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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統文化中的“中和治天下”思想

發稿時間:2015-11-18 00:00:00  

  凝聚全社會(hui) 的共識,確立反映全體(ti) 人民共同認同的價(jia) 值觀,使人民同心同德、團結奮進,是執政者的曆史責任。這就要積極總結我國傳(chuan) 統文化中的治國理政智慧,為(wei) 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有益借鑒。

  中國傳(chuan) 統文化博大精深,其核心為(wei) “中和”。習(xi) 近平同誌在浙江主政時就曾深刻指出,“貴和尚中”的中和文化這一“偉(wei) 大的思想”是“中華文化的精髓”。中和是中華文化的精髓,它也構成中華政治文化的精髓,是古代治國理政智慧的靈魂。

  允執厥中——治國理政的總綱

  儒家經典《中庸》首次從(cong) 宇宙本體(ti) 高度提出:“中者天下之大本,和者天下之達道。”將中和歸為(wei) 宇宙天地的大本達道,也即是世界萬(wan) 物生存發展的根本規律。什麽(me) 是中?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即指事物具有的最佳結構和最佳數量比例關(guan) 係;什麽(me) 是和?“和”就是由“中”而來的“不同”事物間的最佳的和諧統一關(guan) 係,或最佳的事物生存發展狀態。顯然,中和表征了事物最優(you) 生存發展規律,是對立麵統一發展規律的體(ti) 現。中華先哲深刻揭示了中和之道,並以此為(wei) 民族的最高生存智慧,使中華民族數千年以“和”為(wei) 根本價(jia) 值追求,以“中”為(wei) 根本思維方式,構成中華民族生存大法。

  中和之道是宇宙天地的大本達道,也因而構成為(wei) 根本的治國理政之道。儒家理想的堯舜禹三代“聖人之治”即中和之治。儒家自孔子開始,就肯定堯舜禹三代聖人相授相受的治國理政之道就是“允執厥中”的中和之道,簡稱中道。孔子高度肯定舜具有治國理政的大智慧,就集中體(ti) 現在舜善於(yu) “執中”的治國之道,即善於(yu) 在深入廣泛考察了解的基礎上,正確及時地去除過與(yu) 不及的兩(liang) 種片麵性,而製定並實施最具合理性的決(jue) 策舉(ju) 措,從(cong) 而有效改善百姓生活。顯然,這種執兩(liang) 用中的治國理政之道,包含著深刻的曆史辯證法和唯物辯證法智慧。

  中和之道——禮樂(le) 刑政治道的核心

  《漢書(shu) ·藝文誌》中說:“禮節民心,樂(le) 和民聲,政以行之,刑以防之。禮樂(le) 刑政四達而不悖,則王道備矣。”曆代君王以中和治天下,還體(ti) 現於(yu) 禮樂(le) 刑政的基本治國方略上。

  高度重視禮樂(le) 教化。《孝經》就說:“安上治民,莫善於(yu) 禮;移風易俗,莫善於(yu) 樂(le) 。”禮與(yu) 樂(le) 是實現治理的基本手段。而禮樂(le) 的實質就是中和。孔子就以“禮”“樂(le) ”為(wei) 基本課程教育學生。禮是一係列禮儀(yi) 規範,包括吉禮、凶禮、軍(jun) 禮、賓禮、嘉禮五禮,具體(ti) 為(wei) “經禮三百,曲禮三千”,其實質是給社會(hui) 成員日常生活的言行舉(ju) 止規定具體(ti) 的規矩,使之中規中矩,無過不及,即達“中”。人人遵禮而行,社會(hui) 就保持了秩序性和穩定性。禮規範人的外行,而樂(le) 則軟化人的內(nei) 心,和善人心,促進和融人際關(guan) 係。通過禮樂(le) 具有的中和功能教育和培養(yang) 人們(men) 思想行為(wei) 上的中和品行,從(cong) 而贏得人際和諧、社會(hui) 有序。

  在強調禮樂(le) 教化的同時,又重視刑政的硬控製,即通過建立推行一係列的政治法律製度強行規範人們(men) 的行為(wei) 。如何合理高效運用刑政,以實現和諧政局?關(guan) 鍵在於(yu) 遵循中和原則,做到剛柔相濟、寬猛相濟。即孔子說的“政寬則民慢,慢則糾之以猛;猛則民殘,殘則施之以寬。寬以濟猛,猛以濟寬,政是以和”。和諧有序的治理目標源於(yu) 製定和實施適度的製度政策和法律法規,既不太寬鬆,也不太嚴(yan) 猛。

