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創新驅動戰略的發展路徑
發稿時間:2016-05-12 00:00:00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創新驅動越來越成為(wei) 各國推動經濟社會(hui) 發展的主要動力。近年來,德國依托創新驅動戰略,在國際金融危機和歐債(zhai) 危機的雙重影響下,仍然保持較好的發展態勢,其發展經驗對我國具有重要借鑒意義(yi) 。
製定連續係統的創新戰略和創新政策
20世紀80年代以來,德國將創新置於(yu) 國家發展的核心位置,不斷出台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與(yu) 規劃,形成了連續性的創新戰略和係統性的創新政策製度,成為(wei) 引領和保障德國創新驅動發展方向的重要手段。這些戰略和政策主要有三種類型:一是長遠的創新戰略規劃。2006年,德國首次發布《德國高科技戰略》報告,從(cong) 國家層麵係統提出高科技發展戰略,確定了旨在加強德國創新力量的明確政策路線;2010年,德國製定《德國2020高科技戰略》,立足於(yu) 開辟未來新市場,並確定能源、生物技術、納米技術、交通、航空、健康研究等新的重點關(guan) 注領域。二是較為(wei) 具體(ti) 的創新行動計劃。1996年,德國製定《德國科研重組指導方針》,明確了德國科研改革的方向;2012年,德國推出《高科技戰略行動計劃》,以推動在《德國2020高科技戰略》框架下10項未來研究項目的開展;2013年,德國推出《德國工業(ye) 4.0戰略計劃實施建議》,支持德國工業(ye) 領域新一代革命性技術的研發與(yu) 創新等。三是與(yu) 創新有關(guan) 的法律與(yu) 協議。2002年,德國通過《高校框架法第5修正法》,為(wei) 在大學建立青年教授製度提供了聯邦法律依據;2004年,聯邦政府與(yu) 各州政府簽訂《研究與(yu) 創新協議》,確保大型研究協會(hui) 的研究經費每年保持至少3%的增幅;2006年,德國製訂《科技人員定期聘任合同法》,將公立科研機構研究人員的定期聘任合同期限放寬以留住青年科技人才;2012年,德國通過《科學自由法》(《關(guan) 於(yu) 非大學研究機構財政預算框架靈活性的法律》),給予非大學研究機構在財務和人事決(jue) 策、投資、建設管理等方麵更多的自由。
構建定位清晰的公共科研體(ti) 係
德國強大的創新能力與(yu) 其分工明確、統籌互補、高效運作的多層次公共科研體(ti) 係密不可分。德國公共科研體(ti) 係由四大非營利科研機構、公立科研院所和大學科研機構等構成,各機構分工有序、特色鮮明。非營利研究機構是德國從(cong) 事科技創新的專(zhuan) 業(ye) 力量:馬普學會(hui) (MPG)主要從(cong) 事自然科學、生物科學和人文科學中的基礎研究;赫爾姆霍茲(zi) 聯合會(hui) (HGF)主要從(cong) 事具有應用前景的高技術基礎研究;萊布尼茨科學聯合會(hui) (WGL)主要從(cong) 事具有國際水平、麵向實際應用的基礎研究;弗朗恩霍夫協會(hui) (FHG)主要致力於(yu) 科研成果的轉化,為(wei) 企業(ye) 提供有償(chang) 的技術開發和技術轉讓。德國的公立科研院所主要從(cong) 事競爭(zheng) 前技術研究、政府行政開發研究和人文科學研究等。大學研究機構是德國基礎理論和應用研究的重要力量,同時是為(wei) 國家培養(yang) 後備科研隊伍、保障科研可持續發展的基地,德國的大學與(yu) 產(chan) 業(ye) 界聯係緊密,其應用研發課題來自於(yu) 企業(ye) 委托。德國公共科研體(ti) 係科研機構配套齊全、分工明確,研究力量配置合理、集中協調,將政府、企業(ye) 界、科技界以及其他社會(hui) 力量全部納入創新網絡,通過緊密合作和信息共享實現創新知識的產(chan) 品轉化。
突出企業(ye) 創新主體(ti) 地位
德國創新係統最具特色的就是擁有一批具有強大創新能力的企業(ye) ,企業(ye) 研發部門在德國的創新體(ti) 係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首先,德國的研發投入主要來自於(yu) 企業(ye) 。2013年,德國三大產(chan) 業(ye) 研發總投入799億(yi) 歐元,占國內(nei) 生產(chan) 總值的2.85%,其中67.1%來自企業(ye) 界,其餘(yu) 來自公共經費。據統計,德國企業(ye) 高科技產(chan) 品的研發預算占銷售收入的2.5%~7%,尖端技術產(chan) 品占7%以上。其次,德國產(chan) 業(ye) 技術創新的主體(ti) 主要是企業(ye) 。德國80%的大型企業(ye) 集團擁有獨立研發機構,是企業(ye) 技術創新的主體(ti) ,對提高工業(ye) 技術水平、開發新產(chan) 品起龍頭作用,如西門子、戴姆勒—奔馳、拜耳、赫斯特、大眾(zhong) 、巴斯夫等。近年,德國中小企業(ye) 的研究開發活動趨於(yu) 活躍,中小企業(ye) 研發投入雖然僅(jin) 占德國企業(ye) 界研發投入的14%,但中小企業(ye) 通過成立聯合研究機構實現資源共享,降低研發成本,在其銷售產(chan) 品中,新產(chan) 品的比重已遠超過大企業(ye) 。