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化基層文化供給:價值錨定與實踐向度
發稿時間:2024-12-12 14:19:40 來源:人民論壇網 作者:陳 波
在新時代的宏偉(wei) 藍圖中,推動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不僅(jin) 是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文化強國的題中應有之義(yi) ,更是實現人民對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由之路。2024年7月21日,《關(guan) 於(yu) <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jue) 定>的說明》正式公布,明確了文化體(ti) 製改革的方向,特別強調優(you) 化文化服務和文化產(chan) 品供給機製、建立優(you) 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製的重要性,為(wei) 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的創新發展提供了政策支持。基層公共文化供給是指以滿足基層人民群眾(zhong) 精神文化需求為(wei) 導向,由政府、社會(hui) 組織、企事業(ye) 單位等多方主體(ti) 共同參與(yu) ,旨在提供公共文化活動、文化設施、文化產(chan) 品和文化服務的一係列行為(wei) 和過程。它既是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又是實現文化普惠、促進文化繁榮的關(guan) 鍵環節。
回顧基層公共文化供給的發展曆程,從(cong) 早期的政府主導、單一供給模式,到如今的政社合作、多樣化供給模式的探索,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在供給主體(ti) 、供給內(nei) 容、供給方式等方麵均取得了顯著進展。盡管政策導向清晰,實踐探索不斷,但基層公共文化服務供給仍麵臨(lin) 諸多挑戰。在新時代背景下,這些挑戰具體(ti) 表現為(wei) 三大核心議題:一是如何構建一套高效、精準的優(you) 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製,確保文化資源能夠迅速、準確地送達基層,實現高效配置;二是如何進一步優(you) 化文化產(chan) 品供給機製,以適應人民群眾(zhong) 日益多樣化、個(ge) 性化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文化供給的精準度及滿意度;三是如何為(wei) 廣大基層人民群眾(zhong) 提供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且可持續的公共文化服務,以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的文化權益,增進其文化福祉。基於(yu) 此,本文以基層公共文化供給的價(jia) 值導向為(wei) 邏輯原點,探尋基層文化供給麵臨(lin) 的實踐困境,並結合未來的演進方向給出相應的優(you) 化策略。
“基層公共文化供給共同體(ti) ”:打造基層公共文化供給新格局
自“十四五”規劃實施以來,國家頒布了一係列旨在規範與(yu) 引導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的政策法規,積極鼓勵社會(hui) 力量、民間資本參與(yu) 公共文化服務供給和設施建設運營,強調通過合作共建,形成政府主導、社會(hui) 參與(yu) 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格局,從(cong) 而實現公共文化服務的均等化和普惠化。國家對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理想願景的勾勒,為(wei) 基層公共文化供給搭建起係統的優(you) 化框架,即“政、市、社、民”多方供給的“大文化、大服務、大協同”結構。