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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簽署、有何作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相關司局負責同誌就中吉社保協定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25-02-07 14:24:42   來源:新華社  

  我國和吉爾吉斯共和國5日簽署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吉爾吉斯共和國政府社會(hui) 保險協定》。協議為(wei) 何簽署?對兩(liang) 國企業(ye) 和就業(ye) 人員社會(hui) 保險有何積極作用?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相關(guan) 司局負責同誌就中吉社保協定有關(guan) 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簽署中吉社保協定的背景是什麽(me) ?

  答:隨著經濟全球化的深入發展,企業(ye) 跨國投資經營和勞動力跨國流動日益頻繁,跨國企業(ye) 和就業(ye) 人員在派出國和工作所在國可能麵臨(lin) 雙重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問題。為(wei) 解決(jue) 這一問題,國際通行做法是通過商簽社保協定,明確在締約一國已參加社會(hui) 保險且符合相關(guan) 條件的人員,在規定期限內(nei) 可免除在其就業(ye) 的締約另一國繳納相應社會(hui) 保險費的義(yi) 務。

  2001年以來,我國先後與(yu) 德國、韓國、丹麥、芬蘭(lan) 、加拿大、瑞士、荷蘭(lan) 、法國、西班牙、盧森堡、日本、塞爾維亞(ya) 等12國正式簽署了雙邊社保協定,並取得良好效果。

  近年來,中吉兩(liang) 國貿易額屢創新高,雙方投資和人員往來不斷增長。去年以來,雙方就中吉社保協定進行了技術磋商,並於(yu) 去年8月正式啟動談判。經過兩(liang) 國工作團隊的共同努力,今年初雙方就中吉社保協定和配套實施的行政協議文本達成一致,2月5日上午,人力資源社會(hui) 保障部部長王曉萍和吉社會(hui) 基金會(hui) 主席阿利耶夫共同簽署了中吉社保協定。

  問:中吉社保協定的主要內(nei) 容是什麽(me) ?

  答:協定共25條,對解決(jue) 雙方在對方國家投資企業(ye) 和就業(ye) 人員的雙重繳納社會(hui) 保險費問題作出安排。其中,最突出的是“三個(ge) 明確”:

  一是明確雙方互免險種是養(yang) 老保險。對中方來說,包括城鎮職工基本養(yang) 老保險和城鄉(xiang) 居民基本養(yang) 老保險;對吉方來說,包括不使用國家預算保障的養(yang) 老、殘疾和遺屬保險。二是明確雙方互免人群範圍。具體(ti) 包括雙方在彼此國家工作的派遣人員、自雇人員、航海船舶和航空器上的雇員、國際運輸企業(ye) 人員、公務員、外交使團和領事館人員等。三是明確協定的實施方式。雙方主管部門將根據中吉社保協定簽署行政協議,確定協定的實施機構,負責處理信息交換、出具參保證明等具體(ti) 經辦事宜。

  問:簽署中吉社保協定有何重要意義(yi) ?

  答:中吉社保協定是我方在國家元首見證下、與(yu) 共建“一帶一路”國家簽署的首個(ge) 社會(hui) 保障協定,開啟了中吉社會(hui) 保障領域交流合作的新篇章,對進一步推動兩(liang) 國新時代全麵戰略夥(huo) 伴關(guan) 係、構建中吉命運共同體(ti) 具有重要意義(yi) 。

  一是有利於(yu) 推動全球發展倡議和高質量共建“一帶一路”走深走實。中吉社保協定是我國與(yu) 中亞(ya) 國家商簽的首個(ge) 社保協定。協定的簽署,將輻射帶動我與(yu) 其他中亞(ya) 國家在各領域的務實合作,促進兩(liang) 國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民生福祉改善,為(wei) 推動共建“一帶一路”從(cong) 硬聯通擴展到軟聯通進一步厚植基礎。

  二是有利於(yu) 促進雙方經貿往來和人員交流。目前在吉中資企業(ye) 約70家,中方人員近3000人。去年以來,中吉烏(wu) 鐵路項目正式啟動,別迭裏口岸實現階段性通車,一係列重大合作項目相繼落地。中吉社保協定的簽署實施,將有效降低雙方在彼此國家投資企業(ye) 的經營成本,切實保障雙方跨國就業(ye) 人員的權益,為(wei) 中吉務實合作注入新的活力。

  三是有利於(yu) 講好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的社保故事。中國特色社會(hui) 保障體(ti) 係,是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我們(men) 黨(dang) 領導的中國式現代化在社會(hui) 保障領域的生動體(ti) 現。簽署中吉社保協定,將進一步彰顯以人民為(wei) 中心的發展思想,展現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成就,與(yu) 國際社會(hui) 特別是全球南方國家分享社會(hui) 保障事業(ye) 改革發展的中國理念和中國經驗。

  問:下一步還將與(yu) 哪些國家商簽社保協定?

  答:隨著共建“一帶一路”和全球發展倡議走深走實,我國對外投資規模不斷擴大、就業(ye) 人員持續增多,與(yu) 相關(guan) 國家商簽社保協定的重要性顯著提升。與(yu) 更多國家商簽社保協定,有利於(yu) 進一步完善高水平對外開放體(ti) 製機製,推動企業(ye) “走出去”和外資“引進來”,對推動我國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意義(yi) 。下一步,我們(men) 將認真落實已生效的社保協定,在繼續推動與(yu) 發達國家社保協定商簽工作的同時,把商簽工作重點拓展到共建“一帶一路”發展中國家和周邊國家,降低跨國投資企業(ye) 的人力成本,保障跨國就業(ye) 人員的社保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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