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來斌:德國國家治理的經驗與啟示
發稿時間:2016-01-05 00:00:00
【摘要】德國不僅(jin) 以其發達的科學技術和現代製造業(ye) 聞名於(yu) 世,而且以高水平的國家治理享譽全球。全球化、信息化、城市化等外在因素,以及德意誌民族傳(chuan) 統曆史、社會(hui) 現實等內(nei) 在因素,使德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得到了很大的發展。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我們(men) 可以從(cong) 德國國家治理的經驗和做法中獲得一些借鑒和啟示。
【關(guan) 鍵詞】德國 國家治理 權力監督 【中圖分類號】D73/77 【文獻標識碼】A
從(cong) 20世紀90年代開始,在德國學術界,“治理”概念被越來越廣泛地運用到法學、政治學、經濟學、社會(hui) 學等各個(ge) 領域,並通過在前麵加上修飾性、限定性詞語而衍生出相關(guan) 概念群,如“全球治理”“國家治理”“地方治理”“社會(hui) 治理”“社區治理”“環境治理”“經濟治理”等。但即便如此,到目前為(wei) 止,對於(yu) “治理”概念仍存許多歧見。柏林赫爾蒂公共管理學院費德勒教授等人認為(wei) ,由“統治”到“管理”再到“治理”,絕非文字遊戲,而是反映出公共政治理念的發展變遷,即從(cong) 權力的單向度強製行使轉變為(wei) 國家與(yu) 社會(hui) 的良性互動,意味著治理主體(ti) 的多元參與(yu) 和政府權力的下放。由於(yu) 受全球化、信息化、城市化等方麵因素的推動,德國國家治理現代化得到了很大的發展。同時,由於(yu) 德意誌民族的曆史傳(chuan) 統、社會(hui) 現實,德國的國家治理表現出許多獨特之處。
德國立法和財政政策助力平衡地區差距,中國也應為(wei) 縮小地區發展差距支付“平衡成本”
在兩(liang) 德統一後,“新德國”麵臨(lin) 東(dong) 西德經濟社會(hui) 發展不平衡的突出問題,如何解決(jue) 這一問題,考驗著德國政府的執政水平和治理能力。德國政府為(wei) 此先後出台了諸多舉(ju) 措並取得顯著成效。柏林赫爾蒂公共管理學院約布斯特·費德勒教授認為(wei) ,相關(guan) 立法和財政政策在這方麵起到了重要作用。就立法而言,德國統一後修訂的《德意誌聯邦共和國基本法》規定了國家必須保持聯邦內(nei) 人民生活條件一致性的目標要求。在此基礎上,德國政府還修訂了《空間規劃法》《改善區域經濟結構共同任務法》等一係列法律,將促進區域經濟的平衡發展作為(wei) 聯邦政府和州政府的共同任務。就財政平衡政策而言,既有財力強的州拿出部分稅收捐給財力弱的州的橫向財政轉移支付,也有上下級政府間的縱向財政轉移支付,德國聯邦政府60%的投資資金都流向了經濟欠發達地區。聯邦政府還從(cong) 1991年開始征收“團結附加稅”,主要用於(yu) 東(dong) 部德國的重建。此外,聯邦政府針對東(dong) 部一度嚴(yan) 重的失業(ye) 現象而采取全覆蓋的失業(ye) 保障金、救濟金政策,以及相應配套的養(yang) 老金政策,對穩定社會(hui) 、化解矛盾也起到了積極作用。
德國政府為(wei) 平衡東(dong) 西部發展差距而采取的一係列舉(ju) 措,應該說取得了顯著成效。較之德國而言,中國的區域發展差距在曆史成因、現實表現上有許多不同,但區域發展差距尤其是東(dong) 中西部發展差距較大卻是事實。過大的區域發展差距加劇了落後地區的人才流失、資源枯竭、社會(hui) 穩定等問題,並產(chan) 生與(yu) 民族矛盾、區域矛盾的複雜關(guan) 聯。因此,確有必要以更大的決(jue) 心關(guan) 注並解決(jue) 這一問題,直接地、主動地支付“平衡成本”。“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機製,重點增加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的轉移支付。” 可以說,《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中的這一表述,體(ti) 現了中央重視和解決(jue) 這一問題的決(jue) 心。
德國城鎮化發展追求“小即是美”,中國工業(ye) 化進程應避免“城市病”
德國並非到處是高樓林立、人頭攢動的大都市,引人注目的反而是特點鮮明、環境寧靜的小城鎮。德國城市研究所所長馬丁說,德國再城鎮化的趨勢非常明顯,而相對較高的城市生活品質是重要的驅動因素。總體(ti) 看來,德國的城鎮化發展以中心城市為(wei) 依托,以小城鎮發展為(wei) 重點,形成了一個(ge) 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的合理體(ti) 係。德國有柏林、漢堡、慕尼黑、法蘭(lan) 克福四座人口超過百萬(wan) 的大都市,有11個(ge) 大城市圈,更多的則是人口在2000-10000人的小城鎮。德國城鎮化建設遵循“小即是美”的發展思路,產(chan) 業(ye) 政策的重點在於(yu) 中心城市和小城鎮。“小即是美”的發展思路,造就了一大批分布均勻、設施完善、功能明確、經濟發達的小城鎮,既有效避免了“城市病”,又利於(yu) 實現傳(chuan) 統農(nong) 業(ye) 型村莊的現代轉型。
