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衡”之中看元代財政
發稿時間:2024-09-05 11:49:51 作者:中國財稅博物館 劉韻婕
在古代,秤砣稱“權”,秤杆稱“衡”,合起來便是“權衡”。作為(wei) 國家法定的計量工具,秤成為(wei) 公平公正的象征,一筆筆交易就在權衡的此起彼伏間完成。權衡器不但與(yu) 農(nong) 業(ye) 生產(chan) 、商品貿易等必要的經濟活動密切相關(guan) ,而且還關(guan) 乎經濟、政治和社會(hui) 的穩定與(yu) 發展。秦至宋元時期,權衡器的單位量值大體(ti) 呈現增長態勢,這與(yu) 國家經濟和社會(hui) 生產(chan) 力的發展程度相關(guan) ,生產(chan) 力提高,需要稱重的糧食、鹽等物品越來越多,單位量值也會(hui) 逐漸增高。但社會(hui) 生產(chan) 力發展到一定水平,社會(hui) 狀況相對穩定的情況下,單位量值可能也會(hui) 趨於(yu) 穩定。
權衡作為(wei) 中國古代度量衡製度中的一部分,發展至宋元時期已經相對成熟。迄今為(wei) 止,元代銅權出土、傳(chuan) 世以及著錄的數量最多,高達400 多枚,不僅(jin) 為(wei) 我們(men) 提供了研究元代權衡製度和財政政策的實物資料,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元朝的社會(hui) 經濟情況。中國財稅博物館館藏的這枚元代銅權為(wei) 六棱形,正麵銘“大德四年大都路造”,背麵銘“二十五斤秤”“斤半錘(八思巴文)”,其餘(yu) 四麵銘波斯文和回鶻蒙文“二十五斤秤”“斤半錘”。銅權實重771克,懸鈕部有明顯的係繩磨痕。
元朝政府曾多次明令禁止民間私自製造度量衡器,製造的權力完全掌握在官府手中。中央將標準器頒發給各路,由各路控製實際的鑄造使用,因此元代銅權往往刻有路、府、州等各級監鑄官府名稱;如遇帝位更迭、年號變更,中央政府會(hui) 重新鑄造新權,並銘刻年號。“大德”是元成宗的年號,“大德四年”即公元1300年。經過元世祖的一係列有效製度,這一時期社會(hui) 生產(chan) 已逐漸恢複,元成宗繼續采行漢法、振興(xing) 文治,使銅權在類型、銘文、重量等方麵都趨於(yu) 完善。
“大都路”隸屬中書(shu) 省,是元代中央直接管轄的地區,即今京津及河北北部地區。在元代所有刻銘銅權中,“大都路”銅權分布範圍最廣,東(dong) 至遼寧東(dong) 部地區,西逾內(nei) 蒙古托克托縣,北及內(nei) 蒙古赤峰地區,南達河北滄州地區,也反映了河北、內(nei) 蒙古、遼寧等地和元大都(今北京)之間的貿易往來。
元代的統一、農(nong) 業(ye) 和手工業(ye) 生產(chan) 的恢複以及全國交通運輸網的完善都為(wei) 商品流通創造了條件,各種商品均可在市場流通獲得,大都路作為(wei) 元代的政治、商業(ye) 中心,商賈雲(yun) 集,經濟輻射能力最強。元人曾讚其“東(dong) 至於(yu) 海,西逾於(yu) 昆侖(lun) ,南極交廣,北抵窮發,舟車所通,珍寶畢來”。大都城內(nei) 有米市、麵市、菜市、蒸餅市、胭粉市、果市等各種行市,這些商品的流通和交易都離不開銅權。除了經營店鋪的坐商外,還有從(cong) 事長途販運的行商。吐魯番柏孜克裏克石窟就曾發現4件元代杭州商家製佛像金箔的商業(ye) 廣告,由此可見當時的西北與(yu) 東(dong) 南之間發達的商業(ye) 貿易與(yu) 商品流動,銅權的異地分布多是這些商人貿易往來的結果。銅權鑄刻的八思巴文、回鶻蒙文、波斯文等銘文,表明元朝貿易的國際性。
