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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文化中“和”的思想

發稿時間:2016-03-31 00:00:00  

  在傳(chuan) 統文化中,“和”是中國人的宇宙觀,也是中國人最高的價(jia) 值追求,還是中國人待人處事的基本原則。它是既包括基本理念、價(jia) 值,又包括運用原則和方法的一個(ge) 思想體(ti) 係。


  “和為(wei) 貴”“和而不同”已經成為(wei) 人們(men) 熟知和常用的話語。可是“和”究竟是什麽(me) ?似乎並不很清楚。常見的一種認識,和表示一種態度:和氣、和順、平和、和藹……或一種狀態:和睦、和諧、和平……與(yu) 和相對的,是鬥、爭(zheng) 、仇、敵對、對抗……這樣的想法,反映了人們(men) 普遍的美好願望和追求。不過,隻這樣看是不夠的。和不簡單隻是我們(men) 美好的願望和追求,更是中華文化的大智慧;它是中國人的宇宙觀,也是中國人最高的價(jia) 值追求,又包含著待人處事的基本原則;它不隻是一個(ge) 概念、一種態度,而是有著豐(feng) 富內(nei) 涵,既包括基本理念、價(jia) 值,又包括運用原則和方法的一個(ge) 思想體(ti) 係。


  和表示一種關(guan) 係、一種秩序

  兩(liang) 千多年前,中國人就提出了“和實生物”的觀點,認識到宇宙萬(wan) 物都是不同成分和因素,以一定的關(guan) 係共存的統一體(ti) (或稱共同體(ti) )。這就是和。宇宙萬(wan) 物以和為(wei) 基礎,存在於(yu) 和的狀態中;世界是和的世界,萬(wan) 物是和的萬(wan) 物。所以,“和實生物”,這是中國人的宇宙觀。

  在這個(ge) 意義(yi) 上,和的對立麵是同。不是鬥、爭(zheng) 、仇。同,是指單一成分的存在或疊加。所謂“和實生物,同則不繼”,“和而不同”,都是把和與(yu) 同相對而言,討論的是世界是和還是同?人們(men) 應當如何對待和與(yu) 同的問題?

  古人曾舉(ju) 烹飪為(wei) 例說明和同之辨。譬如烹湯,要有魚、肉,加上醬醋鹽梅,蔥薑蒜酒等等,由廚師調配得當,再用適量的水、適當的火候進行加工,如此才有美味的湯。多種成分按一定關(guan) 係共生,構成一事物,這就是和實生物。而如果用鍋煮水,水幹續水。如此反複,就隻是白水。這就是同;“以水濟水,誰能食之?”


  和的實質是各得其所

  統一事物中的各個(ge) 局部成分各有其一定的位置。每一成分和因素都處於(yu) 其應處的地位,發揮各自的作用,構成總體(ti) 的和。程子說:“萬(wan) 物庶事莫不各有其所,得其所則安,失其所則悖。”任何一個(ge) 局部的因素不能處於(yu) 應處的位置,總體(ti) 的和就會(hui) 遭到破壞。拿烹飪說,極簡單的一件事,用鹽的多少,決(jue) 定著菜肴的品質;鹽量的過與(yu) 不及,都會(hui) 破壞菜肴的美味,即總體(ti) 的和。其他各個(ge) 因素也都如此。所以和就是各個(ge) 成分、因素都處於(yu) 恰當的位置,這樣一種狀態和秩序。這種狀態和秩序可以用“各得其所”來表述。和的實質就是“各得其所”。


  和為(wei) 貴是根本的價(jia) 值觀

  “和為(wei) 貴”不單純是一種善良的願望,它是以和實生物的宇宙觀為(wei) 基礎的;正因為(wei) 我們(men) 認識到世界是這樣的一個(ge) 世界,所以說一切事情上我們(men) 要順應事物本來的要求,以和為(wei) 貴。也就是以和為(wei) 最高目標,或者說以各得其所為(wei) 目標。

  《周易》說:乾道變化,各正性命,保合太和,乃“利貞”。首出庶物,萬(wan) 國鹹寧。(《易·乾卦·彖傳(chuan) 》)

  《中庸》說:致中和,天地位焉,萬(wan) 物育焉。

  都是以“和”為(wei) 人道追求的最高目標。“太和”“中和”,萬(wan) 物“各正性命”;天地位,萬(wan) 物育;首出庶物,萬(wan) 國鹹寧,就是自然和社會(hui) 人事,萬(wan) 物各得其所的理想境地。

  用於(yu) 人事,孔子為(wei) 政以“正名”為(wei) 第一要務。正名也就是要做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求君臣父子都能各得其所。君臣父子的關(guan) 係是不斷變化的,孔子所希望的君君臣臣的狀態沒有實現,也不可能實現。然而孔子提出的治國必先正名,以各得其所為(wei) 目標的原則是正確的。縱觀曆史,曆代大變革和大改革的主題,都在求各得其所;而改革和施政的得失成敗,也都隻在於(yu) 能否做到各得其所而已。程子說:“聖人所以能使天下順治,非能為(wei) 物作則也,唯止於(yu) 各於(yu) 其所而已。”

  所以,和、各得其所是中華文化的核心價(jia) 值,最高的價(jia) 值追求;是我們(men) 做好一切事的根本目標。


  運用的三原則

  以和為(wei) 貴,以各得其所為(wei) 目標,不是坐而論道,而是要起而行之,施之於(yu) 實事。中華傳(chuan) 統文化,也包含有和的運用中應遵守的原則和方法。