眾(zhong) 所周知,城鎮化是工業(ye) 化發展的必然產(chan) 物,也是現代文明的標誌,是任何國家現代化過程中一個(ge) 不可逾越的發展階段。我們(men) 可以從(cong) 德國奉行“小即是美”的城鎮化思路中獲取有益的借鑒。在我們(men) 這樣一個(ge) 擁有13億(yi) 多人口的發展中大國實現城鎮化,在人類發展史上沒有先例。我國農(nong) 村人口的轉移不宜走向大城市聚集的道路,而應該充分發揮小城鎮的作用,以此有效避免“城市病”,破解城鄉(xiang) 二元結構,實現工農(nong) 、城鄉(xiang) 協調發展。2013年12月召開的中央城鎮化工作會(hui) 議指出,要優(you) 化布局,根據資源環境承載能力構建科學合理的城鎮化宏觀布局,把城市群作為(wei) 主體(ti) 形態,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合理分工、功能互補、協同發展。毫無疑問,沿著這一思路發展,必將探索出一條適合中國國情的城鎮化新路。
德國以嚴(yan) 法苛律治理環境,中國應多管齊下維持生態
德國的環境治理具有典型的“先汙染後治理”特點。一段時期內(nei) ,德國生態環境遭受工業(ye) 化和戰爭(zheng) 的雙重破壞,環境汙染程度世界罕見,嚴(yan) 重影響居民的生活質量和生命安全。從(cong) 20世紀70年代開始,聯邦德國政府開始高度重視生態修複,為(wei) 此采取了多種手段綜合治理環境。其一是采取多層次的環境立法。其中既有特別規定,也有環境單行法以及部門法,此外還有聯邦法律體(ti) 係中與(yu) 環境密切相關(guan) 的法律。其二是運用經濟調節手段。經濟手段包括按照環境資源有償(chang) 使用和“汙染者付費原則”征收環境稅,以及根據《歐盟排放權交易指令》而采取的排汙權交易。其三是依靠先進的科學技術。一方麵,德國政府依靠先進的生態修複技術,治理土壤汙染和河流汙染。經過多年努力,終於(yu) 重現碧水藍天。另一方麵,德國利用先進的生產(chan) 技術,已經實現了從(cong) 高投入、高消耗、高汙染為(wei) 主要特征的粗放型生產(chan) 方式,到低消耗、低汙染、高效益、高產(chan) 出為(wei) 主要特征的集約型生產(chan) 方式轉變。其四是鼓勵多方參與(yu) 環境治理。德國在環境治理上的成功,在相當程度上源於(yu) 其已經建立了政府、企業(ye) 、公眾(zhong) 協力參與(yu) 的良性互動機製。議會(hui) 和政府通過立法和行政手段,全麵領導汙染治理;生態組織和相關(guan) 專(zhuan) 家為(wei) 政府的積極治理建言獻策;公眾(zhong) 可以直接或者間接參與(yu) 到環境的立法、司法和執法的各個(ge) 環節;環保NGO參與(yu) 政府和企業(ye) 的有關(guan) 環保規劃,代表公眾(zhong) 發聲。
生態問題是工業(ye) 文明的產(chan) 物。德國采用多種手段綜合治理環境,尤其是采取了嚴(yan) 格的法律和製度來修複、保護生態的做法,值得借鑒。對於(yu) 中國這樣一個(ge) 世界上最大的發展中國家而言,如何處理好經濟發展與(yu) 環境保護的關(guan) 係,是我們(men) 必須長期麵對的問題,當下環境惡化已經成為(wei) 製約我國可持續發展的最大“硬約束”。2013年9月7日,習(xi) 近平在納紮爾巴耶夫大學談到環境保護問題時指出:“我們(men) 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而且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 這生動形象地表達了中央推進環境治理和生態文明建設的堅定決(jue) 心。良好的生態環境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保護生態環境就是保護生產(chan) 力,這已經成為(wei) 全黨(dang) 和全國人民的共識。加強環境治理,促進生態文明建設,要求我們(men) 多管齊下,綜合治理,尤其是需要像德國人那樣實行最嚴(yan) 格的生態環境保護製度。
德國施行社會(hui) 市場經濟,效率與(yu) 公平相互促進;中國也應處理好政府與(yu) 市場的關(guan) 係,發揮政府的積極作用
近年來,福利國家製度在西方遇到困境,在德國也引起爭(zheng) 議。尤其是在如何看待公平與(yu) 效率的關(guan) 係問題上,德國社會(hui) 爭(zheng) 議頗多。大體(ti) 來看,基督教社會(hui) 聯盟黨(dang) 和資方大多傾(qing) 向於(yu) 效率優(you) 先、兼顧公平,而社會(hui) 民主黨(dang) 和勞方大多主張凸顯公平、兼顧效率。雖然存在一些爭(zheng) 議,但是近年來德國的社會(hui) 福利製度在堅持社會(hui) 市場經濟傳(chuan) 統的同時,大力進行改革,取得了明顯成效。德國華人教授協會(hui) 主席辜學武教授認為(wei) ,相比瑞典、挪威等北歐高福利國家而言,德國的社會(hui) 福利政策相對保守,因而懶漢現象較少。默克爾上任以後,力排眾(zhong) 議,堅持“2010年議程”改革計劃,最終取得成效。在社會(hui) 保障領域的改革,德國至少比法國領先15年。費德勒教授指出,德國的失業(ye) 率從(cong) 2005年的9%左右,下降至現在的6%,其中,東(dong) 部地區的失業(ye) 率從(cong) 先前的20%下降至現在的9%。相比法國的公共財政壓力和國債(zhai) 困境,德國失業(ye) 問題壓力小,經濟增長質量高,每一點經濟增長幾乎都可體(ti) 現為(wei) 就業(ye) 機會(hui) 的增加。
