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擬將隨遷子女全納入城鎮義務教育
發稿時間:2015-03-02 00:00:00
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今日舉(ju) 行新聞發布會(hui) ,介紹農(nong) 民工工作有關(guan) 情況。教育部副部長劉利民表示,保障農(nong) 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yi) 務教育非常重要,下一步,將進一步擴大城鎮義(yi) 務教育容量,將隨遷子女義(yi) 務教育“全納入”。
有記者提問“現在農(nong) 民工非常關(guan) 心是子女的入學問題,教育部保障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yi) 務教育的權利方麵,做了哪些工作,下一步有哪些新的舉(ju) 措。”
劉利民表示,如何保障農(nong) 民工隨遷子女平等接受義(yi) 務教育的問題非常重要。保障隨遷子女接受義(yi) 務教育,是義(yi) 務教育法所規定的,也是推進教育公平的一個(ge) 重要基礎,是做好農(nong) 民工服務的一個(ge) 重要方麵。自從(cong) 有了農(nong) 民工這個(ge) 群體(ti) ,他們(men) 的子女接受義(yi) 務教育也就擺在了教育部的麵前。中央領導同誌也非常重視這項工作,全社會(hui) 也很關(guan) 注。
劉利民表示,農(nong) 民工子女平等接受義(yi) 務教育這項工作態勢良好。前不久國務院農(nong) 民工領導小組組織6個(ge) 小組,分赴6個(ge) 省區督察農(nong) 民工工作,其中一項就是看看農(nong) 民工子女在當地接受教育的情況。比如內(nei) 蒙的幾所學校,既有農(nong) 民工子女和普通市民子女一起學習(xi) 的學校,也有幾乎專(zhuan) 門接收農(nong) 民工子女的學校。這些農(nong) 民工子女跟過去有很大不同,非常活潑可愛,特別自信,完全融入到城市生活中,完全融入到學校當中。督查結果表明,各地政府都把農(nong) 民工子女教育擺在十分重要的位置,非常重視,完善了政策措施,明確了保障條件,有效地保障了隨遷子女的義(yi) 務教育權利。
劉利民指出,當前開展的主要工作有以下五個(ge) 方麵。
一是保障入學機會(hui) 公平。按照《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和《國務院關(guan) 於(yu) 進一步做好為(wei) 農(nong) 民工服務工作的意見》等文件要求,堅持“兩(liang) 為(wei) 主”、完善“兩(liang) 納入”解決(jue) 農(nong) 民工隨遷子女入學問題,即以流入地政府為(wei) 主、以公辦學校為(wei) 主,同時將常住人口納入區域教育發展規劃、將隨遷子女教育納入財政保障範圍。截至2014年底,全國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學比例保持在80%。此外,政府購買(mai) 的民辦學校學位不斷增加,2014年達到124.6萬(wan) 個(ge) 。
二是保障教育過程公平。對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收條件的農(nong) 民工隨遷子女,在公辦學校就讀的,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對在接受政府委托、承擔義(yi) 務教育辦學任務的民辦學校就讀的農(nong) 民工隨遷子女,也撥付相應教育經費。教育部還要求學校對隨遷子女與(yu) 城鎮學生混合編班,在教育教學中一視同仁。
三是加大財政獎補力度。中央財政以獎補資金的方式,對各地解決(jue) 農(nong) 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yi) 務教育工作予以獎勵性支持,主要支持東(dong) 中部地區接收隨遷子女較多的省份。2008至2014年,中央財政累計投入資金340.51億(yi) 元(2014年達99.62億(yi) 元)。
四是擴大城鎮教育容量。為(wei) 確保符合條件的隨遷子女“有學上”,經國務院同意,自2014年起,國家啟動實施了“全麵改薄”工作,即全麵改善貧困地區義(yi) 務教育薄弱學校基本辦學條件,將解決(jue) 縣鎮(含縣城)大班額問題作為(wei) 重點任務之一,要求各地采取新建、改擴建等措施,對縣鎮義(yi) 務教育學校進行改造,擴大公辦學校容量。同時,要求各省份加大對不同規模城市教育承載能力的謀劃,加快小區配套學校建設,滿足隨遷子女入學需求。
五是創新教育管理。2014年,中小學生學籍管理製度全麵建立,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係統建成並聯網試運行,為(wei) 農(nong) 民工隨遷子女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學籍轉接服務,跨省轉學手續通過網絡就可以全部完成。2014年學籍係統為(wei) 507萬(wan) 名學生省內(nei) 轉學、62.6萬(wan) 名學生跨省轉學提供了服務。
劉利民表示,下一步教育部將根據國務院要求,研究製定相關(guan) 文件,對保障隨遷子女義(yi) 務教育工作做出新部署,提出新要求:
一是不斷提高隨遷子女接受義(yi) 務教育保障水平。增強公辦中小學接納能力,體(ti) 現以公辦學校為(wei) 主。在超大城市和義(yi) 務教育資源承載力短缺的特大城市,進一步推動流入地政府出資購買(mai) 民辦學校學額。
二是繼續消除隨遷子女就學障礙。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公辦中小學校要製定或主動公開相關(guan) 政策,明確隨遷子女招生計劃、手續、時間等,簡化就讀手續,規範入學程序。
三是加強隨遷子女學籍管理。及時準確掌握隨遷子女學籍異動情況,完善隨遷子女綜合素質評價(jia) ,建立健全隨遷子女成長檔案,為(wei) 隨遷子女義(yi) 務教育後學習(xi) 、就業(ye) 等提供基礎性保障。
四是進一步擴大城鎮義(yi) 務教育容量,將隨遷子女義(yi) 務教育“全納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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