  其一,和而不同。

  為(wei) 了達到各得其所的目標,首先必須要有“和而不同”的理念,或者說是從(cong) 這樣的一個(ge) 理念出發。和而不同,可以有兩(liang) 層意義(yi) 。從(cong) 宇宙萬(wan) 物的現實狀況看,“和實生物,同則不繼”,世界本來就是和的世界,不是同的世界;世界存在的狀態就是和而不同,和而不同是事物的本來麵目。從(cong) 人事的方麵講,“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和而不同,又是待人處事的基本原則。世界是和而不同的,我們(men) 處理事物也要遵循和而不同的原則。

  作為(wei) 待人處事的原則,所謂和而不同,首先是承認差異。要懂得差異的存在是正常的、合理的,是事物存在的常態;不能要求取消差別,完全一致。然後在承認不同的基礎上,研究事物內(nei) 部有哪些方麵,怎麽(me) 來協調各種關(guan) 係和矛盾,以達到“各得其所”的目標。承認差異是前提,求各得其所是目標。始於(yu) 承認差別,終於(yu) 各得其所,和的理念貫徹始終。這就是和而不同。而不承認和排斥差別,一味追求一致,這叫同而不和。古人講什麽(me) 是和而不同?國君他的意見認為(wei) 是對的,但其中還有不對的成分,大臣要把這不對的成分提出來;國君認為(wei) 錯的,但其中還有正確的成分,大臣要把這正確的成分指出來;通過討論達到一個(ge) 中肯的意見。這叫和而不同。相反,國君說這個(ge) 好,大臣也跟著說好好好,國君說不對,臣子也隨聲附和,跟著說錯錯錯。一言堂,沒有不同意見。這就是同而不和。

  其二,中庸,無過不及,不偏不倚。

  和的秩序,各得其所,一事物內(nei) 部不同部分、因素之間的關(guan) 係,是具體(ti) 的。以和為(wei) 貴,要求得和的局麵,不是靠單純的理念,和諧的願望、和解的誠意等等;不能停留在口號、宣傳(chuan) 、思想疏導上,而是要研究對象的實際情況,了解其各個(ge) 部分、各個(ge) 方麵及其相互關(guan) 係,在此基礎上處理各種關(guan) 係,努力做到“使萬(wan) 物各得其所”。

  了解、認識事物各方麵及其相互關(guan) 係,基本的方法、路徑就是中庸之道,不偏不倚,無過無不及。程子說:“使萬(wan) 物無一失所者,斯天理,中而已。”全局看,公正、公平,不偏不倚;局部看,各安其位,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無過不及。處掌握全局之位,要統籌全局,協調平衡,人盡其才,物盡共用;處局部之位,要認清自身之位,素位而行,忠於(yu) 職守,克盡其責。

  所以,和與(yu) 中不可分。和是最高的目標,中是達到和的根本方法和途徑。合而稱之,就是“中和”。

  其三,以禮節之。完善和遵守製度、規矩。

  “不以規矩,不能成方圓”。各得其所的關(guan) 係,不能停留在理念、原則上,還必須落實和體(ti) 現在具體(ti) 的製度、規矩上。在中國的古代,就是落實和體(ti) 現在禮上。

  禮之用,和為(wei) 貴。先王之道斯為(wei) 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禮節之,亦不可行也。

  一般人常以為(wei) ,禮的功用就在區分尊卑貴賤。這樣認識並不全麵。區分尊卑貴賤隻是禮的一個(ge) 方麵。

  禮起於(yu) 何也?曰: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則不能無求,求而無度量分界,則不能不爭(zheng) 。爭(zheng) 則亂(luan) ,亂(luan) 則窮。先王惡其亂(luan) 也,故製禮義(yi) 以分之,以養(yang) 人之欲,給人之求,使欲必不窮乎物,物必不屈於(yu) 欲,兩(liang) 者相持而長,是禮之所起也。(《荀子·禮論》)

  禮的區別尊卑貴賤,是要使“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也就是給貧富貴賤長幼親(qin) 疏各定出度量分界,使他們(men) 各自都有所依循,各得其所,以避免爭(zheng) 鬥。“禮之用,和為(wei) 貴”。區別尊卑貴賤是為(wei) 了避免爭(zheng) 、亂(luan) ,求各得其所;和的精神不是單純的明尊卑別貴賤,而是別中求和。

  禮是具體(ti) 的,隨時世發展而變化;中國古代的禮,已不能適應於(yu) 現時代的要求。而和的秩序需要製度、規矩的保證,這個(ge) 原則則是古今中外永恒不變的。這個(ge) 原則體(ti) 現的形式是多樣的。製度、條約、合同、協議、規章、紀律等等,總之必須有完善的、能得到遵守的規矩,才能真正達到各得其所,和的目標。

  有和而不同的理念,從(cong) 承認差別為(wei) 前提,求各得其所為(wei) 目標;以中庸之道的思想方法,認識對象,無過無不及,不偏不倚,正確把握事物各個(ge) 方麵及其相互關(guan) 係;以及完善和遵守體(ti) 現和的秩序的製度、規矩。以上三項,構成運用和的理念,實現各得其所目標的原則體(ti) 係。通過這三項,就把和實生物,以和為(wei) 貴的根本理念,用於(yu) 實際人事,落實於(yu) 各個(ge) 方麵。

  總之,中華文化中和的思想,是一個(ge) 博大精深的體(ti) 係。它既是根本的宇宙觀、價(jia) 值觀,也包含有運用和的理念於(yu) 實際人事的原則和方法。這是一個(ge) 中華文化大智慧的寶庫,值得我們(men) 認真研究、發掘、傳(chuan) 承、發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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