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債務刹車”的運行設計
發稿時間:2014-07-07 00:00:00
當前,德國的公共債(zhai) 務運行正處在一個(ge) 新的時代基點上。一是從(cong) 縱向比較來看,德國聯邦統計局公布的初步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第四季度末,德國聯邦、各州和市鎮債(zhai) 務餘(yu) 額達到2.04萬(wan) 億(yi) 歐元,同比增長為(wei) -1.4%。這也是自1951年以來,德國政府債(zhai) 務餘(yu) 額首次出現環比負增長。二是從(cong) 橫向比較來看,2014年4月歐盟統計局發布的數據顯示,2013年末德國政府債(zhai) 務率達到78.4%,同比降低了2.6個(ge) 百分點,而同一時期,EU-28有22個(ge) 國家債(zhai) 務率在增長。三是從(cong) 發展導向來看,2014年4月德國聯邦內(nei) 閣批準的《德國穩定計劃》,更為(wei) 樂(le) 觀地描繪了該國債(zhai) 務率持續下降的趨勢。
《德國穩定計劃》的目標極有可能實現。德國減少公共債(zhai) 務的努力,源於(yu) 2009年7月份以來的“債(zhai) 務刹車”。
不同於(yu) 美國式的“債(zhai) 務刹車”
“債(zhai) 務刹車”,又稱“債(zhai) 務上限”,是一國憲法中規定的國家負債(zhai) 的最高限額。與(yu) 美國不同,德國的這一刹車在設計上借鑒了瑞士的成功經驗,在實踐中成為(wei) 德國債(zhai) 務的一道“緊箍咒”。其目的不僅(jin) 在於(yu) 保持財政的長期穩定性和所謂的代際公平,更為(wei) 重要的是為(wei) 避免公共債(zhai) 務惹火燒身、引發經濟危機做長遠打算。相比較美國而言,德國式的“債(zhai) 務刹車”表現出高效、務實、嚴(yan) 謹的特點。究其原因,一方麵與(yu) 德國經濟在歐洲大陸扮演“領頭羊”的角色有關(guan) ,另一方麵與(yu) 該國對放債(zhai) 較為(wei) 克製的傳(chuan) 統密切相關(guan) 。
2008年美國金融危機的爆發,嚴(yan) 重影響了德國的出口。基於(yu) 擴大內(nei) 需、拉動經濟增長的需要,德國政府加強了債(zhai) 券發行力度。2009年德國公共債(zhai) 務達到1.69萬(wan) 億(yi) 歐元,2010年就首次突破了2萬(wan) 億(yi) 歐元,而當時德國的GDP還不到2.5萬(wan) 億(yi) 歐元。麵對不斷增長的龐大債(zhai) 務,當時德國政府變得憂心忡忡。按照德國總理默克爾的做法,經濟增長和財政整頓必須同時進行。
“債(zhai) 務刹車”的德國設計
2009年7月,“債(zhai) 務刹車”被正式寫(xie) 進德國憲法《德意誌聯邦共和國基本法》(GG)第115條。其規定如下:自2016年起,不考慮經濟周期引起的赤字,德國結構性赤字不能超過其名義(yi) GDP的0.35%;並且,各聯邦州自2020年開始,不能新增任何債(zhai) 務。這一規定不僅(jin) 強調減少債(zhai) 務量,還旨在從(cong) 其根源上減少,甚至消滅赤字。相對於(yu) 美國的“債(zhai) 務刹車”,德國的這一規定是個(ge) 很大的進步。從(cong) 德國執行的具體(ti) 情況來看,聯邦的“債(zhai) 務刹車”已經於(yu) 2013年提前三年完成。令人擔心的是財政比較薄弱的各州,如不萊梅、薩爾、柏林、薩安、石荷州等,如何來實現預算平衡,對此,德國早就確立了一種橫向均等化製度,即基於(yu) 整體(ti) 主義(yi) 、國家利益的團結原則,由財力強州直接向弱州轉移支付一定的收入。再加上聯邦政府的轉移支付,各州財力基本上達到全國各州的平均水平,實現了各州財力均衡。因此,弱州預算平衡、消除新債(zhai) 的問題,就迎刃而解了。這賦予了德國政府債(zhai) 務運行和管理的鮮明特色,也是德國社會(hui) 市場經濟強調秩序自由主義(yi) 的重要體(ti) 現。
監控“債(zhai) 務刹車”執行的機構是穩定委員會(hui) 。該委員會(hui) 由各州的財政部長和聯邦的經濟與(yu) 財政部長組成。他們(men) 的任務是監督聯邦和州財政預算,以及那些為(wei) 了到2020年實現一體(ti) 化而獲得轉移支付的各州。如果在聯邦一級或特定的州一級識別出預算風險,穩定委員會(hui) 和管理部門將同意一項重組計劃。各州的義(yi) 務是,必須每半年一次,向穩定委員會(hui) 呈交其所采取的新債(zhai) 務報告,並配合委員會(hui) 做好進一步的協調措施。但穩定委員會(hui) 的權利僅(jin) 限於(yu) 警告,對於(yu) 違約者,不能給予製裁。因此,在德國,“債(zhai) 務刹車”這一機製作用的發揮,主要依靠公眾(zhong) 的壓力和各州的自律。從(cong) 製度設計上,這一點被西方一些質疑者當作“軟肋”進行攻擊。盡管其為(wei) “軟肋”,並不妨礙“債(zhai) 務刹車”在德國初有小成。這可能與(yu) 德國高度服從(cong) 、嚴(yan) 謹務實的行政風格和民眾(zhong) 習(xi) 慣有關(guan) 。
“債(zhai) 務刹車”的擴展與(yu) 實質
麵對愈演愈烈的歐洲主權債(zhai) 務危機,2011年9月,西班牙在其憲法中正式引入“債(zhai) 務刹車”。在德國的積極推動下,歐元區領導人在2011年12月9日的布魯塞爾歐盟峰會(hui) 上發布聯合聲明,同意在憲法層麵上嵌入“債(zhai) 務刹車器”,確定一國年度結構性赤字不得超過該國名義(yi) GDP的0.5%。聲明還設立自動調整程序、監督程序和製裁機製,自動製裁赤字率超過3%的國家。同時,明確成員國主權債(zhai) 占該國GDP不超過60%的減赤目標,從(cong) 而為(wei) 成員國政府財政預算平衡,設置了硬約束。這些規定在2012年3月份簽署的《財政契約》上,得到進一步確認,“債(zhai) 務刹車”的整體(ti) 設計由此走向完善。
整體(ti) 來講,“債(zhai) 務刹車”實質上是一種糾錯糾偏機製,用來防範過去的不均衡,演化成為(wei) 未來更大的難以控製的失衡。作為(wei) 信奉秩序自由主義(yi) 的國家,德國非常強調財政紀律。但在公共債(zhai) 務發行上也曾多次違約,如2002—2004年間赤字和借債(zhai) 上限超過了名義(yi) GDP的3%。這有悖於(yu) 1992年簽署的《穩定與(yu) 增長公約》。這個(ge) 公約核心內(nei) 容是,歐元區國家年度財政赤字、債(zhai) 務總額分別不得超過該國GDP的3%和60%,各成員國應實現中期的財政預算平衡或盈餘(yu)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這一公約最早是由德國提出來的。歐洲主權債(zhai) 務危機的發生,顯然進一步強化了德國對過去錯誤的總結和認識,重塑公債(zhai) 發行約束秩序,恪守財政紀律。這也給那些熱衷於(yu) 發行公共債(zhai) 務的國家敲響了警鍾,後來國家且行且審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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