在此結構中,各供給主體(ti) 間的合作可形成多種組合,共同建立優(you) 質文化資源直達基層機製:其一,政府與(yu) 市場、社會(hui) 三方協同,通過公私合營、政府購買(mai) 社會(hui) 服務等手段,創新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方式,由“主管主辦”轉向“管辦分離”與(yu) “以管促供”。其二,政府與(yu) 社會(hui) 組織協同,在政府的宏觀指導下,以提升文化供給效能為(wei) 目標,依靠社會(hui) 組織開展專(zhuan) 業(ye) 調研,不斷創新優(you) 化政策與(yu) 製度供給。其三,政府下轄文化企事業(ye) 單位間的協同,包括文化事業(ye) 單位、谘詢機構、國有文藝院團等,通過整合資源、搭建平台、發揮各自優(you) 勢,促進優(you) 質文化產(chan) 品係統高效供給。其四,社會(hui) 組織與(yu) 文化企事業(ye) 單位的協同,第三方社會(hui) 組織結合社會(hui) 文化發展趨勢、文化需求與(yu) 供給現狀,為(wei) 基層公共文化供給提供評價(jia) 標準,以專(zhuan) 業(ye) 知識助力文化企事業(ye) 單位生產(chan) 文化產(chan) 品與(yu) 服務,共同提升公眾(zhong) 的文化體(ti) 驗。由此,政府、社會(hui) 、市場與(yu) 第三方社會(hui) 組織實現協同,各方凝聚力量並整合資源,構建“基層公共文化供給共同體(ti) ”。
“基層公共文化供給共同體(ti) ”為(wei) 滿足基層群眾(zhong) 文化需求,在政府引導下展開合作,形成共同的價(jia) 值基礎與(yu) 文化服務的旨歸,主要包括以下內(nei) 涵:一是文化服務的普惠性,即保障基層群眾(zhong) 能夠普遍、平等地享受到文化服務;二是文化服務的多樣性,提供豐(feng) 富多樣的文化產(chan) 品與(yu) 服務,滿足不同群眾(zhong) 的文化需求;三是文化服務的創新性,促進文化服務的模式及內(nei) 容創新,提升文化服務的吸引力與(yu) 影響力;四是文化服務的可持續性,保障文化服務的長期穩定發展,形成良性循環的文化生態。為(wei) 實現這一價(jia) 值目標,亟須在橫向上培育並聯結多方供給主體(ti) ,推動政府部門開展縱向的體(ti) 製機製創新。資金資源的合理配置,則是推動基層公共文化供給體(ti) 係發生改變的外部重要力量。唯有深化縱向改革,強化橫向聯結,不斷優(you) 化基層公共文化財政支出及保障結構,才能不斷構建起多方主體(ti) 共同參與(yu) 的高質量供給格局。
優(you) 化基層公共文化供給體(ti) 係要進一步補齊公共文化服務的短板
隨著社會(hui) 主義(yi) 文化強國戰略的深入實施,近年來,我國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建設取得顯著進展,但仍麵臨(lin) 基層文化供給動力不足、供給錯位缺位現象並行、配套資金與(yu) 服務內(nei) 容供給受限、主體(ti) 間合作治理基礎不牢的問題。
公共文化供給決(jue) 策與(yu) 基層文化需求仍存在一定程度的供給缺位錯位現象。計劃經濟時期社會(hui) 資源有限,為(wei) 保證公共文化產(chan) 品公平高效地供給,文化供給決(jue) 策權集中於(yu) 政府文化主管部門,公共文化產(chan) 品及服務基本由國家統一配置。改革開放以來,人民群眾(zhong) 物質生活水平不斷提升,文化需求日益多樣化,文化係統決(jue) 策模式發生轉變,文化主管部門廣泛采納民意,優(you) 化公共文化供給。但受到供給計劃性與(yu) 多樣文化需求變化速率不一等因素的影響,公共文化供給決(jue) 策與(yu) 基層文化需求仍存在供給缺位錯位的現象。文化要素沿行政結構向下配置,政府兼具供給者與(yu) 生產(chan) 者雙重角色,無法有效發揮市場及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基層文化供給的作用,引發政府交易費用增長、資源空耗、機製失靈等問題,影響基層公共文化供給體(ti) 係效率提升。
