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國延遲退休改革的經驗
發稿時間:2024-10-18 11:46:02 來源:學習(xi) 時報 作者:鮑春雷
根據聯合國2024年7月11日發布的《2024年世界人口展望:結果摘要》報告,全球老齡化形勢嚴(yan) 峻。全球人均預期壽命2024年達到73.3歲,自1995年以來提高了8.4歲。到本世紀70年代末,全球65歲及以上的人口數量預計將超過18歲以下的人口數量。老年人口數量的快速增長以及人口結構的變化,給世界各國帶來了諸多挑戰,如勞動力短缺、養(yang) 老負擔加重等問題,這也促使各國積極探索應對老齡化的策略,延遲退休就是一種世界通行的應對人口老齡化的策略和做法。
延遲退休改革是全球趨勢
隨著全球老齡化程度不斷加深,西方多數國家根據自身情況,逐步提高養(yang) 老金法定領取年齡或退休年齡。如美國把領取全額公共養(yang) 老金的法定年齡由65歲提高到67歲;英國推動男女領取法定全額養(yang) 老金的年齡統一延長到66歲,2028年提高到67歲,未來目標是68歲;德國提出將法定退休年齡從(cong) 65歲提高到67歲;瑞典法定退休年齡為(wei) 65歲,最晚可70歲退休;俄羅斯逐步將女性退休年齡從(cong) 55歲提高到60歲,將男性退休年齡從(cong) 60歲提高到65歲;日本把領取基本養(yang) 老金的年齡要求由60歲提高到65歲,最晚可70歲退休。
延遲退休改革最明顯的作用在於(yu) 增加勞動力供給,緩解勞動力短缺壓力。有研究發現,提高退休年齡有利於(yu) 提升勞動參與(yu) 率和人力資本回報率,同時還可以有效緩解長期繳費率和老年貧困率的上升。以日本為(wei) 例,從(cong) 2004年開始施行延遲退休政策後的3年間,60—64歲人口的勞動參與(yu) 率提高了5.1個(ge) 百分點,超過了過去近40年的累計增幅。2013年,德國55—64歲人口的就業(ye) 率為(wei) 63.5%,2014年改革後大齡勞動者就業(ye) 率不斷提升,到2021年55—64歲人口就業(ye) 率達到71.85%。
一些人擔心延遲退休會(hui) 擠壓年輕人的就業(ye) 機會(hui) ,但從(cong) 已經實施延遲退休國家就業(ye) 市場的變化來看,並沒有充分的證據表明延遲退休會(hui) 抑製青年就業(ye) 。比如1980—2010年期間,從(cong) 27個(ge) 經濟合作與(yu) 發展組織國家實施延遲退休年齡政策的實踐來看,有11個(ge) 國家的青年失業(ye) 率更低,隻有5個(ge) 國家的青年失業(ye) 率上升。日本實施延遲退休改革後,老年人就業(ye) 率不斷提升的同時,年輕人的就業(ye) 情況也沒有出現惡化,就業(ye) 率自2010年開始平穩增加。主要原因是,延遲退休改革往往是在勞動力短缺的背景下實施,同時普遍采取漸進式的做法,其對就業(ye) 市場的影響是溫和而緩慢的。
出台延遲退休改革的配套性政策
延遲退休改革有利於(yu) 人力資源開發利用,但也會(hui) 帶來一定挑戰。為(wei) 此,各國出台了相關(guan) 配套措施,從(cong) 社會(hui) 、企業(ye) 、民眾(zhong) 等多個(ge) 方麵係統施策,著力避免政策出台帶來的不利影響。
