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絕不讓批評的聲音沉沒下去

發稿時間:2011-08-08 00:00:00  

  在一些社會(hui) 廣泛關(guan) 心的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中辦國辦發文具有相當的標誌性意義(yi) 。這表明,中央對重大事故的態度是不包庇、不隱瞞,要讓社會(hui) 關(guan) 心的問題得到正麵的回應,而絕對不是讓社會(hui) 上出現的批評聲音沉沒下去。

  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了《關(guan) 於(yu) 深化政務公開加強政務服務的意見》,要求抓好重大突發事件和群眾(zhong) 關(guan) 注熱點問題的公開,客觀公布事件進展、政府舉(ju) 措、公眾(zhong) 防範措施和調查處理結果,及時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正確引導社會(hui) 輿論。應當說,在一些社會(hui) 廣泛關(guan) 心的重大突發事件發生後,中辦國辦印發的此文件具有相當的標誌性意義(yi) 。這表明,中央對重大事故的態度是不包庇、不隱瞞,要讓社會(hui) 關(guan) 心的問題得到正麵的回應,而絕對不是讓社會(hui) 上出現的批評聲音沉沒下去。

  伴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展尤其是媒體(ti) 的日益發達,事故類報道突破了傳(chuan) 統媒體(ti) 報道的界限,實現了快速、裂變式傳(chuan) 播,從(cong) 而讓真相大白於(yu) 天下。但是,媒體(ti) 報道模式的發達也讓一些涉事機構戰戰兢兢,並通過各種方式予以鉗製。比如有時會(hui) 出現某地發生重大事故,中外媒體(ti) 迅速雲(yun) 集展開報道,但沒過兩(liang) 天,大篇幅的報道突然銷聲匿跡,一些回應變得官方化、形式化。出現此類情形,多半是涉事機構發力的結果。讓批評找不到出口,讓疑問得不到解答,讓真相被“給定”,以至於(yu) 出現了公眾(zhong) 要求獲得真真相的要求。連真相都分成真假,究竟是誰的悲哀?把控真相認定權,這是某些涉事機構的慣用招術,對政府公信力造成了極大傷(shang) 害。什麽(me) 是真相認定權?無外乎是阻止媒體(ti) 報道,自行發布所謂調查結果,且不允許媒體(ti) 質疑。

  這些對媒體(ti) 進行正當報道的鉗製,實際上並不是給政府幫忙,而是給政府添亂(luan) 。犯了錯誤,就應當受到懲罰,如果沒有受到懲罰,則必然會(hui) 造成更大的損失。比如某單位曾經被偷盜,但該單位拒絕輿論監督,聲稱搞內(nei) 部整頓,整頓的結果是無人被懲罰,無人有過錯。然而懲罰來得如此之快,沒過幾天該單位就因工作人員失誤,造成重大且無法彌補的損失。此類教訓比比皆是。他們(men) 如此作為(wei) ,一是心態沒擺正,二是媒體(ti) 的輿論監督還受到很多約束。從(cong) 心態上來講,他們(men) 可能習(xi) 慣於(yu) 傳(chuan) 統管理模式,習(xi) 慣於(yu) 內(nei) 部人控製,即使是批評,也隻能是內(nei) 部體(ti) 係裏的批評,這個(ge) 內(nei) 部就是一個(ge) 王國。王國之下,豈容他人批評?於(yu) 是,他們(men) 便動用種種手段,阻止各類型報道。中央倡導輿論監督和信息公開已經許多次了,為(wei) 什麽(me) 仍然有部門不配合、不支持呢?說到底還是利益在作祟。利益是多元化的,金錢是一種利益,官位又是一種利益。一些重大事故,即使死了再多人,即使上級領導親(qin) 自表態,涉事部門也仍然按照傳(chuan) 統方式應對,其結果是引發社會(hui) 更多不滿。

  屏蔽批評不等於(yu) 這個(ge) 社會(hui) 就不存在批評了。在信息傳(chuan) 播技術日新月異的今天,控製重大突發事件的信息已經變得越來越艱難,且得不到民意支持。其實,轉換應對思路,公開所有可以公開的項目,放下身段,向社會(hui) 檢討自身錯誤,社會(hui) 性批評才會(hui) 真正平息。有錯誤並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讓別人說你的錯誤。把錯誤說出來,公開錯誤,錯誤才能夠在社會(hui) 的監督下日益消弭。無論是政府機構還是企業(ye) ,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存在一些錯誤是正常的。工作要改進,藏著掖著就永遠改正不了。政府機關(guan) 、職能部門要獲得社會(hui) 的正麵認可,就應當敞開心扉,直麵公眾(zhong) 。

  絕不讓批評的聲音沉沒下去。公開,才是進步的真正法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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