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光耀治下的新加坡:保障力催生歸屬感
發稿時間:2015-03-30 00:00:00
給後代留下一筆房產(chan) ,是許多華人老人的遺願。傳(chuan) 統思維中,那是給子孫帶去福祉的最好做法。對於(yu) 剛剛走完非凡一生的李光耀來說,也許從(cong) 來沒有想過這個(ge) 問題,不過他的的確確留下了一大筆房產(chan) ——90萬(wan) 套組屋。他推行的組屋政策解決(jue) 了全國80%以上人口的住房保障問題。“組屋”“社會(hui) 保障”“穩定”成為(wei) 李光耀 一生最耀眼的關(guan) 鍵詞。
上世紀五六十年代,新加坡社會(hui) 動蕩。在各種騷亂(luan) 和打砸事件中,那些路邊的店鋪、汽車等首當其衝(chong) 。一次在騷亂(luan) 發生時,李光耀親(qin) 眼看到,街上的年輕人不是忙著參加活動,而是忙手忙腳地把自己的摩托車先搬上樓——有產(chan) 業(ye) 可保衛,這是人們(men) 熱愛自己國家的前提。這件事李光耀在自己的回憶錄中曾多次提到,成為(wei) 他決(jue) 心啟動大規模組屋建設的動因之一。
新加坡建國之初住房問題曾經十分突出。當時住在組屋中的人口約為(wei) 9%,許多人擠住在臨(lin) 時棚屋內(nei) 。但是到2010年,新加坡住在組屋中的人口上升到82%。新加坡人均住房擁有率(87%,2010年)也因此遠高於(yu) 英國(68%,2011年)和美國(67%,2010年)。
做好住房保障幾乎是每一個(ge) 國家的政府都麵臨(lin) 的難題。合適的路徑是成敗的關(guan) 鍵。李光耀的邏輯是:既然是保障,就應該讓人買(mai) 得起。2013年,筆者在新加坡訪問時,曾向建屋發展局官員了解房價(jia) 問題。他們(men) 的回答很簡單——房價(jia) 不是根據成本來算的,更不是根據市場價(jia) 算的,而是根據公民的收入來定的。組屋政策總的原則是“讓70%的家庭能夠買(mai) 得起三房式(兩(liang) 室一廳)組屋”。
新加坡建屋發展局2010年4月份統計的一份資料顯示,當時四房式(相當於(yu) 三室一廳)組屋的平均銷售價(jia) 格是26.3萬(wan) 新元,當期申請者家庭月收入的中位數是4100新元,其抵押貸款的月供是948新元(計算方法為(wei) :2.6%優(you) 惠利息,90%銷售價(jia) )。月供與(yu) 收入比率是23%左右,中央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也正好是23%。(依據公積金條例,35歲以下的公積金會(hui) 員必須將月薪的23%繳納到賬戶中。)大部分購房者,完全可以用他們(men) 的中央公積金來支付月供。
既要保證品質,又要成本低廉。為(wei) 了讓房子成本降下來,除了在地價(jia) 和造價(jia) 上想招之外,新加坡政府更多是向規劃要效率。新鎮一般離中心城區遠,但是都經過了統一科學的規劃。組屋區一般50%的用地為(wei) 住宅,10%左右為(wei) 學校,道路用地10%,體(ti) 育和休閑用地占2%。另外幾乎所有的新鎮都有一片預留空地。合理布局的組屋區實用功能很強。尤其是公共空間充足,娛樂(le) 體(ti) 育設施齊全,低成本、低價(jia) 格,卻擁有高品質。
由於(yu) 房屋是大規模集體(ti) 建設,集約化成為(wei) 可能。政府的調控手段便也無處不在。2013—2014年,筆者在新加坡訪問期間,先後走訪過十多個(ge) 街區,租住過多個(ge) 組屋。其中有三件事印象特別深刻。第一,所有的組屋都很相似。無論是西部的裕廊地區,還是中部的大巴窯,東(dong) 部新開發的一些新鎮、小區,都是一樣的外立麵設計,一樣的內(nei) 部構造。第二,鄰居中總有不同膚色的人種。同一個(ge) 小區總會(hui) 看到馬來人和印度人。第三,租住房屋時,幾乎都要與(yu) 主人合住,很少有單獨出租的房子。
深入調查後發現,這些現象背後都有著新加坡政府的深入考量。一是民族融合政策。為(wei) 了保持組屋區各種族人口比例相對均衡,政府於(yu) 1989年製訂了“避免單一種族聚居區”的法令。在組屋區政府規定了各主要民族在鄰裏和同幢樓居住的上限比例。二是禁止房產(chan) 投機政策。政府限製組屋整套出租,除非房主出國在外,一般隻允許自住,或者自住的同時出租整套房屋中的某幾間。
政府借助組屋政策實現著更多的社會(hui) 目標。實際上,政府提供組屋有一個(ge) 很大考量就是社會(hui) 公平。對於(yu) 普通老百姓來說,住房公平就是最大的公平,80%的人口住在這些房子裏,高低之分往往在無形中被化解。
新加坡統計局2007年估計,每個(ge) 居住在組屋的家庭房屋資產(chan) 平均價(jia) 值為(wei) 15.4萬(wan) 新元,相當於(yu) 他們(men) 年收入的3.3倍。這一政策為(wei) 國民提供了一定的財務保障,使國民分享經濟增長的成果。在必要時候,還可以把住房轉換成現金。而這一功能是當初許多新加坡國民所沒有料到的。
與(yu) 住房相配套的中央公積金製度,於(yu) 1955年實施,由勞資雙方共同繳付,按照比例用於(yu) 購房、保健和養(yang) 老,是新加坡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的主體(ti) 。
“當人們(men) 沒有住房、公積金等社會(hui) 保障的時候,在大選時就很容易投票給那些善於(yu) 嘩眾(zhong) 取寵但不一定具有治國能力的反對黨(dang) 人,而當人們(men) 有了住房和公積金,他們(men) 就會(hui) 投票給能夠讓他們(men) 的住房和公積金保值的執政黨(dang) ,人民行動黨(dang) 。”這是李光耀1984年國慶群眾(zhong) 大會(hui) 演講中的一段話。
的確,擁有住房是產(chan) 生歸屬感最直接的方式。對於(yu) 一個(ge) 曆史很短的移民國家而言,這一舉(ju) 措意義(yi) 更不一般。組屋除了滿足公民最基本的居住功能外,還有其他多重保障功能:增強社會(hui) 穩定和國家認同感,促進民族融合、社會(hui) 公平,保值增值。
組屋政策,幾乎像當年中國土地革命時的“土地政策”一樣,迅速燃起無數普通民眾(zhong) 對新政權的信心。相應的一係列社會(hui) 保障措施,給新加坡人民帶來了巨大的福祉,也在新加坡的政治穩定中起到了至關(guan) 重要的作用。
新加坡立足於(yu) 此的社會(hui) 保障製度,為(wei) 其從(cong) “第三世界”跨向“第一世界”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