中國古代社會(hui) 長期奉行重農(nong) 抑商政策,農(nong) 業(ye) 為(wei) 本,商業(ye) 為(wei) 末,商人社會(hui) 地位很低。但元朝的情況不太一樣。無論官營商業(ye) 還是私營商業(ye) ,不論是色目人、西域人,隻要納稅就都受到政府保護。元朝征稅始於(yu) 太宗窩闊台,伴隨著國家的相對穩定,政治體(ti) 製的形成,國家財政的支出越來越多,僅(jin) 靠戰爭(zheng) 劫掠已無法滿足。1229年,在耶律楚材的建議下,太宗正式設立十路課稅使,此後還設立了專(zhuan) 門管理商業(ye) 稅的機構。馬可·波羅在他的遊記裏就提到,在成都,“城內(nei) 有一座大橋橫跨其中的一條大河,……整個(ge) 橋麵上有許多別致的小屋和鋪子,買(mai) 賣眾(zhong) 多的商品,其中有一個(ge) 較大的建築物是收稅官的居所。所有經過這座橋的人都要繳納一種通行稅,據說大汗每天僅(jin) 從(cong) 這座橋上的收入就有一百金幣”。那麽(me) ,元朝的商業(ye) 稅稅率是多少呢?為(wei) 了鼓勵商業(ye) 經濟發展,元朝統治者製定了較低的商業(ye) 稅稅率。太宗八年(1236年)定天下賦稅,商稅三十取一。馬可·波羅在遊記中也談道:“我們(men) 曾經說過那些擁有上千工場的十二種工匠,以及在京師和內(nei) 地往來買(mai) 賣的商人,或海外商旅也同樣要支付百分之三又三分之一的稅”。與(yu) 商業(ye) 都會(hui) 不同,邊遠地區由於(yu) 交通不便,物價(jia) 較高,商旅艱難。黑水城出土的一封元代家書(shu) 中記載了至正四年 (1344年)甘肅行省甘州路的真金、錦、絹等商品的價(jia) 格,較之同一時期江浙一帶,金價(jia) 高出1.6倍,絹價(jia) 高出2.1倍。因此元朝統治者對邊遠地區實行了六十取一的稅率,每遇災荒還常有減免。這些都體(ti) 現了元朝重商的經濟思想和財政政策。
有了稅收製度的標準化、規範化,地方官員便無法盤剝壓榨商人,自然有利於(yu) 商業(ye) 的發展。另一方麵,當時還規定,商人必須按月納稅後才可以進入城鄉(xiang) 市場進行貿易。如果沒有納稅憑證或不出示憑證則為(wei) 匿稅,“物資一半沒官”。為(wei) 了打擊偷漏稅行為(wei) ,又規定“於(yu) 沒官物內(nei) 一半付告人充賞”。由於(yu) 商業(ye) 繁榮和相當嚴(yan) 格的商業(ye) 稅法規,元朝的商業(ye) 稅收入非常可觀,從(cong) 1270年到馬可·波羅離開中國前夕的1289年,二十年的時間增長了近十倍。由於(yu) 商業(ye) 日臻繁盛,兼有統治者的巧取豪奪,商業(ye) 稅稅種不斷增加,稅額激增,逐漸成為(wei) 元朝財政的重要收入之一。
當13世紀初期的世界還處於(yu) 動蕩不安之時,中國北方草原的蒙古部落把握住了發展壯大的機會(hui) 。從(cong) 逐水草而居,到擁有自己的城市,蒙古人在征服世界的同時,自身也在發生變化。“大德四年大都路造”銅權提供的各種信息,為(wei) 我們(men) 研究中國元代的行政區劃、機構職責、貿易往來以及財政政策等提供了重要的實物資料。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