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將深化財稅、金融等重點領域改革作為(wei) 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的重要內(nei) 容加以全麵部署。特別是其中的財稅體(ti) 製改革,在此前舉(ju) 行的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和全國“兩(liang) 會(hui) ”上,還被賦予了一個(ge) 特殊的稱謂——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在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的框架下,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往什麽(me) 方向走,這無疑是一個(ge) 帶有根本性的問題。就此談幾點體(ti) 會(hui) 。
必須首先回答的一個(ge) 前置性問題是,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的邏輯起點:由何處起步?或在什麽(me) 樣的基礎上啟動?
毋庸置疑,從(cong) 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到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從(cong) 圍繞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而全麵深化改革,到圍繞中國式現代化而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財稅體(ti) 製改革都是作為(wei) 一個(ge) 重要組成部分來謀劃和部署。既然是其中的一個(ge) 重要組成部分,財稅體(ti) 製改革的邏輯起點,就要從(cong) 局部和整體(ti) 的結合上去理解。
從(cong) 全麵深化改革到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都屬於(yu) 全麵的改革,而非局限於(yu) 某一領域、某一方麵的改革。其突出特點就在於(yu) “全麵”二字——覆蓋了經濟體(ti) 製改革、政治體(ti) 製改革、文化體(ti) 製改革、社會(hui) 體(ti) 製改革、生態文明體(ti) 製改革,以及國防和軍(jun) 隊改革、黨(dang) 的建設製度改革等各個(ge) 領域、各個(ge) 方麵。既然是全麵的改革、涉及所有領域的改革,圍繞其推進就需要統籌安排,也就由此有了改革的總目標——最終是為(wei) 了什麽(me) 、要取得什麽(me) 樣的整體(ti) 結果——這個(ge) 問題。
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圍繞全麵深化改革提出的總目標是,“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圍繞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提出的總目標,在此基礎上添加了“繼續”二字——“繼續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可以發現,在總目標問題上,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和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全麵深化改革和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一脈相承。
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圍繞全麵深化改革作出的財稅體(ti) 製改革部署,主要涵蓋了預算製度、稅收製度、中央與(yu) 地方財政關(guan) 係和分配製度四個(ge) 方麵。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圍繞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作出的財稅體(ti) 製改革部署,同樣是從(cong) 預算製度、稅收製度、中央與(yu) 地方財政關(guan) 係和分配製度四個(ge) 方麵出發的,隻不過在涉及目標導向的具體(ti) 表述上略有不同。
從(cong) “改進預算管理製度”到“健全預算製度”,從(cong) “完善稅收製度”到“健全有利於(yu) 高質量發展、社會(hui) 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製度”,從(cong) “建立事權和支出責任相適應的製度”到“建立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財政關(guan) 係”,從(cong) “完善以稅收、社會(hui) 保障、轉移支付為(wei) 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調節機製”到“完善稅收、社會(hui) 保障、轉移支付等再分配調節機製”,是其間所發生的變化。也可以發現,在財稅體(ti) 製改革部署涉及的內(nei) 容和結構問題上,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和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全麵深化改革和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一脈相承。
將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置於(yu) 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的曆史背景下,並且,將“新一輪”和“進一步”這兩(liang) 個(ge) 關(guan) 鍵詞對接起來,便可以清晰地看到,無論是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還是作為(wei) 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組成部分的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都絕非從(cong) 零開始或另起爐灶——既不是從(cong) 零開始而啟動一項新工程,也不是另起爐灶而開辟一個(ge) 新戰場,亦不是把已經或曾經做過的事情重新做一遍。
這意味著,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是在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所部署的全麵深化改革成果基礎上的“進一步”,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也是在作為(wei) 全麵深化改革重要組成部分的深化財稅體(ti) 製改革成果基礎上的“新一輪”。
由此觀之,無論是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還是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其邏輯起點,都可追溯至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jue) 定》。
