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鄱陽湖建壩,應接受“公眾環評”

發稿時間:2012-02-01 00:00:00  

  “鄱陽湖經濟圈規劃環評”從(cong) 謀劃到編製到送審到通過,全過程近乎保密。如果沒有公眾(zhong) 的廣泛知情和參與(yu) ,如何讓人相信,其在未來的實施中,能有效防範各種環境風險?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鄱陽湖區綜合規劃”已經通過了“國家環評”。而這個(ge) 規劃中最重要的一個(ge) 項目,就是在鄱陽湖與(yu) 長江之間,修建一個(ge) 超大型的“生態水利樞紐”,讓整個(ge) 湖區能夠把大量的水圍圈在樞紐裏麵,以解決(jue) 鄱陽湖常態化枯水。

  鄱陽湖作為(wei) “長江之腎”、中國第一大淡水湖,一旦建壩,對生態環境以及下遊城市產(chan) 生的影響不容低估。但這麽(me) 重大的事件,公眾(zhong) 所能獲得的信息卻不多。在環保部的官網上,近期沒有見到相關(guan) 消息;隻在江西省環保廳的網上,2012年1月17日有一則簡訊,透露“環保部正式批複《鄱陽湖區綜合規劃環評報告書(shu) 》,該報告書(shu) 由長江委水保所和江西省環科院聯合編製”。

  也就是說,“鄱陽湖經濟圈規劃環評”從(cong) 謀劃到編製到送審到通過,全過程近乎保密。如此重大的項目,如果沒有公眾(zhong) 的廣泛知情和參與(yu) ,如何讓人相信,其在未來的實施中,能有效防範各種環境風險?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jia) 法》,現在需要履行環境影響評價(jia) 的大體(ti) 有兩(liang) 大類,一類叫“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jia) ”,一類叫“規劃環境影響評價(jia) ”。前者大體(ti) 是針對具體(ti) 建設項目,後者則主要是針對一些大型或者超大型發展規劃,比如“鄱陽湖區綜合規劃”。而按照環保部2009年2月份出台的有關(guan) “建設項目分級審批”的辦法,環保部已經不再幹預“建設項目”,而是要一心一意抓好“規劃環評”,因為(wei) 規劃比項目更能防控環境風險。

  那麽(me) ,在如此重視“規劃環評”的背景下,“鄱陽湖區綜合規劃”是怎麽(me) 通過“國家環評”的呢?在環評的過程中,有沒有、在多大程度上吸納了公眾(zhong) 的意見?

  該項目的環評編製單位,在2011年9月27日倒是進行了“鄱陽湖區綜合規劃環境影響評價(jia) 第二次信息公示”。這次公示主要的問題在於(yu) ,一是讓公眾(zhong) 發表意見的主要領域顯得模糊宏大,讓人不知如何回答,比如,“您認為(wei) 該規劃實施是否有利於(yu) 鄱陽湖區經濟的發展”等;二是,公示是否通過各種傳(chuan) 播渠道向社會(hui) 充分告知。就目前公眾(zhong) 的反映來看,鄱陽湖大堤通過國家環評還是有些出人意料。

  鄱陽湖大堤不隻關(guan) 係江西民眾(zhong) 的利益,其實,也關(guan) 係到下遊省份民眾(zhong) 的利益,也關(guan) 係到長江的命運,一個(ge) 如此重大水利工程的環評,盡可能多地讓公眾(zhong) 知情,才是負責任的做法。

  另外,環保部門在更大範圍征集公眾(zhong) 意見的基礎上,也應多征詢民間環保組織的意見。從(cong) 2005年以來,鄱陽湖要建大壩的消息就在不斷地傳(chuan) 出,但卻一直未見有民間環保組織明確地參與(yu) 了這個(ge) 項目的“意見提交”。

  對這樣一個(ge) 影響深遠的項目,有關(guan) 部門不能關(guan) 起門來搞環評,而必須接受“公眾(zhong) 環評”。經過各界的廣泛討論,才能避免匆促開工留下隱患,畢竟,因人們(men) 的短視而對生態造成破壞的前車之鑒,並不少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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