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林:媒體的紅與黑
發稿時間:2011-11-10 00:00:00
前段時間到某地出差,與(yu) 當地媒體(ti) 人聚會(hui) ,聽他們(men) 說,當地政府部門有一份“重點盯防”的媒體(ti) “黑名單”。地方官對幾家媒體(ti) 很是不滿,稱這些媒體(ti) 的記者長期“蹲守”在本地,挖本地的負麵新聞。這個(ge) “黑名單”很好記,當地為(wei) 了方便記憶已將“黑名單”編了號。
當我將這個(ge) “黑名單”講給一些媒體(ti) 朋友聽時,他們(men) 都覺得能上“黑名單”是件很光榮的事,倒是那些編“黑名單”的部門既黑又蠢。上了“黑名單”的媒體(ti) ,覺得很光榮,而沒有上榜的媒體(ti) ,倒覺得很是失落——當是非對錯被掌控著話語權的人扭曲的時候,上了“黑名單”反倒是記者與(yu) 媒體(ti) 的榮光。
做了某些政府部門不喜歡的“負麵報道”,因此上了他們(men) 的“黑名單”,這算什麽(me) 醜(chou) 事?如果因為(wei) 記者的不負責任,報道了假新聞;或者記者行為(wei) 不端,收了企業(ye) 的封口費,做“有償(chang) 新聞”或“有償(chang) 不新聞”;或缺乏審慎節製的報道,造成了很負麵的社會(hui) 影響;或做了其他違背新聞道德、職業(ye) 操守和法律法規的事情,然後上了黑名單。那麽(me) ,這種黑名單是一種巨大的汙點,是媒體(ti) 和記者的恥辱。有時候,甚至不需黑名單,比如“紙餡包子”的假新聞,輿論和公眾(zhong) 自然就會(hui) 將這樣的報道釘到恥辱柱上。
可如果報道符合客觀事實,既無造假也無歪曲,僅(jin) 僅(jin) 因為(wei) 是監督性的負麵報道,得罪了某些政府部門,讓某些官員不高興(xing) ,因此上了“黑名單”,反倒意味著記者剛直不阿,沒有迎合,沒有看領導的臉色行事,拒絕被公關(guan) ,拒絕登通稿,拒絕唱不符合事實的讚美詩,拒絕做違背新聞道德和新聞規律的事情,將公共利益而不是官員麵子和地方形象放在首位,這種新聞專(zhuan) 業(ye) 主義(yi) 值得敬重。倒是那些製作此類“黑名單”的部門和人,成了笑料。說得再不客氣一點兒(er) ,這叫自取其辱。
我知道,一些政府部門不僅(jin) 有一份關(guan) 於(yu) 媒體(ti) 和記者的“黑名單”,還有一份“紅名單”——上了“黑名單”,將被重點盯防,被官員拒絕采訪,參加新聞發布會(hui) 的權利將被取消;而上了“紅名單”,就會(hui) 被視為(wei) 座上貴賓,有新聞發布會(hui) 就會(hui) 及時通知,並且有諸多提問機會(hui) 。
黑、紅兩(liang) 張榜單,待遇有天壤之別。可是,媒體(ti) 和記者的責任在於(yu) 報道真相,評價(jia) 一份報紙的報格和一個(ge) 記者的作為(wei) ,並不看他在政府部門的“黑名單”或“紅名單”上,而在於(yu) 他為(wei) 報道真相做出了多大的貢獻。
有資格給媒體(ti) 打分的,並不是作為(wei) 被監督對象的政府部門,而是廣大的讀者,是借助媒體(ti) 報道獲得知情權的民眾(zhong) 。隻有他們(men) ,才有資格去評價(jia) 媒體(ti) 的紅與(yu) 黑。相反,媒體(ti) 和公眾(zhong) ,倒是可以在對待輿論監督的態度上,給政府部門排一份紅名單和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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