公共文化產(chan) 品和服務需求表達機製不暢是基層文化供給的另一問題。當前,我國人民群眾(zhong) 主要通過社區居委會(hui) 、村委會(hui) 、官方座談會(hui) 、政府信箱等正式渠道、網絡社交平台或基層服務組織等非正式渠道表達文化需求。在反饋實踐中,兩(liang) 種表達渠道的作用有限,基層公共文化供給機製與(yu) 基層文化內(nei) 生機製之間缺乏互動,形成了服務錯位、表達缺失的循環。第三方監督評估機製同樣是文化需求表達的通道,但目前我國缺乏足夠數量科學、客觀、高效的第三方文化組織機構,且在短期內(nei) 難以在全國範圍大規模推進建設,進一步造成監督反饋成本高且效率不足的局麵。
資金資源配置不均導致基層文化供給內(nei) 容受限。區別於(yu) 私人產(chan) 品或準公共產(chan) 品,基層公共文化在充盈人民群眾(zhong) 日常生活、熏陶身心、提升精神境界的過程中,顯現出公共產(chan) 品所特有的非排他性和非競爭(zheng) 性特征。自2005年黨(dang) 的十六屆五中全會(hui) 提出“公共服務均等化”原則以來,我國各公共服務領域以此為(wei) 準繩不斷推進發展,201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三個(ge) 五年規劃綱要》強調“推進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化、均等化”,進一步明確了公民享有均等化的公共文化權利,而保障公民平等的文化權利而產(chan) 生的一係列成本和支出,由公共財政承擔。近年來,黨(dang) 和國家對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給予高度重視,並在一係列政策推動下取得階段性成果,但受限於(yu) 城鄉(xiang) 二元結構、東(dong) 西部發展差距的現實情況,當前仍存在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資金與(yu) 資源配置不均衡、基層文化供給不均衡等現象,影響部分地區公共文化高質量供給,阻礙基層公共文化均等化進程。
在資金配套方麵,國家不斷增強基層公共文化供給的財政投入,但欠發達地區建設起步晚,基礎較為(wei) 薄弱,優(you) 質公共文化設施與(yu) 服務內(nei) 容仍主要集中在縣級行政區域之上,部分地區優(you) 質文化資源難以直達。同時,個(ge) 別地方基層公共文化供給領域評價(jia) 與(yu) 監督不足,間接導致資源配置效率非最優(you) 化,引發資金使用的問題,包括經費使用及管理模式缺乏透明度、基層公共文化服務資金遭遇調撥或削減的情況、經費使用的明細記錄模糊不清、資金流向和使用效果難以有效追蹤和評估等方麵。在服務內(nei) 容供給方麵,引入市場機製供給公共文化服務自黨(dang) 的十八大以來成為(wei) 重要的政策方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和《關(guan) 於(yu) 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的意見》等文件的出台,為(wei) 拓寬基層公共文化供給主體(ti) 範圍提供了保障。但一些中西部地區文化市場發育不充分,政府向社會(hui) 購買(mai) 公共文化服務可供選擇的主體(ti) 不足,加之部分欠發達地區政府財力有限,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起步晚、基礎薄弱,基層公共文化產(chan) 品和服務在數量和質量方麵均與(yu) 發達地區存在較大差距。為(wei) 進一步增強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的均衡性和可及性,為(wei) 人民群眾(zhong) 提供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的公共文化服務,亟需從(cong) 優(you) 化資金和資源配置、加強監督管理、促進市場發育等多方麵入手,構建更加多樣、高效和透明的公共文化服務供給體(ti) 係。
