判陷入僵局。因此,在未來的全球治理規則的製定中,應該嚴(yan) 格限製參與(yu) 國的規模與(yu) 數量,雖然此種做法存在分裂全球治理體(ti) 係的缺陷。
結語
自20世紀30年代最嚴(yan) 重的世界經濟危機之後,各國之間既沒有停止國際合作的步伐,也沒有瓦解全球的治理機製。然而在最近的談判中,新興(xing) 大國卻表現出保守的姿態。新興(xing) 大國對國際合作的支持是維持國際合作機製的關(guan) 鍵因素。展望未來,雖然難以出現一個(ge) 對全球治理構成顛覆性挑戰的權力轉移模式,但缺乏有效領導的全球治理將導致世界的混亂(luan) 和無序。當前,增長緩慢的傳(chuan) 統強國將繼續從(cong) 現有的遊戲規則中獲益,並不斷展現其國家優(you) 勢,而那些需要更多國際監督的國家間合作和參與(yu) ,則難以得到實質進展。例如,在全球經濟平衡和氣候變化問題上,最理想的情況是達成脆弱的協議,而最差的情況則是可能出現國家的單邊行動。
為(wei) 此,隻有推進製度性創新才能促進傳(chuan) 統強國與(yu) 新興(xing) 大國達成協議,從(cong) 而進一步推動全球治理的良性發展。首先,如果傳(chuan) 統強國承認新興(xing) 大國日益增長的全球治理能力,那麽(me) 新興(xing) 大國必須做出提高透明度的承諾。在最近的全球治理改革中,透明度正在不斷提高,這將有助於(yu) 減少因為(wei) 信息失真和不對稱性帶來的談判失敗和矛盾衝(chong) 突。其次,由於(yu) 新興(xing) 大國存在國內(nei) 政治和經濟的不確定性,因此,機構改革談判應著眼於(yu) 關(guan) 注條約的例外條款,並采取形式上靈活的保障措施。再次,鑒於(yu) 新興(xing) 大國對主權十分敏感,精心設計非正式的全球治理機製至關(guan) 重要。最後,傳(chuan) 統強國需要將新興(xing) 大國納入工業(ye) 化國家間已經形成的、涵蓋各國政府和非政府組織的非正式網絡,從(cong) 而使此種非正式網絡成為(wei) 開展國際合作的一個(ge) 重要新支柱。雖然上述幾種機製改革創新可以實現,但也僅(jin) 能在不斷變化的全球環境中為(wei) 鬆散的全球治理和機構提供一些保障。中美、中印之間因政治、軍(jun) 事對抗而帶來的外部效應,可能破壞其他領域的合作。為(wei) 此,傳(chuan) 統強國政府必須說服本國公眾(zhong) 接受一個(ge) 現實情況,即新興(xing) 大國通過成功的發展已經產(chan) 生了積極、顯著的全球外部效應,新興(xing) 大國的進步將持續產(chan) 生實質性的好處因而值得傳(chuan) 統強國與(yu) 新興(xing) 大國共同進行全球治理改革。盡管新興(xing) 大國需要將主要精力用於(yu) 解決(jue) 國內(nei) 政治問題,但是,仍舊需要不斷提高國際參與(yu) 程度。因此,全球治理改革的目標一方麵應是維持新興(xing) 大國未來的經濟和政治進步,另一方麵則是推動新興(xing) 大國和傳(chuan) 統強國進行深層次的國際合作。
參考文獻:
[1]CHIN G,THAKUR R. Will China Change the Rules of Global Order[J]. Washington Quarterly, 2010, (33): 119-138.
[2]EVAN S,MEDEIROS.Reluctant Restraint: the Evolution of China’s Nonproliferation Policies and Practices, 1980—2004 [M]. Stanford CA: 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 2007: 242.
[3]NARLIKAR A.Reforming Institutions, Unreformed India[C]//ALAN S,ALEXANDROFF,ANDREW F. Rising States, Rising Institutions. Washington DC: Brookings Institution, 2010:127.
[4]CHRISTINA L.Who Files: Developing Country Participation in GATT/25 WTO Adjudication[J]. Journal of Politics,2009,(71):1033-1049.
[5]DREZNER D. Bad Debts: Assessing China’s Financial Influence in Great Power Politics [J]. International Security. 2009, (34): 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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