如何看待政府與(yu) 市場的關(guan) 係,是一個(ge) 在世界範圍內(nei) 普遍存在爭(zheng) 議的問題。近些年來,以貿易自由化、全盤私有化、完全市場化為(wei) 特征的新自由主義(yi) ,在國際上大行其道。在我國,所謂“市場搞定一切”的觀點成了許多人的信條。這應該引起我們(men) 的反思。《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作出“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的定位,確實有利於(yu) 在全黨(dang) 全社會(hui) 樹立關(guan) 於(yu) 政府和市場關(guan) 係的正確觀念,用意深遠。但是,有些人卻借機炒作自由市場經濟的觀點,隻講市場的決(jue) 定性作用,不講政府的調節作用。其實,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在關(guan) 於(yu) 決(jue) 定的說明中講得非常清楚:“我國實行的是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我們(men) 仍然要堅持發揮我國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優(you) 越性、發揮黨(dang) 和政府的積極作用。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jue) 定性作用,並不是起全部作用。”
德國的“善良教育”從(cong) 娃娃抓起,中國應加強少年兒(er) 童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的培育
辜學武、旅德學者周堅結合自己孩子的成長經曆指出,“善良教育”的主要內(nei) 容有如下幾點:其一是愛心教育。愛護動物、同情弱者,是許多德國兒(er) 童接受善良教育的第一課。德國的學校和家庭會(hui) 為(wei) 孩子喂養(yang) 諸如小貓、小狗、小金魚之類的小動物,借以培養(yang) 他們(men) 善待生命的意識。同時會(hui) 組織孩子幫扶殘疾人、為(wei) 非洲饑餓兒(er) 童募捐,培養(yang) 他們(men) 的愛心。其二是寬容教育。德國幼童在入園、入學後,教師將寬以待人的原則作為(wei) 必修課,並通過點滴事例加以體(ti) 現。同時,反對暴力傾(qing) 向,教育學生遠離暴力影視、遊戲,引導他們(men) 近善遠惡。其三是公平教育。注重從(cong) 小對孩子灌輸社會(hui) 公平理念,培養(yang) 他們(men) 關(guan) 於(yu) 真善美的判斷標準。在德國學校當中,若有學生炫富,往往會(hui) 受到同學的鄙視。辜學武教授特別指出,德國還成立了聯邦公民教育中心,各州設有分支機構。該中心原為(wei) 去納粹化而設,以民主化、公民化為(wei) 目標,定期舉(ju) 辦公民政治講座,發放相關(guan) 書(shu) 籍資料,組織青少年到世界各地訪問,幫助他們(men) 遠離激進思想。
現代國家治理既需要廉潔高效的政府,也需要善良守法的公民。在這方麵,我們(men) 可以從(cong) 德國根據孩子的特點開展“善良教育”的實踐中獲取寶貴的啟示。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中國夢,離不開品德高尚、奉公守法的公民。為(wei) 此,需要在公民道德教育上下功夫,尤其要在培育和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上下大力氣。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指出,“培育和弘揚核心價(jia) 值觀,有效整合社會(hui) 意識,是社會(hui) 係統得以正常運轉、社會(hui) 秩序得以有效維護的重要途徑,也是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的重要方麵”。 培育和弘揚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要從(cong) 全民抓起,更要從(cong) 少年兒(er) 童抓起,因為(wei) “任何一個(ge) 思想觀念,要在全社會(hui) 樹立起來並長期發揮作用,就要從(cong) 少年兒(er) 童抓起”。
(作者為(wei) 武漢大學馬克思主義(yi) 學院馬克思主義(yi) 基本理論係主任,教授、博導)
注:本文為(wei) 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實現中華民族偉(wei) 大複興(xing) 中國夢的基本問題研究”(項目編號:13&ZD006)的階段性成果。
【參考文獻】
①《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人民日報》,2013年11月16日。
②中共中央宣傳(chuan) 部:《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係列重要講話讀本》,北京:學習(xi) 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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