多方共建機製缺失導致基層文化供給效能不足。隨著《關(guan) 於(yu) 加快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的意見》等一係列重要政策文件的相繼出台與(yu) 實施,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基層公共文化供給的功能定位逐漸明晰,形成多方社會(hui) 治理力量並存的局麵。在此背景下,基層公共文化領域麵臨(lin) 的問題不再是以政府作為(wei) 單一供給主體(ti) 如何開展行動,而是政府如何協調多方社會(hui) 主體(ti) 共同參與(yu) 治理。
近年來文化事業(ye) 單位、國有文化企業(ye) 等公共文化服務核心供給主體(ti) 雖積極參與(yu) 到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中,但麵臨(lin) 力量薄弱、發展成熟度較低,在政策、資金和人才體(ti) 係建設等方麵高度依賴政府扶持的問題,仍不能適應日漸個(ge) 性化、多樣化的基層文化供給實踐,這削弱了其作為(wei) 供給單元的效能。橫向上看,圍繞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的供給,政府、社會(hui) 、市場三方供給主體(ti) 間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利益聯結機製。各主體(ti) 在風險共擔、利益共享及協作共治方麵缺乏足夠的動力和約束,利益訴求和價(jia) 值取向也有所不同,難以形成基層公共文化供給共同體(ti) 。基層政府關(guan) 注人民群眾(zhong) 的獲得感及認同感、文化事業(ye) 機構希望獲取經費支持,國有企業(ye) 、私營企業(ye) 注重經濟效益,各方推進公共文化服務供給的利益基礎不牢。各主體(ti) 之間缺乏有效的溝通機製,良性的多方主體(ti) 溝通渠道尚未成型,在公共文化服務項目的規劃、實施和評估過程中存在信息不對稱、資源浪費和效率不高等問題,一定程度上製約了基層公共文化供給體(ti) 係的資源調動及配置能力。增強基層公共文化服務供給主體(ti) 間的協同合作,亟需構建起互利共贏的多方共建模式。
構建兼具普惠性、創新性、多樣性和可持續性的基層公共文化高質量供給體(ti) 係
滿足人民群眾(zhong) 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基層公共文化服務的質量和效率,應當立足於(yu) 基層公共文化供給的三大核心問題,從(cong) 結構完善、功能優(you) 化與(yu) 意義(yi) 擴展等實踐向度出發,捕捉人民群眾(zhong) 文化需求走向、以文化需求為(wei) 導向深化體(ti) 製機製改革、強化財政保障,構建新型基層公共文化空間,從(cong) 而構建起兼具普惠性、創新性、多樣性和可持續性的基層公共文化高質量供給體(ti) 係。
洞察文化需求走向,健全需求表達與(yu) 參與(yu) 機製。精準掌握人民群眾(zhong) 文化需求,建立有效的基層公共文化需求表達與(yu) 參與(yu) 機製,是優(you) 化基層公共文化供給、實現文化普惠的關(guan) 鍵所在。近年來,大數據、人工智能、5G技術的興(xing) 起和發展,為(wei) 精準識別人民群眾(zhong) 文化需求提供了新的可能性,通過捕捉不同群眾(zhong) 的公共文化服務需求,辨析個(ge) 體(ti) 間的共通性及差異性,為(wei) 公共文化服務資源的合理分配及優(you) 化提升提供科學依據,確保決(jue) 策過程的精準性和有效性。建立有效的基層公共文化需求表達與(yu) 參與(yu) 機製,還需暢通基層公共文化需求表達機製,拓展群眾(zhong) 及第三方文化組織機構參與(yu) 渠道,確保人民群眾(zhong) 的文化需求能及時反饋,並影響到供給決(jue) 策。這需要進一步加強基層民主製度建設,不斷培育人民群眾(zhong) 的文化參與(yu) 能力,構建多樣化的需求表達平台等。建立完善的監督機製,保障人民群眾(zhong) 的文化權益,將人民群眾(zhong) 對文化服務的滿意度作為(wei) 績效考核的重要指標之一,進一步激發政府及社會(hui) 各界在公共文化服務供給中的積極性與(yu) 創造力。