中小企業(ye) 不僅(jin) 向市場提供新產(chan) 品,還提供麵向未來的服務並研發新的工藝,逐步成為(wei) 德國創新體(ti) 係的重要支柱之一。再次,德國政府鼓勵扶持企業(ye) 研發創新。早在上世紀70年代,德國政府就出台了一係列幫助工業(ye) 企業(ye) 建立研發機構的政策舉(ju) 措,鼓勵並促進企業(ye) 與(yu) 高校和科研機構合作,進行技術研究與(yu) 開發。近十幾年,德國通過頒布政策逐步調整企業(ye) 的組織結構,促使中小型企業(ye) 形成聯盟,並將技術資助作為(wei) 繼續開發的重點,拓寬德國創新型初創企業(ye) 的融資途徑。因為(wei) 有政府的資助與(yu) 支持,企業(ye) 參與(yu) 研發的積極性很高,成為(wei) 高新技術與(yu) 產(chan) 品研發的主力軍(jun) 。
發揮中介服務的橋梁作用
德國的科技中介機構種類眾(zhong) 多,業(ye) 務範圍覆蓋較廣,是溝通高校、科研機構與(yu) 企業(ye) 間技術供需的橋梁。德國的科技中介服務主要有三類:一是對科研項目進行管理。政府資助的科研項目管理,一般委托獨立、專(zhuan) 業(ye) 的服務提供商負責協調與(yu) 監督,目前德國約有20家此類管理服務提供商,著名的如尤利希研究中心、DLR研究機構等。這種管理服務提供商的定位是獨立的學術中介機構,就具體(ti) 項目與(yu) 政府簽訂合同,按照授權負責項目預評估、質量控製、進度監管、應用推廣和公共關(guan) 係等工作。二是商會(hui) 、協會(hui) 為(wei) 中小企業(ye) 提供的服務。德國商會(hui) 、協會(hui) 主要為(wei) 中小企業(ye) 充當企業(ye) 和政府之間溝通的橋梁,幫助政府有效地解決(jue) 中小企業(ye) 融資中“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商會(hui) 、協會(hui) 也對中小企業(ye) 進行高級管理人員進修、職業(ye) 資格教育和專(zhuan) 業(ye) 技能等職業(ye) 培訓,為(wei) 企業(ye) 的創立和發展提供政策谘詢和經濟、金融、科技、管理、出口、專(zhuan) 利申請以及新產(chan) 品市場規劃等信息谘詢服務。三是技術轉移服務。德國主要通過德國技術轉移中心、史太白技術轉移中心和弗朗霍夫協會(hui) 三大技術轉移服務機構向廣大企業(ye) 提供技術轉移和推廣:德國技術轉移中心是國家級的公共技術轉移信息平台,屬於(yu) 全國性非盈利公共組織,無償(chang) 向企業(ye) 提供最基本的技術供需、專(zhuan) 利等的信息查詢和簡單的谘詢服務;史太白技術轉移中心是完全市場化運作的,其服務內(nei) 容除了有深層次的技術谘詢、研究開發、人力培訓、國際性技術轉移外,還涉及企業(ye) 管理運營方麵的服務;弗朗霍夫協會(hui) 則是憑借自身的物質基礎(實驗室、儀(yi) 器設備等)和高校的人力形成屬於(yu) 自己的研究所,直接為(wei) 德國各中小企業(ye) 提供技術創新和研發服務。
培養(yang) 多種類型的創新人才
德國研究與(yu) 開發活動成功的最重要因素是特別重視培養(yang) 各類高水平的專(zhuan) 業(ye) 人才,教育製度是德國創新驅動發展的關(guan) 鍵。一是重視培養(yang) 科學研究型人才。德國培養(yang) 科學研究型人才的主要機構是綜合性大學,這類大學學科較多,專(zhuan) 業(ye) 齊全,教學與(yu) 科研並重,強調係統理論知識,從(cong) 製度上關(guan) 心科學研究。綜合性大學的數量在德國占1/4左右。二是重視培養(yang) 高技術人才。德國培養(yang) 高技術人才的一般是應用技術大學。這類大學學製較一般大學短,課程設置除必要的基礎理論外,多偏重於(yu) 應用,對學生注重實際技能而非科研能力的培養(yang) ,為(wei) 德國製造業(ye) 的自主創新培養(yang) 了大批人才。三是重視培養(yang) 職業(ye) 技能型人才。德國培養(yang) 職業(ye) 技能型人才的是雙重職業(ye) 教育培訓體(ti) 係,即學生要接受來自職業(ye) 教育學校和企業(ye) 對他的共同培養(yang) 。學生不僅(jin) 需要在職業(ye) 教育學校裏接受理論學習(xi) ,每周還要有3—4天的時間直接在培訓企業(ye) 工作,接受實踐訓練,這通常需要三年。培訓結束後,通過嚴(yan) 格的考試,學生就成為(wei) 工業(ye) 、商業(ye) 和手工業(ye) 需要的合格技工。德國雙重職業(ye) 教育培訓體(ti) 係最大的優(you) 勢在於(yu) ,公司裏的實踐訓練和在職業(ye) 學校裏的理論學習(xi) 相結合,使青年人能夠接受很好的職業(ye) 訓練,許多已經取得大學入學資格的中學畢業(ye) 生也選擇先接受雙元製的職業(ye) 培訓。雙重職業(ye) 教育培訓體(ti) 係對德國的技術生產(chan) 力具有特殊意義(yi) ,嚴(yan) 格、合理的職業(ye) 培訓和在崗培訓是德國製造業(ye) 產(chan) 品優(you) 良質量的根本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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