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賓:清代州縣的特殊群體
發稿時間:2016-01-07 00:00:00
幕賓,俗稱師爺,泛指中國古代官員為(wei) 處理各種行政事務而聘請的“以備顧問”的佐理人員。到了清代,上自督撫,下至州縣,幕賓普遍存在於(yu) 各級地方政府中,在官場和社會(hui) 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然而,州縣幕賓與(yu) 督撫幕賓又有所不同。督撫幕賓多是通過政府行為(wei) 而被任用的具有一定官職(銜)的人員。州縣幕賓是州縣官私人延請入府、支付傭(yong) 金的人員,無品秩、無官銜、無編製,與(yu) 州縣官沒有行政上的隸屬關(guan) 係,是獨立於(yu) 官府之外的職業(ye) 人,擁有政務運行的必備之能,輔助州縣官辦理“束杖理民”的日常公務,是地方行政係統中不可須臾或缺的部分。“無幕不成衙”便是形象的概括。
州縣幕僚作為(wei) 地方行政職能所需要的特殊群體(ti) ,都從(cong) 事什麽(me) 行業(ye) ?具有哪些功能呢?
刑名幕賓
刑名是吏治之重,是民命所關(guan) 。俗語道:“衙門後宅一杯茶,白紙折扇手中拿。黃銅煙袋呼呼響,刀筆斷案全靠他。”這就是對刑名幕賓的生動描述。
刑名幕賓是輔佐州縣官吏從(cong) 事訴訟活動的“幕後法官”,所管內(nei) 容基本涵蓋了所有的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乃至獄政事務。基層社會(hui) 紛繁複雜的案件、詞訟,幾乎都需要刑名幕賓來仲裁。先不論處理案件、詞訟需要專(zhuan) 業(ye) 的律例知識和必要的理訟程序,單就數量之巨、種類之繁,也足以讓刑名幕賓忙得不可開交。
那麽(me) ,刑名幕賓在斷案過程中都做哪些工作呢?一般而言,刑名幕賓雖不見得要現場臨(lin) 事、驗屍坐堂,但全過程都須參與(yu) 審理。從(cong) “核批呈詞”(閱讀訴狀,並擬寫(xie) 案件或詞訟的審理意見)到簽差傳(chuan) 訊、幕後聽審,再從(cong) “詳案”(對案件或詞訟的記錄、總結)到“詳報”(徒刑以上案件在審理完畢後,呈擬判決(jue) 書(shu) 上報),最後到“複報”(擬文答複上級對案件的質疑和意見)等等,幾乎滲透了州縣司法的每個(ge) 環節,從(cong) 中便可管窺刑名幕賓在審理案件、詞訟中的地位和作用。當然,審理過程的各個(ge) 環節在實際運行中,並不是嚴(yan) 格按照律例來執行的,刑名幕賓的主觀意見往往占重要地位。
錢穀幕賓
錢穀是民生之要,是國脈所係。錢穀幕賓,又稱“錢糧”或“金穀”。清代賦役征收,理論上一年分夏、秋兩(liang) 次,所謂“上忙”(多指五月、六月)和“下忙”(多指九月、十月),但實際上往往是從(cong) 每年二月一直征收到十一月;盡管清代的賦稅征銀製度有了很大的發展,但總體(ti) 上看,賦稅征收也還是存在錢、糧兩(liang) 種形式。州縣的賦稅征收複雜多樣,不可能完完全全以官方編纂的征稅總綱《賦役全書(shu) 》的記錄為(wei) 準,州縣結合本地實際,征收的具體(ti) 稅種也有所不同,故而也就有了地方標準的賦役冊(ce) 。錢穀幕賓對此必須相當熟悉,並且在每年賦稅征收完畢後要向督撫衙門匯報“奏銷冊(ce) ”。
對於(yu) 錢穀幕賓來講,錢穀賦稅的事務隻是核心工作,其在實際工作中所承擔的州縣事務,遠在課斂錢穀之外,甚至還包括“強占田界”“爭(zheng) 房索債(zhai) ”等民事訴訟的調停和“俸工兵餉”“河工碎修”“常恤貧人”等公共事務的辦理。
掛號幕賓
掛號幕賓,又稱“號件”,是州縣之中從(cong) 事公文管理的幕賓,負責登記、匯總、歸檔、分發所有出入州縣衙門的公文、書(shu) 劄,製作表冊(ce) ,並監督審查、催促辦理,以防公事逾限。作為(wei) “百事之條目”,掛號是一個(ge) “似易而實難,似輕而實重”的職業(ye) 。
