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首頁 >> kaiyun电子平台

文章

財政部有關負責人就實施支持科技創新專項擔保計劃答記者問

發稿時間:2024-08-07 14:53:01   來源:財政部網站  

  為(wei) 貫徹黨(dang) 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和中央經濟工作會(hui) 議、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精神,落實創新驅動發展戰略,財政部會(hui) 同科技部、工業(ye) 和信息化部、金融監管總局印發《關(guan) 於(yu) 實施支持科技創新專(zhuan) 項擔保計劃的通知》(財金〔2024〕60號,簡稱《通知》)。近日,財政部有關(guan) 負責人就《通知》有關(guan) 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一、請介紹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及意義(yi) ?

  答:科技興(xing) 則民族興(xing) ,科技強則國家強。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金融支持科技創新工作。黨(dang) 的二十屆三中全會(hui) 要求,構建同科技創新相適應的科技金融體(ti) 製,加強對國家重大科技任務和科技型中小企業(ye) 的金融支持;積極發展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yang) 老金融、數字金融。去年中央金融工作會(hui) 議提出,要做好科技金融、綠色金融、普惠金融、養(yang) 老金融、數字金融五篇大文章,把更多金融資源用於(yu) 促進科技創新。

  現代科技創新是以企業(ye) 為(wei) 主體(ti) 、產(chan) 學研高效協同的綜合體(ti) 係。在各類科技創新企業(ye) 中,中小企業(ye) 的創新活力強,發展潛力大,是強化企業(ye) 創新主體(ti) 地位的重要力量。這類企業(ye) 普遍擁有的知識產(chan) 權價(jia) 值較高、缺少足夠抵質押物,融資難、融資貴等突出問題。對此,財政部在深入調研、反複論證、充分征求意見、履行報批程序的基礎上,於(yu) 近日聯合有關(guan) 方麵印發《通知》,實施支持科技創新專(zhuan) 項擔保計劃,通過進一步發揮國家融資擔保基金(簡稱國擔基金)的體(ti) 係引領作用,提高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ye) 風險分擔和補償(chang) 力度,撬動更多金融資源支持科技創新,為(wei) 實現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加快形成新質生產(chan) 力、促進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二、政府性融資擔保體(ti) 係如何緩解企業(ye) 融資難題?

  答:政府性融資擔保具有“增信、分險、中介”功能,是撬動金融資源支持實體(ti) 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工具。很多國家都建立了小微企業(ye) 政策性融資擔保製度和融資擔保機構,著力緩解銀行等金融機構“不敢貸、不願貸、不能貸”等問題。在我國,黨(dang) 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融資擔保有關(guan) 工作,將發展融資擔保作為(wei) 緩解小微企業(ye) 和“三農(nong) ”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的重要手段和關(guan) 鍵環節。2019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guan) 於(yu) 有效發揮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作用切實支持小微企業(ye) 和“三農(nong) ”發展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9〕6號),明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應當堅持準公共定位,彌補市場不足,為(wei) 缺信息、缺信用的小微企業(ye) 和“三農(nong) ”主體(ti) 提供增信,著力解決(jue) 其融資難、融資貴甚至融不到資的問題。

  按照黨(dang) 中央、國務院決(jue) 策部署,財政部會(hui) 同有關(guan) 方麵持續健全完善政府性融資擔保體(ti) 係,成立了國擔基金,構建了“國擔基金-省級再擔保機構-市(縣)直保機構”的三層組織體(ti) 係,實現了全國市級機構全覆蓋、縣級業(ye) 務全覆蓋。通過政府性融資擔保體(ti) 係的介入,與(yu) 銀行原則上按照“二八分險”承擔貸款的風險責任,即,銀行承擔不低於(yu) 20%的風險,擔保體(ti) 係分擔剩餘(yu) 80%的風險(通常國擔基金分擔20%、省級再擔保機構分擔20%、市(縣)直保機構分擔40%),大大降低了銀行承擔的風險損失,相應提高了小微企業(ye) 和“三農(nong) ”主體(ti) 的信用水平,銀行的貸款積極性明顯提升。