隻有站在這一新的曆史起點上,隻有在此基礎上繼續前行,接續奮鬥,才成其為(wei) “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也才能成其為(wei) “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可以說,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既是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以來全麵深化改革的實踐續篇,也是新征程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時代新篇。
這是一個(ge) 非常重要的認識。它提醒我們(men) ,從(cong) 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到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財稅體(ti) 製改革是連續的,而非斷裂的。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既有繼承性,又有創新性,是在繼承基礎上實現的創新。
所以,站在根據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精神部署且寫(xie) 入了“十四五”規劃的財稅體(ti) 製改革目標——“建立現代財稅體(ti) 製”——肩膀之上,以更高的站位、更廣的視野、更大的格局作出新的戰略謀劃,實施新的戰略舉(ju) 措,是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唯一契合邏輯和規律的選擇。
很有必要回溯一下現代財稅體(ti) 製的來龍去脈。通常所說的財稅體(ti) 製,是指用以規範政府收支及其運行的一係列製度安排的統稱。賦予財稅體(ti) 製建設“現代”意義(yi) ,以“現代”二字前綴財稅體(ti) 製、標識財稅體(ti) 製改革方向,並最終以“現代財稅體(ti) 製”冠名中國財稅體(ti) 製,則始於(yu) 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
2013年11月,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在圍繞財政定位作出“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這一具有劃時代意義(yi) 論斷的同時,明確提出“建立現代財政製度”。從(cong) 那以後,黨(dang) 的十八屆五中全會(hui) 、黨(dang) 的十九大以及黨(dang) 的十九屆四中全會(hui) 一直沿用了“建立現代財政製度”這一提法。
進入2020年,麵對全麵建成小康社會(hui) 勝利在望和開啟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新形勢、新任務,圍繞“十四五”規劃布局,“建立現代財政製度”的提法逐步演化為(wei) “建立現代財稅製度”和“建立現代財稅體(ti) 製”。
2020年5月18日頒布的《中共中央國務院關(guan) 於(yu) 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意見》,將“建立現代財政製度”的提法調整為(wei) “建立現代財稅製度”。
時隔4個(ge) 月之後,2020年10月29日黨(dang) 的十九屆五中全會(hui) 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製定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又以“建立現代財稅體(ti) 製”替代了“建立現代財稅製度”。
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hui) 第四次會(hui) 議審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hui) 發展第十四個(ge) 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正式啟用“現代財稅體(ti) 製”一詞,並據此繪製了建立現代財稅體(ti) 製行動藍圖。
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圍繞深化財稅體(ti) 製改革的部署雖沒有直接引用“現代財稅體(ti) 製”一詞,但從(cong) 目標導向到內(nei) 容結構,都是循著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的邏輯展開的。換言之,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以來,圍繞建立現代財稅體(ti) 製所實現的一係列突破性進展、所取得的一係列標誌性成果,是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的邏輯起點。
認識到現代財稅體(ti) 製旨在匹配的是現代國家治理而非傳(chuan) 統國家治理,集中體(ti) 現的是現代財政文明而非傳(chuan) 統財政文明,隻有站在我們(men) 已經達到的國家治理和財政文明高度,而非既往或曾經達到的國家治理和財稅文明高度基礎之上,才能將財稅體(ti) 製改革繼續推向前進。就此而言,完整而準確地把握現代財稅體(ti) 製的內(nei) 涵和外延至關(guan) 重要。
比如,以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定位財稅,從(cong) 黨(dang) 和國家事業(ye) 全局出發論財稅,從(cong) 治國理政的意義(yi) 上論財稅,而不局限於(yu) 就財稅論財稅或就經濟論財稅。
再如,以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應有的財稅體(ti) 製形態定性現代財稅體(ti) 製,從(cong) 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出發論財稅體(ti) 製改革,而不局限於(yu) 就財稅體(ti) 製改革論財稅體(ti) 製改革或就經濟體(ti) 製改革論財稅體(ti) 製改革。
又如,以“優(you) 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hui) 公平、實現國家長治久安”定義(yi) 現代財政職能,從(cong) 經濟、政治、文化、社會(hui) 、生態文明彼此關(guan) 聯的現代財政文明出發論財政職能調整,而不局限於(yu) 就財政職能調整論財政職能調整或就經濟職能調整論財政職能調整。
還如,以“有利於(yu) 發揮中央和地方兩(liang) 個(ge) 積極性”界定政府間財政關(guan) 係調整方向,從(cong) 權責清晰、財力協調、區域均衡的原則出發論中央和地方財政關(guan) 係,從(cong) 健全地方稅體(ti) 係、中央對地方轉移支付製度、地方財政收支體(ti) 係的維度論完善分稅製財政管理體(ti) 製。
回過頭來重溫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關(guan) 於(yu) 財稅體(ti) 製改革的部署,可以十分清晰地看到,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是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需要解決(jue) 的重大體(ti) 製機製問題、深層次矛盾和問題而謀劃和部署的,涉及建立和完善現代財稅體(ti) 製進程中的關(guan) 鍵點和要害處。換言之,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就是奔著解決(jue) 最突出的問題而去的。