  依時而中——改革創新的靈魂

  傳(chuan) 統以中和治天下的治國智慧還體(ti) 現於(yu) 它在治國理政中的兩(liang) 大應用原則:依時而中、執中用權,即善於(yu) 靈活應對、變革創新。

  中和理論強調以時而中。孔子提出“中庸”,並把它視為(wei) “至德”,即最高的生存智慧。中庸者,是“中和之謂用”,即用中,是實踐運用中和之道。然而,由於(yu) 客觀實際處於(yu) 變化中,因此,“中”也必然是變化的,因時而異的,所以孔子說:“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時中。”中庸的實質是時中,即依時而中,善於(yu) 根據時勢的變化,采取相應合適的行動。這體(ti) 現了一種實事求是、與(yu) 時俱進的品格。“時中”思想運用於(yu) 治國理政,就是“變通”。“變通者,趣時者也。”它強調統治管理者必須敢於(yu) 和善於(yu) 通過變通改革舉(ju) 措,適應新的時勢要求,采取改弦更張、變通日新、革新更化,從(cong) 而達成“善治”。

  中和理論強調執中用權。孔子提出中庸觀,主張中和之道是宇宙大本達道,是不變永恒的常道,是經,然而,在具體(ti) 的中和之道的落實體(ti) 現上,卻必須應時而變、因事而變,懂得通權達變。這叫“有常有變”“有經有權”。孔孟反對拘泥不變的僵化態度,反對死板的折中主義(yi) ,主張執政者要有靈活權變的能力素養(yang) 。如果固守一個(ge) “執中”的死模式,不懂靈活運用,不會(hui) 通達權變,其結果不僅(jin) 損害了大本達道,而且還將造成實際舉(ju) 措的失敗。顯然,這一要求國家治理中善於(yu) 將原則性與(yu) 靈活性有機結合的“執中用權”觀念,正是我國古代治國理政智慧的重要內(nei) 容。

  和而不同——治國理政主體(ti) 的優(you) 秀素質

  中和作為(wei) 古代治國理政的核心,還體(ti) 現在中和之德是古代治國理政主體(ti) 的核心素質。

  中和政德要求治國理政者必須具有智仁勇統一的“中庸”品格。中庸是中和之道的實踐運用,對治國理政者而言,中庸原則就是要求古代君王和各級官員做到正確製定和有效實施各項治理措施,達到治國平天下目標。而這就要求各級官員具有智仁勇合一的中庸品格。《中庸》說:“天下國家可均也,爵祿可辭也,白刃可蹈也,中庸不可能也。”一個(ge) 優(you) 秀的官員,要正確合理地決(jue) 策並有效實施決(jue) 策,就必須同時具有“可均”的智、“可辭”的仁、“可蹈”的勇,三者缺一不可。

  中和政德要求治國理政主體(ti) 必須具有中立不倚、和而不流的品格。儒家的中和之道倡導樹立理想的中和人格,這種中和人格的本質特征就是《中庸》提出的中立不倚、和而不流。孔子最厭惡的人格是沒有獨立原則性的“鄉(xiang) 願”,他們(men) 在官場上,善於(yu) 做好好先生,不敢堅持原則,不敢承擔責任,圓滑世故,柔順應對,喪(sang) 失中和人格具有的獨立品格。顯然,這樣的官場人格“無忠直之風,天下以此薄之,”是為(wei) 政之大害。

  中和政德要求治國理政主體(ti) 必須具有和而不同、可否相濟的政風。《國語·鄭語》載,西周末年,史伯揭露周幽王執政之大弊就在於(yu) “去和而取同”,而齊國政治家晏嬰對齊景公也提出君臣之間應該建立一種可否相濟、同異相濟的關(guan) 係。隻有君臣可否相濟、上下同異相濟,決(jue) 策才更完善,執行才更通暢,政局才能平穩。孔子進而提出“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的觀點,提倡“和而不同”的政治品格。

  中和政德要求治國理政主體(ti) 加強敬以持中、發以成和的道德修養(yang) 。《中庸》強調,“喜怒哀樂(le) 之未發謂之中,發而皆中節謂之和”,要求官員在治理實踐中,在與(yu) 百姓打交道中,表現出正確的道德情感,做到以百姓之憂樂(le) 為(wei) 憂樂(le) ,以天下之喜怒為(wei) 喜怒。要培養(yang) 自己的中和政德,就必須加強自己的修養(yang) ,做到恭敬主一、持義(yi) 律己、涵養(yang) 省察、戒慎恐懼。隻有加強致中和的修養(yang) 工夫,完善自己的中和政德,才能有“發而中節”的情感行為(wei) ,才能贏得天下百姓的愛戴,才能實現人和政清的理想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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