  在工作中,財政部持續推動國擔基金發揮“頭雁”引領作用,帶動合作機構持續為(wei) 實體(ti) 經濟降費讓利,推進銀行和擔保機構“總對總”批量擔保業(ye) 務合作,建立風險補償(chang) 機製,促進政府性融資擔保體(ti) 係可持續高質量發展。自2018年成立以來,國擔基金再擔保業(ye) 務規模累計4.73萬(wan) 億(yi) 元,服務經營主體(ti) 約420萬(wan) 戶次,服務就業(ye) 人數超4000萬(wan) 人次,為(wei) 滿足普惠領域融資需求、助力小微企業(ye) 發展壯大、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回升向好發揮積極作用。

  三、請問支持科技創新專(zhuan) 項擔保計劃的主要內(nei) 容是什麽(me) ?

  答:支持科技創新專(zhuan) 項擔保計劃包括總體(ti) 要求、實施方案和組織實施三部分內(nei) 容,其中,實施方案明確規定了專(zhuan) 項擔保計劃的支持對象、分險比例、擔保費率、擔保金額、代償(chang) 上限、補償(chang) 機製等要求,概括起來,就是“精準、降費、創新、三提高”。

  一是聚焦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ye) ,精準“滴灌”經營主體(ti) 。著力解決(jue) 項目有前景、技術有競爭(zheng) 力、發展有潛力、知識產(chan) 權價(jia) 值高,但有效抵質押物較少的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ye) 融資難融資貴問題。經反複研究確定了7類支持對象,覆蓋麵較廣,梯度跨度較大,從(cong) 企業(ye) 可自行申報納入“全國科技型中小企業(ye) 信息庫”的科技型中小企業(ye) 、工業(ye) 和信息化部培育優(you) 質企業(ye) 梯度中較低級別的創新型中小企業(ye) ,到創新能力強的專(zhuan) 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業(ye) 等,均在政策支持範圍內(nei) 。同時,專(zhuan) 項擔保計劃注重與(yu) 現有政策做好銜接,按照梯度培育的理念,分層分級確定了國擔基金的風險分擔比例。

  二是劃定擔保收費標準“紅線”,降低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ye) 的綜合融資成本。明確再擔保業(ye) 務單筆擔保金額500萬(wan) 元以上的再擔保費率不高於(yu) 0.5%,單筆擔保金額500萬(wan) 元及以下的再擔保費率不高於(yu) 0.3%。鼓勵合作機構針對不同風險水平、不同資質的經營主體(ti) 實施差異化擔保費率,逐步將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ye) 收取的平均擔保費率降至1%以下。除貸款利息和擔保費外,嚴(yan) 禁合作機構以保證金、承諾費、谘詢費、顧問費、注冊(ce) 費、資料費等名義(yi) 收取不合理費用。

  三是創新業(ye) 務聯動模式,為(wei) 企業(ye) 提供全生命周期服務。鼓勵有條件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探索科技創新擔保與(yu) 股權投資機構的聯動模式,帶動各類金融資本和社會(hui) 投資,為(wei) 科技創新類企業(ye) 提供全生命周期科技金融服務。企業(ye) 在發展初期就獲得“債(zhai) 權+股權”綜合型金融服務,有利於(yu) 投入更多資金開展科技創新。

  四是提高分險比例、擔保金額、代償(chang) 上限,引導金融機構注入更多金融活水。通過將國擔基金的貸款責任分險比例從(cong) 20%提高至不超過40%,單戶擔保金額上限由1000萬(wan) 元提升至3000萬(wan) 元,代償(chang) 率上限從(cong) 4%提高至5%,有效提升了市(縣)直接擔保機構對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ye) 的擔保積極性,帶動銀行將更多金融資源投向科技創新領域。

  四、請問政府性融資擔保體(ti) 係承擔更多風險後,政府有何措施推動其持續健康發展?