——中央和地方財政關(guan) 係改革。從(cong) 發揮中央和地方兩(liang) 個(ge) 積極性出發,圍繞全麵落實分稅製財政管理體(ti) 製中的地方稅源建設、轉移支付體(ti) 係、地方財政管理權限等關(guan) 鍵點和要害處,作出如下幾方麵的相關(guan) 部署:增加地方自主財力,拓展地方稅源,適當擴大地方稅收管理權限;完善財政轉移支付體(ti) 係,清理規範專(zhuan) 項轉移支付,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提升市縣財力同事權相匹配程度;建立促進高質量發展轉移支付激勵約束機製;推進消費稅征收環節後移並穩步下劃地方,完善增值稅留抵退稅政策和抵扣鏈條,優(you) 化共享稅分享比例;研究把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合並為(wei) 地方附加稅,授權地方在一定幅度內(nei) 確定具體(ti) 適用稅率,等等。
——稅收製度改革。從(cong) 健全有利於(yu) 高質量發展、社會(hui) 公平、市場統一的稅收製度出發,圍繞建立現代稅收製度中的稅製結構優(you) 化、直接稅體(ti) 係建設、稅收征管機製等關(guan) 鍵點和要害處,作出如下幾方麵的相關(guan) 部署:研究同新業(ye) 態相適應的稅收製度;全麵落實稅收法定原則,規範稅收優(you) 惠政策,完善對重點領域和關(guan) 鍵環節支持機製;健全直接稅體(ti) 係,完善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ge) 人所得稅製度,規範經營所得、資本所得、財產(chan) 所得稅收政策,實行勞動性所得統一征稅;深化稅收征管改革,等等。
——預算製度改革。從(cong) 推進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出發,圍繞健全預算製度中的財政資源統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預算分配權等關(guan) 鍵點和要害處,作出如下幾方麵的相關(guan) 部署:加強財政資源和預算統籌,把依托行政權力、政府信用、國有資源資產(chan) 獲取的收入全部納入政府預算管理;完善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績效評價(jia) 製度,強化國家重大戰略任務和基本民生財力保障;強化對預算編製和財政政策的宏觀指導;深化零基預算改革;統一預算分配權,提高預算管理統一性、規範性,完善預算公開和監督製度;完善權責發生製政府綜合財務報告製度,等等。
——分配製度改革。從(cong) 規範收入分配秩序、規範財富積累機製出發,圍繞完善分配製度中的關(guan) 鍵點和要害處,作出如下幾方麵的相關(guan) 部署:構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製度體(ti) 係,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完善勞動者工資決(jue) 定、合理增長、支付保障機製,健全按要素分配政策製度;完善稅收、社會(hui) 保障、轉移支付等再分配調節機製;支持發展公益慈善事業(ye) ,等等。
六、把握好“新”和“一輪”兩(liang) 層含義(yi)
最後需要特別強調的是,在“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這一由9個(ge) 字組成的專(zhuan) 門表述中,最突出的字眼無疑是“新一輪”。恰當把握好“新”和“一輪”兩(liang) 層含義(yi) 非常重要。
“新”是相對於(yu) “舊”而言,意指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絕非上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方案的翻版或複製,也絕非既往財稅體(ti) 製改革進展和成果的再總結、再盤點,而是基於(yu) 新的改革方向和目標的全新安排,理應站在既往財稅體(ti) 製改革的肩膀之上謀劃和實施。其關(guan) 鍵點和要害處在於(yu) 突出一個(ge) “新”字。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不僅(jin) 要有新理念、新思路、新戰略,而且要有新舉(ju) 措、新突破、新氣象。
“一輪”是相對於(yu) “零散”而言,意指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絕非一事一議或零敲碎打型的改革,絕非見招拆招或“東(dong) 一榔頭西一棒子”,而屬於(yu) 圍繞總體(ti) 改革方向和目標的係統性重構,必須實現改革的係統性、整體(ti) 性、協同性。其關(guan) 鍵點和要害處在於(yu) 突出“係統”二字。與(yu) 上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一樣,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不僅(jin) 要堅持係統觀念,注重係統集成,實行統籌安排,而且要提出統領各方麵改革的目標,評估改革的整體(ti) 效果。
在這一過程中,有兩(liang) 個(ge) 方麵的關(guan) 鍵點需要格外注意。一方麵,要結合“十四五”規劃實施狀況評估,係統總結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以來財稅體(ti) 製改革領域取得的一係列進展和成果,劃清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與(yu) 既往財稅體(ti) 製改革的分界線,確保落實落地的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名副其實”;另一方麵,要站在全麵建設社會(hui) 主義(yi) 現代化國家新征程這一新的更高曆史起點上,深入學習(xi) 貫徹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關(guan) 於(yu) 全麵深化改革的一係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緊緊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確保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貫穿於(yu) 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的全過程和各領域。
這就恰如一場接力賽跑。如果說黨(dang) 的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圍繞全麵深化改革而部署的財稅體(ti) 製改革旨在建立現代財稅體(ti) 製,那麽(me) ,在經曆了近十一年改革進程之後的今天,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圍繞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而部署的財稅體(ti) 製改革,則須以此為(wei) 基礎,再上一個(ge) 台階——建立和健全現代財稅體(ti) 製。
說到這裏,可將上述的討論結果概括為(wei) 如下一段話:
植根於(yu) 現代財稅體(ti) 製框架,圍繞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這一最大的政治,聚焦經濟建設這一中心工作和高質量發展這一首要任務,將建立和健全現代財稅體(ti) 製進行到底,既是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必須履行的曆史使命,更是新一輪財稅體(ti) 製改革的根本出發點和落腳點。(作者係中國社會(hui) 科學院學部委員,經濟學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