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起藥品銷售醫保結算需掃碼——守護藥品和醫保基金安全
發稿時間:2025-03-24 15:06:16 來源:人民日報
國家醫保局等4部門日前印發《關(guan) 於(yu) 加強藥品追溯碼在醫療保障和工傷(shang) 保險領域采集應用的通知》,要求積極推動藥品全品種生產(chan) 流通使用過程追溯和藥品追溯碼在醫療保障和工傷(shang) 保險領域的全流程、全量采集和全場景應用,並逐步實現全部醫藥機構藥品追溯碼采集應用全覆蓋。通知明確,7月1日起,銷售環節按要求掃碼後方可進行醫保基金結算,2026年1月1日起,所有醫藥機構都要實現藥品追溯碼全量采集上傳(chuan) 。
藥品追溯碼就是每盒藥品的“電子身份證”,具有唯一性。一盒藥品的追溯碼,隻應有一次被掃碼銷售的記錄,若重複出現多次,就存在假藥、回流藥或藥品被串換銷售的可能。掃碼有何用?專(zhuan) 家介紹,“賣藥必掃碼”,醫保部門“依碼結算”,若未掃碼或者出現重複掃碼,醫保基金將拒付,且追究相關(guan) 責任,以此提升藥品監管效能;“買(mai) 藥可驗碼”,通過掃碼即可獲取詳細的藥品銷售信息,不僅(jin) 讓群眾(zhong) 購藥更放心,還可推動其共同參與(yu) 藥品安全管理,維護用藥安全,守護醫保基金安全。
根據通知,醫保定點醫藥機構要準確采集、核驗藥品追溯碼並上傳(chuan) 至全國統一的醫保信息平台和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的藥品追溯係統。零售藥店要在顧客購藥小票上顯示藥品追溯碼信息。工傷(shang) 保險醫療服務協議機構、工傷(shang) 康複協議機構要加快推進藥品追溯碼采集應用。
通知明確5方麵重點工作:強化賦碼,確保準確規範;強化采集,確保應掃盡掃;強化應用,確保帶碼管理;強化服務,確保安全便捷;強化管理,確保精準高效。在強化應用方麵,通知明確,提升藥品追溯碼在醫保目錄談判、商保目錄製定、省級醫藥集中采購平台掛網、集中帶量采購等方麵的應用。
國家醫保局將依托全國統一醫保信息平台建設藥品追溯信息采集和查詢功能,建立藥品追溯碼、商品碼與(yu) 醫保藥品編碼的三碼關(guan) 係映射庫,藥品各級銷售包裝單元的包裝級聯映射庫、各類追溯碼的追溯碼規則庫,並向社會(hui) 提供公共服務。例如,為(wei) 購藥參保人提供藥品追溯信息查詢渠道,快速查詢藥品生產(chan) 、零售、使用等信息。(記者 孫秀豔)
友情鏈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