  答:政府性融資擔保行業(ye) 風險高、收益低,客戶群體(ti) 主要是難以靠自身獲得銀行信貸支持、資信較弱的小微企業(ye) 和“三農(nong) ”主體(ti) ,風險抵禦能力不足。為(wei) 支持政府性擔保體(ti) 係可持續健康發展,前期經過反複研究論證和優(you) 化完善,財政部建立了國擔基金風險補償(chang) 機製,由中央財政每年安排預算資金,對國擔基金因履行政策性職能、保持低費率所產(chan) 生的代償(chang) 支出缺口予以適當彌補。此外,江蘇、山東(dong) 、湖北、山西等29個(ge) 省份也都建立了融資擔保風險補償(chang) 機製,由省級財政每年安排預算給予風險補償(chang) 。

  這次出台支持科技創新專(zhuan) 項擔保計劃,通過財政部門“做加法”,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體(ti) 係輕裝上陣。對於(yu) 政府性融資擔保體(ti) 係進一步承擔風險帶來的資金缺口,財政部門將加大財政補償(chang) 力度。一方麵,對於(yu) 國擔基金加大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ye) 風險分擔所新增的代償(chang) ,中央財政每年單獨測算,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中安排資金,給予國擔基金一定的風險補償(chang) 。另一方麵,對於(yu) 支持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ye) 成效明顯、風險代償(chang) 壓力較大的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鼓勵地方財政部門結合當地實際,加大對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支持力度,給予適當風險補償(chang) 、獎補資金、擔保費補貼等支持,推動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可持續經營。

  五、接下來財政部將采取什麽(me) 舉(ju) 措推動《通知》貫徹落實?

  答:為(wei) 推動支持科技創新專(zhuan) 項擔保計劃落地見效,我們(men) 將強化財政、貨幣、科技政策協同,形成政策合力,從(cong) 以下幾個(ge) 方麵統籌配合、協同發力,推動政策提質增效。

  一是強化協同聯動,各方同向發力。指導國擔基金深化體(ti) 係合作,優(you) 化全國政府性融資擔保數字化平台科技創新模塊,及時跟蹤各地業(ye) 務開展情況,助推政策落實落地落細。地方財政部門將會(hui) 同有關(guan) 部門加大政策宣傳(chuan) 和輿論引導力度,積極組織開展“政銀擔企”合作,推動銀行和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主動對接有融資需求的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ye) ,努力促進宏觀政策向微觀主體(ti) 傳(chuan) 導,實現政府和市場同頻共振。

  二是加強績效引導,用好考核“指揮棒”。對於(yu) 國擔基金科技創新再擔保業(ye) 務,財政部將單列年度業(ye) 務規模、代償(chang) 率等績效考核指標。地方財政部門結合實際,適當提高對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開展科技創新業(ye) 務的代償(chang) 率上限考核要求。同時,強化考核結果的應用,作為(wei) 給予相關(guan) 獎勵、支持措施的實施依據,有效激勵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積極主動作為(wei) 。

  三是聚焦四個(ge) 環節,築牢風險防控防線。第一,合理確定再擔保業(ye) 務總規模。金融支持科技創新需要銀行、保險、證券、基金等各類金融機構共同發力,擔保隻是其中的一環。每年國擔基金結合形勢需要和自身實際,合理確定支持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ye) 的再擔保業(ye) 務的總規模,從(cong) 源頭上控製住擔保代償(chang) 風險,既盡力而為(wei) ,又量力而行。第二,嚴(yan) 把企業(ye) 入門關(guan) 口。經有關(guan) 行業(ye) 主管部門認定或入庫的科技創新類中小企業(ye) ,才可享受政策支持。第三,壓實金融機構審貸責任。壓實銀行和各級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的審核責任,要求按照市場化原則自主選擇支持的企業(ye) ,做好“貸前調查、貸時審查、貸後檢查”,加強資金用途監控,防範資金套取和挪用風險。第四,強化實施監督。加大監督檢查和追責處罰力度,劃定經營行為(wei) “紅線”。政府性融資擔保、再擔保機構及其工作人員發現有套取風險補償(chang) 資金等違反財經紀律行為(wei) 的,追回所有財政資金,取消其合作資格,並依法追究相應責任。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