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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洪波:汙染事小,抗爭事大?

發稿時間:2011-09-26 00:00:00  

    9月20日,浙江海寧有兩(liang) 條新聞,一條為(wei) “浙江海寧9·15群體(ti) 性事件31人被拘100人受法製教育”,另一條為(wei) “浙江晶科能源公司因汙染被責令停產(chan) 並處罰金47萬(wan) ”(均據新華社)。兩(liang) 個(ge) 新聞,說的是政府對9·15群體(ti) 事件涉事雙方的處理。

    “海寧緊急處置一起群體(ti) 性事件”,早就知道了,現又通報拘留31人、教育100人的結果,且鄭重開會(hui) ,常務副市長沈向宏宣布,以示群體(ti) 性事件處理之高效,從(cong) “緊急處置”到“基本平息”,鬧事者拘留、輕微者教育,且涉事企業(ye) 停產(chan) 之後,又加罰47萬(wan) 元,雷霆霹靂,毫不發軟。

    我們(men) 知道,與(yu) 這一群體(ti) 性事件有關(guan) 的,早前還有一村民因“網上造謠”被拘留。而浙江電視台錢江頻道記者采訪昌科公司時被毆打,機器被破壞,影帶被抽出,報案後稱警方已經調查,不知調查結果怎麽(me) 樣了。

    群體(ti) 事件中搞打砸,刑事與(yu) 行政拘留有區別,算是依法處理。製造汙染的企業(ye) ,責令停產(chan) ,處以罰金,這也是依法處理。依法辦理,情由不同,後果是大不相同的。企業(ye) 排汙的違法行為(wei) ,停產(chan) 處罰,就可以了。村民抗爭(zheng) 中的違法,要付出人身自由的代價(jia) 。

    沒有違法排汙,就不會(hui) 有抗爭(zheng) ,從(cong) 而也不會(hui) 有抗爭(zheng) 中的違法。群體(ti) 性事件定會(hui) 緊急處置,汙染事件,會(hui) 不會(hui) 緊急處置呢?我們(men) 並不了解晶科能源公司何時投產(chan) ,至少據海寧市環保局說法看,今年4月公司排汙已經超標,責令整改後,整改並不徹底,至8月26日又發生死魚事件。

    在晶科公司持續違法排放時,在村民遭受毒害、直至死魚事件發生之後,村民是否對企業(ye) 表達了抗議,企業(ye) 又作出了什麽(me) 回應?村民是否向政府進行了反映,政府對汙染事件又有何有效地處理?

    沒有釀成群體(ti) 性事件,企業(ye) 並不停產(chan) ,整改可以不徹底,罰款也不會(hui) 有。群體(ti) 性事件出現以後,企業(ye) 才會(hui) 被處理。海寧市表示,“將進一步加大對此次群體(ti) 性事件中各種違法犯罪行為(wei) 的打擊力度”,包括繼續追究法律責任,敦促有關(guan) 人員投案自首。這就是說,對村民來說,31人被刑事或行政拘留,事情不算完。除惡務盡,果然剛猛。但對企業(ye) 尤其對政府自身,何時會(hui) 有如此剛猛呢?

    有人說,海寧9·15群體(ti) 性事件,又是一個(ge) 鬧大了才管的例子。我並不這樣認為(wei) 。鬧大了才管,應是指人們(men) 反映的問題終獲解決(jue) 吧。但是,晶科公司汙染事件變成了群體(ti) 性事件,進而被定性為(wei) 打砸事件之後,解決(jue) 了什麽(me) 呢?參與(yu) 事件的有31人被拘、100人被教育,仍將窮追猛打。老虎確非病貓,一旦發威,後果很嚴(yan) 重。另一方麵,導致事件發生的汙染企業(ye) ,停產(chan) 加罰款,已稱嚴(yan) 厲,禍首其實仍是好做的。獲得解決(jue) 的是群體(ti) 性事件,而不是汙染事件,製造汙染的企業(ye) 停產(chan) 和罰款,汙染隻是不繼續發生,已造成的汙染還在擱置;村民還沒有獲得賠償(chang) ,汙染造成的損失沒有解決(jue) 。

    不隻是問題沒有解決(jue) ,我們(men) 看到禍首好當、抗爭(zheng) 有害的對照材料。有人要說,對企業(ye) ,停產(chan) 和罰款就夠厲害的了;企業(ye) 是法人,以賺錢為(wei) 天職,不許生產(chan) 類似於(yu) 關(guan) 禁閉,罰錢就是要它的命。這是比擬的解釋,並且並非沒有一定道理。然而,畢竟沒有任何東(dong) 西抵得過人身自由。企業(ye) 造汙打人,沒有誰被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村民抗爭(zheng) 過激,就得付出自由的代價(jia) 。兩(liang) 者待遇並不相同,企業(ye) 法人與(yu) 自然人相比,優(you) 勢是大得多的。政府就更加輕鬆了,製止和查處汙染不力,解決(jue) 村民反映問題不力,都沒事,但如果村民要過激,那就讓你體(ti) 驗一下政府的肌肉,政府也沒有誰為(wei) 行為(wei) 不力以致發生群體(ti) 性事件負責,可能反而會(hui) 誕生一些緊急處置群體(ti) 性事件有功的先進。

    這都是按規矩在辦,各有條款。我並不是說村民打砸不該被依法處理,隻是覺得,即便在依法處理的情況下,民眾(zhong) 、企業(ye) 和權力,也將有不同的結果,這可以暗示人們(men) ,弱者的抗爭(zheng) 行為(wei) ,風險遠大於(yu) 強者的加害行為(wei) ,甚至大於(yu) 對加害的縱容行為(wei) 。加害者、縱容者,都可以氣定神閑,到頭來還沒事,而抗爭(zheng) 者則因不平之氣,而付出了更大代價(jia) 。

    肇事者挑釁事小,受害者抗爭(zheng) 事大,不依法,吃虧(kui) 是村民,依法了,吃虧(kui) 還是村民。村民總是倒黴的,事情有利有害,則是民眾(zhong) 得其害;事情有大害有小害,則是民眾(zhong) 得大害。事實是,所謂“興(xing) ,百姓苦,亡,百姓苦”,既是一種客觀的描述,也可以是一種教人不如忍受的奴隸教育。

    (作者係長江日報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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