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汙染企業應為公眾飲水買單

發稿時間:2011-07-29 00:00:00  

  7月26日,四川省綿陽市政府發布通告,阿壩州鬆潘縣一電解錳廠21日受暴雨影響,礦渣流入涪江,綿陽市26日監測出涪江江油、綿陽段水質錳和氨氮超標,提醒市民不要飲用自來水(7月27日新華網)。

  水質受到汙染,及時公開信息,組織調度,並發出安全提醒,綿陽這種危機處理是值得肯定的。目前,綿陽市水務集團已組織40台送水車和環衛部門的灑水車,為(wei) 城區居民送水,政府也正在全力調配庫存瓶裝水,並從(cong) 成都等周邊地區調水運抵綿陽。市政府的公告還特

  別強調,對個(ge) 別商家囤積居奇、哄抬物價(jia) 等行為(wei) ,將按照有關(guan) 規定嚴(yan) 肅查處。即使這樣,都不能掩蓋一個(ge) 現實,那就是對於(yu) 綿陽市民來說,在局部時空中會(hui) 存在缺水現象,而這必然會(hui) 導致市場搶購行為(wei) 。

  來自中廣網的消息稱,綿陽超市飲用水,現在已經搶購一空。搶購行為(wei) 看似衝(chong) 動,其實透著理性。在汙染還在持續的現象下,誰能夠做到無動於(yu) 衷?

  客觀存在的搶購事實,必然會(hui) 帶來市民飲水成本的上升。即使政府控製物價(jia) 做得再好,成品水價(jia) 格都會(hui) 高於(yu) 自來水價(jia) 格。從(cong) 過往的經曆看,這部分上升的飲水成本,是由市民自行承擔的。這隻能說明我們(men) 的民眾(zhong) 純樸善良,而不能理解為(wei) 是理所當然。飲水成本不應由市民買(mai) 單。

  從(cong) 新聞中獲悉,涪江之所以汙染,是因為(wei) 2011年7月21日,涪江上遊普降暴雨,導致阿壩州鬆潘縣境內(nei) 一電解錳廠尾礦渣流入涪江。從(cong) 中不難看出,這次汙染雖然有著天氣原因,但更根本的原因在於(yu) 尾礦渣的存在,而新聞中提到的電解錳廠是汙染源頭。現在飲用水源汙染,已經給市民生活造成重大

  影響,沒有任何理由再讓他們(men) 承擔經濟損失。繼續讓市民為(wei) 汙染買(mai) 單,既違背基本的法律精神,也不利於(yu) 提升全社會(hui) 對環保的重視。

  近幾年,鬆花江等水域都發生過汙染事件,但最後治汙等費用都由政府承擔,實際上是由國家和納稅人買(mai) 單,中國企業(ye) 環保意識始終不高,恐怕與(yu) 這種不合理的買(mai) 單機製有關(guan) 。按照“誰汙染誰買(mai) 單”的原則,汙染企業(ye) 應該為(wei) 公眾(zhong) 飲水買(mai) 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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