深化體(ti) 製機製改革,釋放文化供給活力。近年來,我國逐漸從(cong) 單一的行政主導模式向多方主體(ti) 協同合作的治理模式轉變,體(ti) 現出黨(dang) 和政府在公共文化服務供給領域對公益性與(yu) 市場化關(guan) 係的全新定位,以及對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jue) 定性作用的重視。伴隨著文化體(ti) 製機製改革的不斷深入,各級政府逐漸破除自上而下的管理邏輯,通過製度設計,引導社會(hui) 力量與(yu) 市場主體(ti) 的生產(chan) 並配置既符合社會(hui) 主義(yi) 核心價(jia) 值觀又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價(jia) 值偏好的文化產(chan) 品及服務,不斷激發多方主體(ti) 供給活力。第一,樹立以基層群眾(zhong) 文化需求為(wei) 導向的改革理念。將滿足人民群眾(zhong) 精神文化需求、保障其文化權益作為(wei) 深化體(ti) 製機製改革的出發點及落腳點,實現經濟社會(hui) 發展與(yu) 文化繁榮並重。第二,構建由政府、市場和社會(hui) 共同參與(yu) 的多中心生產(chan) 供給體(ti) 係。在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運行機製方麵,明確各參與(yu) 主體(ti) 的角色定位與(yu) 分工協作,通過內(nei) 部生產(chan) 、合同生產(chan) 、特許經營等多種方式,形成合力,提升公共文化產(chan) 品的供給效率與(yu) 質量。第三,構建政府、市場、社會(hui) 組織和公眾(zhong) 共同參與(yu) 、協商和對話的多中心治理框架。調整以經濟發展為(wei) 核心、政府為(wei) 主導的行政模式,促使地方政府將工作重點轉向公共服務領域,打造以民眾(zhong) 需求為(wei) 指引的服務型政府。在此基礎上,健全績效評估體(ti) 係,將政績與(yu) 基層公共文化服務建設成果掛鉤,提高政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參與(yu) 公共文化服務建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更好地服務於(yu) 人民群眾(zhong) 的文化需求。
強化財政保障機製,支持基層文化供給。公共文化財政的支撐力度與(yu) 公共文化服務成效存在正相關(guan) 關(guan) 係。針對基層公共文化供給的資金配套問題,構建科學且合理的財政投入持續增長機製,著力提升資金使用效率,確保基層公共文化供給的有效優(you) 化。第一,轉變政府投入方式,拓寬投入來源渠道。鑒於(yu) 各地財政狀況差異顯著,公共財政分配時優(you) 先向中西部公共文化設施薄弱地區傾(qing) 斜。進一步鼓勵和引導社會(hui) 捐贈等資金進入文化設施管理運營領域,實現公共文化服務資金來源的多樣化。第二,在製度設計方麵,探索建立常態化的政府購買(mai) 機製,並建立健全政府向社會(hui) 力量購買(mai) 公共文化服務的跟蹤與(yu) 評估體(ti) 係。通過政府購買(mai) 服務這一法定渠道,鼓勵非營利性文化機構承擔文化傳(chuan) 承、文化創新等任務,激發文化創新活力。同時,通過政府采購、項目資助等手段,激勵各類文化機構、民營文化企業(ye) 投身於(yu) 基層公共文化產(chan) 品與(yu) 服務的供給之中,充分利用社會(hui) 組織的專(zhuan) 業(ye) 優(you) 勢,營造公平競爭(zheng) 的環境,促使體(ti) 製內(nei) 公共文化機構提高經費使用效率。第三,建立以社會(hui) 效益為(wei) 導向的投入績效考核機製。堅持社會(hui) 效益優(you) 先,不斷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加大群眾(zhong) 滿意度測評的應用力度,並將績效考核的結果與(yu) 各級政府及文化事業(ye) 單位的獎懲機製相融合,以形成考核與(yu) 服務之間相互促進、互為(wei) 動力的良性循環。第四,在明確基礎事權的前提下,科學劃分中央與(yu) 地方的事權財權,確保財政支出既高效又無遺漏,同時還需充分考慮地方政府的財政承受能力,對財政困難地區給予適當補助,從(cong) 而構建起科學、合理、穩定的中央與(yu) 地方財政支持體(ti) 係,為(wei) 基層公共文化供給提供有力支撐。
