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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提出參加2020年後氣候框架協議5項條件

發稿時間:2011-12-05 00:00:00  

中國德班氣候代表團團長4日上午提出中國2020年後參加全球具有法律約束力框架協議五項條件,並指出
德班大會(hui) 要兌(dui) 現承諾落實行動

    人民網德班12月5日電(記者 苑基榮)德班聯合國氣候大會(hui) 已經行程過半,6日開始將召開高級別會(hui) 議,大會(hui) 進入攻堅階段。值此攻堅戰之際,德班聯合國氣候大會(hui) 中國代表團團長、發改委副主任解振華4日上午提出中國將以開放積極、建設性的姿態參加德班大會(hui) ,為(wei) 僵持的大會(hui) 注入了活力。

  菲格雷斯:中國是德班氣候大會(hui) 的強大動力

  4日上午,德班聯合國氣候大會(hui) “中國角”人頭攢動,雖然周末各國代表休會(hui) ,但“中國角”內(nei) 外依然擠滿了前來參加的人群。10點整,“中國角”啟動儀(yi) 式正式開始,德班聯合國氣候大會(hui) 中國代表團團長、國家發展改革委副主任解振華首先致辭闡述了中方談判原則和立場。

  解振華指出,德班聯合國氣候大會(hui) 要堅持《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和《京都議定書(shu) 》基本框架,堅持“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堅持可持續發展原則,堅持締約方驅動、公開透明、廣泛參與(yu) 和協商一致的原則,按照巴厘路線圖授權,落實哥本哈根協議和坎昆協議共識,在京都議定書(shu) 第二承諾期、減緩、適應、資金、技術、透明度和能力建設等問題上取得一係列全麵、均衡成果。

  在全麵介紹了中國應對氣候變化麵臨(lin) 的挑戰和采取的各種措施,以及應對氣候變化取得的顯著成績後,解振華表示,實踐證明中國為(wei) 應對氣候變化做出了自己的貢獻,中國從(cong) 自身國情、實際能力出發履行自己應盡的國際義(yi) 務,為(wei) 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做出了巨大努力。解振華指出,“中國角”將舉(ju) 行多場活動,這是中國首次立體(ti) 化、全方位介紹中國應對氣候變化情況,中國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學界、企業(ye) 界和NGO都積極向外界宣傳(chuan) 介紹中國有關(guan) 情況,答疑解問、增進了解。

  《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秘書(shu) 處執行秘書(shu) 菲格雷斯在出席“中國角”啟動儀(yi) 式上表示,中國政府和社會(hui) 各界越來越關(guan) 注低碳綠色經濟,這帶來了巨大機遇。中國的五年規劃令人印象深刻,有力地推動了全球可持續發展。中國目前是全球化的中心,其發展模式正在向全球擴散,很多國家受到啟發。“中國角”的活動就體(ti) 現了中國可持續發展的勃勃雄心。德班聯合國氣候大會(hui) 就像一艘大船,中國就是這艘大船的強大動力。在此之前3日下午菲格雷斯說,公約“長期合作行動特設工作組”談判案文已經出爐,為(wei) 德班氣候大會(hui) 達成協議奠定了基礎,這是一個(ge) “重要進展”。不過京都議定書(shu) 第二承諾期和綠色氣候基金等核心議題依然沒有顯著進展。

  複旦大學學生作為(wei) 中國青年環境友好使者,代表中國百萬(wan) 青年在德班向全球青年發出倡議,希望全球青年行動起來,共同應對氣候變化,各國青年氣候大使也參加了啟動儀(yi) 式。中國民間氣候變化促進會(hui) “綠色出行大使”馮(feng) 紹峰向解振華先生和菲格裏斯女士敬獻了代表中國民間的綠色寄語手冊(ce) 。

  《京都議定書(shu) 》第二承諾期關(guan) 係到德班氣候大會(hui) 的成敗

  針對有記者問德班大會(hui) 的核心任務,解振華表示,應對氣候變化進程是分階段的,本次德班氣候變化大會(hui) 的核心任務是完成巴裏路線圖授權,兌(dui) 現承諾,落實行動。哥本哈根協議要求所有國家確立2020年前的減排目標和行動,大多數國家都已做出了承諾,德班會(hui) 議應該鎖定各國2020年前的減排目標和行動,按照巴厘行動計劃的要求,將各國做出的承諾確定下來。

  解振華說:“《京都議定書(shu) 》第二承諾期關(guan) 係到德班氣候大會(hui) 的成敗,需要付出很大努力來解決(jue) 這個(ge) 問題,使第一承諾期和第二承諾期不出現空當。”京都議定書(shu) 是目前有關(guan) 減排問題唯一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框架文件,體(ti) 現了公平、“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關(guan) 係到各國之間的政治互信。

  中國參加2020年後具有法律約束力氣候變化框架協議的五項條件

  針對有關(guan) 國家代表提出中國應該參加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框架協議問題,解振華表示,中國認為(wei) 2020年後應該有一個(ge) 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整體(ti) 性文件,而現在的問題是落實已經達成的共識。目前中國已經采取了積極的態度和行動,實現了“十一五”應對氣候變化目標,確立了2015年和2020年減排目標和行動,並且這些目標和行動都已經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批準,是具有法律約束力的。

  關(guan) 於(yu) 中國參加2020年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的框架協議,需要通過談判達成,要滿足五項條件:一是必須有《京都議定書(shu) 》和第二承諾期;二是發達國家要兌(dui) 現300億(yi) 美元“快速啟動資金”和2020年前每年1000億(yi) 美元的長期資金,啟動綠色氣候基金,建立監督和執行機製;三是落實適應、技術轉讓、森林、透明度、能力建設等共識,建立相應的機製;四是加快對各國兌(dui) 現承諾、落實行動情況的評估,確保2015年之前完成科學評估;五是隻要堅持 “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公平、各自能力的原則,確保環境的整體(ti) 性,中國將承擔與(yu) 自身發展階段和水平相適應的責任和義(yi) 務。解振華指出,中國氣候變化談判的立場是開放的,五個(ge) 條件不是新的,是合理的。目前中國希望各方兌(dui) 現承諾、落實行動、評估成效,我們(men) 將繼續與(yu) 各國一起為(wei) 此做出努力。

  針對環境整體(ti) 性問題的提問,解振華指出,目前環境整體(ti) 性問題不存在問題,“因為(wei) 在哥本哈根會(hui) 議之後,大部分國家都做出了減緩承諾,根據國際機構和專(zhuan) 家評估,從(cong) 各國承諾來看,發展中國家的減排量整體(ti) 上至少占了全球的57%,發達國家占43%。”說明發展中國家已經在采取積極有效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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