加強就業(ye) 年齡歧視治理。通過反年齡歧視立法,不僅(jin) 規製了雇主針對年齡歧視的雇用行為(wei) ,同時也增強了大齡勞動者繼續工作的信心和驅動力。德國頒布的《一般平等待遇法》,禁止培訓和招聘中直接和間接的年齡歧視。在雇員規模10人以上的企業(ye) 裏,大齡勞動者享有免受解雇的優(you) 先權。日本《雇傭(yong) 對策法》將在招聘及錄用方麵禁止年齡限製確定為(wei) “禁止規定”,並規定企業(ye) 招聘或雇用員工時,凡限定上限年齡的必須說明理由。澳大利亞(ya) 出台《反年齡歧視法》,致力於(yu) 廢除老齡人口參與(yu) 社會(hui) 特別是勞動力市場的障礙,改變人們(men) 對老齡人口的消極成見。韓國通過《雇傭(yong) 上禁止年齡歧視及高齡者雇傭(yong) 促進法》,從(cong) 招聘、工資福利、工作條件、教育培訓、解雇等方麵對年齡歧視進行禁止。美國規定在相同條件下依照性別和年齡設定不同的錄用標準、給予不同的薪酬是違法行為(wei) 。
鼓勵單位雇用大齡勞動者。日本政府通過各類補貼、貸款、免稅等製度為(wei) 企業(ye) 雇用大齡勞動者構建激勵機製。韓國《雇傭(yong) 勞動部條例》規定,對正常雇用的大齡勞動者比率低於(yu) 標準就業(ye) 比率的雇主,雇傭(yong) 勞動部會(hui) 要求其采取必要措施促進大齡勞動者的就業(ye) 和穩定;對於(yu) 雇用大齡勞動者超過標準就業(ye) 率的雇主,可根據《稅收特例限製法》的規定獲得減免稅款激勵,對那些雇用年齡大、學曆低大齡勞動者的企業(ye) 給予適當的補助。德國實施“動議50+”行動,為(wei) 雇用50歲及以上勞動者的企業(ye) 提供補貼或優(you) 惠政策。此外,各國還十分注重加強公共部門吸納老年人的示範作用。如美國公共事業(ye) 服務部門的最佳雇主的活動、日本在公共部門的老年人就業(ye) 比例約束等,都在本國的勞動力市場中為(wei) 其他類型雇主提供了較好的宣傳(chuan) 和引領作用。
創造適合大齡勞動者的就業(ye) 機會(hui) 。考慮到大齡勞動者年齡、身體(ti) 健康條件的特殊性,一些國家積極開發更加適合大齡勞動者的工作崗位,設計靈活的工作時間,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幫助實現健康就業(ye) 。美國政府合理限製大齡就業(ye) 人員的工作時間,防止因過度工作而損害身體(ti) 健康,並為(wei) 不同職業(ye) 人員設置不同的勞動標準。德國規定企業(ye) 可以與(yu) 52歲以上員工簽訂固定期限合同,這使得大齡勞動者的就業(ye) 更加靈活,對於(yu) 雇主而言也更有吸引力。俄羅斯規定因工作安排導致老年員工過度緊張的,應及時改變工作形式,包括使工作場所和任務與(yu) 老年員工的工作能力相匹配,對老年員工進行健康狀況監測,並確保其安全和健康。日本政府製定《高齡者安全與(yu) 健康保障指南》,鼓勵使用工業(ye) 事故預防組織對個(ge) 別工作場所進行援助,同時建立年齡友好補貼,以支持中小企業(ye) 等為(wei) 確保大齡勞動者的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措施。
提高勞動者延遲退休積極性。一些國家在延遲退休的同時,調整養(yang) 老金領取條件和待遇計算方式,以此激勵大齡勞動者參與(yu) 就業(ye) ,繼續發揮作用。瑞典規定勞動者可以在60歲之後10年間的任何一時間節點選擇退休,65歲退休時則可領取到100%的養(yang) 老金,每提前一個(ge) 月退休,養(yang) 老金收益相應減少0.5%,每延遲一個(ge) 月退休,養(yang) 老金收益則相應增加0.7%。德國養(yang) 老金政策規定,延遲退休者發放每月0.5%(每年6%)的補貼,而提前退休者則每月扣除0.3%(每年扣除3.6%)的養(yang) 老金。