整合優(you) 質文化資源,構建新型基層公共文化空間。新型基層公共文化空間覆蓋設施、內(nei) 容、服務及產(chan) 業(ye) 等多個(ge) 層麵,塑造多維度、全方位、內(nei) 涵豐(feng) 富且主體(ti) 清晰的基層文化形態,是群眾(zhong) 文化實踐的物質載體(ti) ,依托於(yu) 特定的物質基礎或者地形與(yu) 建築環境,與(yu) 文化活動、文化主體(ti) 和文化場所形成互動。在以新型基層公共文化空間為(wei) 基礎供給公共文化產(chan) 品和服務的過程中,基層文化資源從(cong) 聚合到轉化,對基層文化的可持續發展具有良性影響,其“新”的優(you) 勢體(ti) 現在資源整合能力,技術資源應用能力、社會(hui) 資源聯動能力等三方麵。
第一,設施資源整合方式新。公共文化設施作為(wei) 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的物質基礎,其覆蓋率與(yu) 使用率直接關(guan) 聯到公共文化服務效能。構建基層創新型的公共文化空間,旨在推動單一文化設施建設模式向綜合性公共文化空間建設模式轉移。一方麵,新型基層公共文化空間在擴充“資源總量”的基礎上,深入優(you) 化基層公共文化資源的分配,對影院、農(nong) 家書(shu) 屋、文化站等文化設施進行功能整合與(yu) 空間重組,促進資源的高效配置;另一方麵,新型基層公共文化空間文化休閑設施集成度高,與(yu) 文化生活空間相銜接,提升基層群眾(zhong) 參與(yu) 文化活動的便捷性,打造功能多樣、體(ti) 驗豐(feng) 富的基層公共文化空間,從(cong) 而形成一個(ge) 融宣傳(chuan) 教育、信息服務、科學傳(chuan) 播、文化休閑及體(ti) 育健身等多種功能的綜合文化中心。
第二,技術資源應用能力新。在信息化時代背景下,基層公共文化空間積極融合5G通信、大數據分析、人工智能等先進技術資源,精準定位、響應廣大群眾(zhong) 的文化需求。在公共文化場館與(yu) 基層群眾(zhong) 之間的聯係方麵,基於(yu) 物理空間構建的虛擬文化空間是信息的互動交流平台,通過實現數據信息的平台化整合,提升公共文化活動的參與(yu) 度。同時,新型基層公共文化空間還積極踐行“互聯網+”理念,通過技術手段實現不同區域、不同地點之間的無縫對接,促進了城鄉(xiang) 優(you) 質文化資源的相互流通共享。在互聯互通的模式下,城鄉(xiang) 文化的相互借鑒與(yu) 融合,進一步提升了基層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的整體(ti) 效能,為(wei) 構建更加完善、高效的文化服務體(ti) 係提供了有力支撐。
第三,社會(hui) 資源聯結機製新。新型基層公共文化空間可分為(wei) 物理空間、精神空間與(yu) 社會(hui) 空間。在物理空間層麵,實體(ti) 的文化設施、活動場所及信息網絡基礎設施是文化活動開展、信息傳(chuan) 播與(yu) 資源共享的物質基礎,為(wei) 公眾(zhong) 提供了直接參與(yu) 文化生活的平台。在精神空間層麵,新型基層公共文化空間承載著文化記憶、價(jia) 值觀念與(yu) 身份認同,通過舉(ju) 辦各類文化活動、展覽、講座等,塑造並傳(chuan) 播著積極向上的文化氛圍,影響著居民的文化認知與(yu) 審美取向。在社會(hui) 空間層麵,新型基層公共文化空間是多方主體(ti) 參與(yu) 文化治理、表達利益訴求與(yu) 協商共治的重要場所。它們(men) 為(wei) 政府、社會(hui) 組織、企業(ye) 及居民等提供互動交流的平台,促進文化政策的民主化、科學化製定與(yu) 實施。三個(ge) 維度相互支撐,積極推動相關(guan) 政策製定,吸引社會(hui) 力量的廣泛參與(yu) 。在此過程中,不斷強化意義(yi) 聯結樞紐建設,共同構建包容、互動與(yu) 高效的文化治理生態。
(作者為(wei) 武漢大學新聞與(yu) 傳(chuan) 播學院教授、博導)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