掛號幕賓在具體(ti) 編目時,也要有章有法,按照事件性質,分門別類,如嫖娼、拐騙合為(wei) 一簿,考試、書(shu) 籍合為(wei) 一簿等,並在簿中簡要標注發生時間、內(nei) 容、處理情況等。當然,在具體(ti) 的執行中,掛號幕賓多按實際情況便宜行事,甚至還發明了“江山一統”的分類方法,即將律例、檔案、賬冊(ce) 等文件的標題首字按“江山一統”四字的第一筆,即點、豎、橫、撇分類,便於(yu) 掛號查檢。但無論如何,在排檢文件的過程中,眉目清晰是必不可少的。
清人費山壽在《官幕同舟錄》中提到,掛號幕賓“於(yu) 刑名之案,則審限參限,時時扣算;一經報案,則催條時至,刑席稍惰者,無不憚之;於(yu) 錢穀之案,則所征分數及報解期限,時時扣算,一切雜項征解,出入之數,無不序次詳明”。可見,地方政務運行的效率高低,與(yu) 掛號幕賓是否作為(wei) 息息相關(guan) 。所以州縣官對待掛號幕賓十分重視,“必厚其修脯,擇力餘(yu) 幹事者,始克展布裕如”。
書(shu) 記幕賓
書(shu) 記幕賓,又稱“書(shu) 啟”或“書(shu) 稟”,其主要工作在於(yu) 為(wei) 州縣官書(shu) 寫(xie) 信函和起草公文,辦理一切事上接下、交際應酬、通候往來的文書(shu) 。在清代官場風氣中,在四時八節或上司同僚等遇有喜事,要送往迎來,行之以禮,而“禮”,除了銀兩(liang) 、珍奇、特產(chan) 等禮品外,還要有禮函。這種來往信函,本屬私人信件,若交情至深,寥寥數言亦情深意濃,有時也不必用書(shu) 記代勞。但大凡讓書(shu) 記代筆書(shu) 寫(xie) ,這種文字對話的政治意味便超越了個(ge) 人情感,“私事”也便成了“公務”,稍一疏忽,便容易落下把柄。禮函大多要寫(xie) 成四六駢體(ti) ,其中對格式、語氣、文藻、言辭和字跡等要素有嚴(yan) 格規定,要求“措辭委曲,敘事顯明”。書(shu) 記幕賓襄辦筆墨,這些自然也是對其最基本的要求。
書(shu) 記幕賓要處理上行、平行以及下行的各類文書(shu) ,“其要總在知彼知己,方能心人之心,口人之口,言皆巧合”。上行之文“務在辭約指明,婉而不詭,不可一字虛飾”,平行之文“用之於(yu) 同僚,則措詞宜謙和婉轉,不可直情徑行”,下行之文“一字之輕重,民之利害隨之,造福在此,造孽亦在此”。
總的來看,書(shu) 記幕賓一職“大要在識時務,再看主人之地位與(yu) 其性情,設身處地,投人所向”。該職最為(wei) 清苦,但為(wei) “公門中第一流人物”。
征比幕賓
征比幕賓,最初是錢穀幕賓的助手。征,即征收賦稅;比,即比期查漏。有些州縣因賦稅征收時間跨度大、稅種多、事務雜,常常單設專(zhuan) 門的征比幕賓,負責稽查與(yu) 考征賦稅,以如期如數收繳。專(zhuan) 事專(zhuan) 設,其職責也比較單一。
除了以上幾種幕賓外,州縣官酌量事務之繁簡而增減其人。政務相對較繁的州縣,選擇增設相關(guan) 的幕賓,以輔助政務;政務相對較簡的州縣,幕賓之間兼理政務的情形也很多,甚至隻需一個(ge) 幕賓佐理政務。需要明確的是,在州縣之內(nei) ,到底是一幕兼數事還是一事需數幕,除了與(yu) 政務繁簡有關(guan) 外,與(yu) 幕賓對幕務的熟練程度等也密切相關(guan) 。
從(cong) 微觀上說,幕賓調節著州縣官與(yu) 百姓的關(guan) 係,在地方的政務運作中起橋梁紐帶的作用,使得地方行政能夠有效運行;從(cong) 宏觀上講,幕賓則維係著社會(hui) 與(yu) 政治之間的關(guan) 係。從(cong) 積極方麵講,官幕相勸,幕賓能夠為(wei) 主官排憂解難,創造政績,帶來官運,伴隨而來的是,幕賓成長為(wei) 名幕,官員擢升為(wei) 大吏,形成良性循環;從(cong) 消極方麵講,中央王朝對地方的失控,幕賓的擅權也起著推波助瀾的作用,使中央政府對地方的掌控力越來越弱,留下難以深入的空白,導致地方勢力的膨脹,而幕賓從(cong) 中掌控權力,操縱地方政治。事實也證明,私人勢力介入地方權力,其職業(ye) 道德的約束若經不住利益和權力的誘惑,賄賂交通、私通消息、暗通關(guan) 節、營私枉法,勢必會(hui) 導致行政效率低下、腐敗叢(cong) 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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