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領域縱深推進 金融體製改革路徑明晰
發稿時間:2024-08-07 15:07:12 來源:中國證券報
加快完善中央銀行製度,暢通貨幣政策傳(chuan) 導機製;積極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yang) 老金融、數字金融;製定金融法……《中共中央關(guan) 於(yu) 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jue) 定》對進一步深化金融體(ti) 製改革作出部署。
專(zhuan) 家表示,深化金融體(ti) 製改革有助於(yu) 提升金融服務實體(ti) 經濟的效能,也是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保障。應盡快從(cong) 深化金融體(ti) 製改革的各個(ge) 著力點入手,不斷推進金融體(ti) 製改革向縱深發展。
加快完善中央銀行製度
當前我國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需要現代中央銀行製度作為(wei) 重要支撐,以支持經濟轉型升級。《決(jue) 定》提出,加快完善中央銀行製度,暢通貨幣政策傳(chuan) 導機製。
近期,中國人民銀行接連下調政策利率並將中期借貸便利(MLF)操作延後至每月25日,以理順利率傳(chuan) 導機製。6月份,7天期逆回購操作利率降至1.7%,各期限常備借貸便利(SLF)利率也同幅下調10個(ge) 基點。
專(zhuan) 家表示,完善中央銀行製度要以進一步深化改革為(wei) 根本動力,堅持在市場化法治化軌道上加快推進。
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陶玲日前撰文提出,構建科學穩健的貨幣政策體(ti) 係,創新精準有力的信貸服務體(ti) 係,建立覆蓋全麵的宏觀審慎管理體(ti) 係,推進結構合理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ti) 係,建設自主可控、安全高效的金融基礎設施體(ti) 係,健全有力有效的金融穩定保障體(ti) 係等。
在構建科學穩健的貨幣政策體(ti) 係方麵,中國銀行研究院研究員梁斯認為(wei) ,應優(you) 化基礎貨幣投放機製;打造以短期政策利率為(wei) 中樞、寬度合理的利率走廊機製;將預期管理納入貨幣政策工具箱,合理引導市場預期變化。
“貨幣政策目標利率將進一步簡化。”廣開首席產(chan) 業(ye) 研究院副院長劉濤分析,由短端利率如7天逆回購利率承擔主要政策利率功能;逐步理順由短及長的傳(chuan) 導關(guan) 係,使得利率傳(chuan) 導更加簡單、明確、順暢;從(cong) 短期利率傳(chuan) 導到中期、長期利率,打通貨幣市場與(yu) 信貸市場和債(zhai) 券市場。
健全多層次金融市場體(ti) 係
業(ye) 內(nei) 專(zhuan) 家認為(wei) ,著力打造金融機構、市場、產(chan) 品和服務體(ti) 係是深化金融體(ti) 製改革的重要任務。
健全結構合理的多層次金融市場體(ti) 係是深化金融體(ti) 製改革的題中之義(yi) 。陶玲表示,支持發展多元化股權融資,提高直接融資比重,培育和引導耐心資本;健全多層次債(zhai) 券市場體(ti) 係,加快製定公司債(zhai) 券管理條例,完善債(zhai) 券承銷、估值、做市等製度,健全市場化法治化違約處置機製;健全外匯市場產(chan) 品體(ti) 係,豐(feng) 富外匯市場參與(yu) 主體(ti) ,擴大外匯市場開放;規範發展黃金市場、票據市場,穩慎有序發展期貨和衍生品市場。
金融機構應合理分工,形成優(you) 勢互補、協同配合的金融服務體(ti) 係。劉濤認為(wei) ,應推動各類金融機構在規模、結構、區域布局上更加合理。例如,加強大型商業(ye) 銀行的主力軍(jun) 作用,深化政策性銀行改革,推動中小銀行回歸本源和主業(ye) ,健全公司治理和內(nei) 部管理,支持培育一流投資銀行和投資機構,進一步發揮保險業(ye) 的經濟“減震器”和社會(hui) “穩定器”功能。
在產(chan) 品和服務體(ti) 係方麵,應圍繞“五篇大文章”強化產(chan) 品和服務創新。國信證券金融業(ye) 首席分析師王劍認為(wei) ,普惠金融、綠色金融將成為(wei) 銀行重要的信貸投放領域,養(yang) 老金融或為(wei) 銀行帶來新的業(ye) 務增量,數字金融或成為(wei) 銀行服務實體(ti) 經濟的重要支持力量。“不同規模的銀行在業(ye) 務定位上應有所差異,依據自身稟賦發揮特色化業(ye) 務專(zhuan) 長。”他說。
梁斯建議,開發更多線上化產(chan) 品,打造差異化、多元化、全周期的產(chan) 品體(ti) 係,滿足中小企業(ye) 、個(ge) 體(ti) 工商戶、小微企業(ye) 等的資金需求;推出更多差異化養(yang) 老金融產(chan) 品,滿足不同年齡、收入、偏好客戶群體(ti) 的財富管理需求;持續加快推動數字科技應用,推動金融機構加快數字化轉型,持續改善服務能力及質效。
堅決(jue) 落實強監管嚴(yan) 監管要求
金融法治是金融市場和金融體(ti) 係健康運行的基礎,此次《決(jue) 定》首提製定金融法備受市場關(guan) 注。
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此前撰文表示,金融業(ye) 立法修法要與(yu) 時俱進,主動適應經濟社會(hui) 發展和金融業(ye) 改革開放需要,緊盯金融重點領域和新興(xing) 領域,及時填補法律空白、補齊短板弱項,立良法、立管用之法,使各類金融活動有法可依、有規可循,為(wei) 金融業(ye) 發展構建堅實的法律基礎。
“金融法將從(cong) 根本上重新定義(yi) 和調整金融關(guan) 係,有助於(yu) 促進現有金融法律法規優(you) 化完善,全麵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規範金融市場和機構行為(wei) ,更好地維護金融秩序,加快建設中國特色現代金融體(ti) 係和金融強國。”劉濤說。
《決(jue) 定》提出,完善金融監管體(ti) 係,依法將所有金融活動納入監管,強化監管責任和問責製度,加強中央和地方監管協同。
在浙商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超看來,當前我國金融體(ti) 係脆弱性依然存在,現代金融監管體(ti) 係將注重防範跨市場跨區域跨國境風險傳(chuan) 染,健全風險預防、預警、處置、問責製度體(ti) 係,逐步實現機構監管與(yu) 功能監管分離,持續完善權責一致、全麵覆蓋、統籌協調、有力有效的現代金融監管體(ti) 係。
金融管理部門將堅決(jue) 落實強監管嚴(yan) 監管要求,守住不發生係統性金融風險的底線。人民銀行提出,完善金融風險防範、預警和處置機製,健全具有硬約束的金融風險早期糾正機製,建立權責對等、激勵相容的風險處置責任機製。金融監管總局表示,加快形成“上下貫通、責任清晰、執行有力、高效有序”的監管體(ti) 係,切實將“四級垂管”優(you) 勢轉化為(wei) 金融監管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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