為(wei) 大齡勞動者提供針對性就業(ye) 服務。一些國家積極加強麵向大齡勞動者的公共就業(ye) 服務。英國製定《50歲以上協定計劃》,針對50歲以上且失業(ye) 6個(ge) 月以上的勞動者,鼓勵和支持其重返勞動力市場,具體(ti) 的措施包括提供個(ge) 性化的免費谘詢服務、參與(yu) 培訓以熟悉崗位、提供就業(ye) 補助金和職業(ye) 訓練補助金等。德國《工作活動法》規定了對中小型企業(ye) 中50歲及以上大齡員工的職業(ye) 培訓計劃,包括短期計劃、中期計劃和長期計劃3個(ge) 部分,大齡勞動者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來選擇相應的培訓計劃。
世界各國延遲退休改革的啟示
國外延遲退休改革的經驗表明,延遲退休政策能否順利實施,既與(yu) 各國的國情文化息息相關(guan) ,也與(yu) 政策設計的科學性以及政策執行的有效性密不可分。在製定延遲退休政策時,各國多是從(cong) 本國的國情和實際情況出發,充分考慮多方麵因素,如不同行業(ye) 的特點、勞動者的身體(ti) 狀況等,采取漸進式的方式推進,確保政策的平穩實施,實現社會(hui) 的可持續發展。
科學的政策設計是改革順利實施的根本前提。科學合理的方案設計是獲得社會(hui) 廣泛認同、改革得以順利推進的重要前提,其中比較重要的共性要素包括:一是自願彈性的政策設計。很多國家采取了彈性化的製度設計,如美國對於(yu) 退休多樣性的製度設計、德國實施的《67歲退休》方案、日本和瑞典的彈性退休製度等,都注重尊重勞動者的主體(ti) 地位,將退休時間的決(jue) 策權交給勞動者。二是漸進性的實施方式。美國的漸進式退休改革方案用20多年的時間將法定退休年齡延遲了2歲;德國計劃從(cong) 2012年開始退休年齡每年推遲1個(ge) 月,從(cong) 2024年開始每年推遲2個(ge) 月,到2029年實現67歲退休的目標;其他國家也普遍采取了類似做法。三是幅度適當的年齡調整。各國在延遲退休年齡調整時,既要考慮人口等方麵的變化,也要兼顧民眾(zhong) 的接受程度。
兼顧群體(ti) 間差異是改革順利實施的必要條件。政策設計還要考慮不同群體(ti) 的利益,建立基於(yu) 勞動類型、性別及職業(ye) 的差異化方案。一些國家麵向特殊群體(ti) ,采取了差異化的政策措施。如針對體(ti) 力勞動者,瑞典允許從(cong) 事繁重體(ti) 力勞動的工人提前退休,提供職業(ye) 再培訓計劃,幫助體(ti) 力勞動者在工作能力下降時轉崗到更輕鬆的崗位。針對女性勞動者,匈牙利雖然1998年開始加速延遲退休年齡的進程,但女性直至2009年才逐步將退休年齡提高至62歲,相比男性延遲退休晚10年。針對特殊工種,德國規定從(cong) 事艱苦職業(ye) 或特殊職業(ye) ,如礦業(ye) 、漁業(ye) 工人或軍(jun) 人,可按一定條件提前退休。
加強社會(hui) 溝通是改革順利實施的重要保障。西方國家較早進入老齡化社會(hui) ,對與(yu) 老齡化相關(guan) 的理論和實踐有較多積累,通過倡導積極老齡化,為(wei) 延遲退休政策順利實施提供了重要的思想準備。各國積極加強老年人繼續就業(ye) 的宣傳(chuan) 教育,如英國的“變老”運動等年齡多樣化教育活動、日本的“65歲+”活動,這些教育與(yu) 宣傳(chuan) 都有效營造了良好的氛圍。瑞典、丹麥、芬蘭(lan) 等北歐國家在推出延遲退休政策前,由於(yu) 形成了改革共識,推動起來更加順利。
(作者係中國勞動和社會(hui) 保障科學研究院智庫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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