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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如何管理“公款吃喝”

發稿時間:2013-06-04 00:00:00  

  在香港,“公款吃喝”被稱作“公務酬酢”。這筆錢是如何管理的?開支準則與(yu) 審批機製有無統一規定?記者進行了調查采訪。

  香港政府公款招待總開支常被誤讀

  香港特區政府的總酬酢開支有時會(hui) 被內(nei) 地一些媒體(ti) 誤解,把部分開支誤以為(wei) 總開支。

  比如,近來有媒體(ti) 稱“廣州三個(ge) 鎮招待費與(yu) 香港政府相當”,報道說這三個(ge) 鎮的招待費共400餘(yu) 萬(wan) 元人民幣,香港政府的招待費是500萬(wan) 港幣。其實,這是把特區政府禮賓處的開支誤認為(wei) 政府招待費整體(ti) 開支。

  禮賓處招待的,一般為(wei) 國家元首、政府首腦、外長或內(nei) 閣高級部長等高級官員。2011—2012年度,禮賓處招待賓客開支為(wei) 564.4906萬(wan) 元(港幣,下同)。

  禮賓處按來訪官員的職級,為(wei) 官員及隨行人員安排酒店、車輛及膳食津貼。比如,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會(hui) 提供3日2晚的總統套房一間,標準間五個(ge) ,每個(ge) 房間每天不超過1500元的膳食津貼。

  此前,還有媒體(ti) 稱“香港政府3年招待費僅(jin) 600萬(wan) 元”,這是誤把民政事務局承辦的4次宴會(hui) ,當成了全香港政府的招待開支。

  特區政府民政事務局以及民政事務總署、民政事務處每年均會(hui) 舉(ju) 辦酒會(hui) 或者宴會(hui) ,包括慶祝農(nong) 曆新年酒會(hui) 、新春酒會(hui) 、特區成立周年酒會(hui) 和國慶周年酒會(hui) 。這幾次酒會(hui) 或宴會(hui) 的開支總和,基本穩定在200萬(wan) 元,這被誤解為(wei) “港府3年招待費600萬(wan) ”。

  預算未單列“酬酢”開支,總數需逐一查詢各部門

  香港財政司長每年發表的預算案,為(wei) 特區政府各部門開支的主要分目設定上限。主要分目下的細分目預算,如酬酢、外訪等,則由部門自行製訂。財政司司長新聞秘書(shu) 介紹,酬酢、外訪等開支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監督,保證“用得其所”,符合相關(guan) 指引。

  據特區政府財政司介紹,財政司司長負責把資源分配給不同的部門,但不負責管理部門的酬酢開支。政府部門負責人有權決(jue) 定部門的酬酢預算、審批酬酢開支,也有責任管理好部門的酬酢活動,確保每一次酬酢符合相關(guan) 的指引和規例。如果部門的酬酢開支受到質疑,部門負責人要被問責。這種權責分明、有權有責的設計,是香港特區政府管理公務酬酢的重點。

  翻閱香港特區政府的財政預算案,並無單列“酬酢開支”。這項開支包含在“運作開支”下的“一般部門開支”。

  “運作開支”涵蓋一個(ge) 政府部門全部的經常性開支,包括“個(ge) 人薪酬”和“一般部門開支”等。該項目下的財政撥款,以“整筆撥款方式”運作,部門負責人有權靈活動用撥款,分配給不同子項目使用。各部門有關(guan) 酬酢活動和外訪活動的預算和開支,由各部門各自製訂和備存。

  “一般部門開支”涵蓋直接與(yu) 部門日常運作有關(guan) 的開支,除了公務酬酢費用,還包括交通費、電話費、維修費、辦公室租金、禮品紀念品費用以及雇用會(hui) 計師、律師等費用。

  以行政長官辦公室開支總目為(wei) 例,預算案可以看到“一般部門開支”2013—2014年度預算為(wei) 1640萬(wan) 元,但並不分列其中酬酢費用是多少。

  不過,公務酬酢絕非“一筆糊塗賬”。想要知道這一數字,政府部門是可以計算出來的,但要逐一向各部門查詢。

  保安局局長黎棟國近日在答複立法會(hui) 議員提問時,給出了警務處、入境處、消防處、海關(guan) 及懲教署五個(ge) 紀律部門過去五年酬酢活動的總撥款開支。2012—2013年度,警務處本地酬酢開支為(wei) 263.7萬(wan) 元,入境處為(wei) 92.3萬(wan) 元,海關(guan) 為(wei) 87.7萬(wan) 元,消防處和懲教署都是35.4萬(wan) 元。入境處有員工近7000人。警務處有員工36000多人。

  黎棟國還提供了過去5年紀律部門外訪活動的總開支。外訪開支大大高於(yu) 本地酬酢開支。外訪主要為(wei) 參加會(hui) 議或典禮、進行業(ye) 務考察或交流,以及商討或簽訂協議等。2012—2013年度,警務處外訪開支1133.2萬(wan) 元,海關(guan) 600.7萬(wan) 元,消防處206.6萬(wan) 元,懲教署188.7萬(wan) 元,入境處165.1萬(wan) 元。

  行政長官辦公室向本報提供的數據顯示,2011—2012年度,行政長官的酬酢開支為(wei) 33.3161萬(wan) 元。2012年7月至2013年2月,新任行政長官梁振英就職以來8個(ge) 月,酬酢開支共29.0506萬(wan) 元。

  不過,自1997年7月起,行政長官每月領取非實報實銷酬酢津貼,用以支付在官邸舉(ju) 行的公務酬酢開支。這項津貼的標準,目前為(wei) 每月66650元。這部分無需以發票報銷,也不計算在“酬酢開支”之內(nei) 。

  款待賓客的午餐晚餐,一般每人限350元及450元

  雖然部門負責人可以“靈活動用”公務酬酢開支,但也不是完全的“一把手”說了算。

  根據《公務員事務規例》,部門首長及經部門首長批準的公務員,可以用公費支付酬酢開支。他們(men) 須親(qin) 自批準所有從(cong) 部門酬酢撥款項下報銷的開支,批核酬酢撥款報銷的開支最終是各部門負責人的責任。

  這些開支,須與(yu) 有關(guan) 人員所執行的職務有直接關(guan) 係。在決(jue) 定酬酢地點及規模時,有關(guan) 人員必須考慮賓客的身份及招待的標準是否切合有關(guan) 場合。

  有關(guan) 公務酬酢的原則、規例和批核程序,《公務員事務規例》都有規定。政府官員因公務及官方活動安排,或以公職身份出席酬酢活動,所涉支出均須符合《公務員事務規例》規定及行政署所發的內(nei) 部指引。不過,《公務員事務規例》是政府內(nei) 部文件,全文並不向外界公布。

  根據行政署發出的政府內(nei) 部指引,款待賓客的午餐及晚餐開支,一般以每人350元及450元為(wei) 上限。公務員酬酢須嚴(yan) 格遵守有關(guan) 的開支準則和審批機製。若因實際需要超過開支準則,要說明理由並經過審批。這個(ge) 程序適用於(yu) 所有政府部門。

  各政策局及部門的酬酢和外訪開支,均要接受審計監督。公務員若違反《公務員事務規例》或其它政府規定,可被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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