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文化自信與燃放煙花爆竹傳統習俗的曆史選擇
發稿時間:2024-06-18 14:13:07 來源:中國經濟時報 作者:常紀文
核心觀點
在傳(chuan) 統習(xi) 俗文化中,燃放煙花爆竹是中華民族長期選擇、長期積累形成的重要習(xi) 俗,在合適的地點適度地燃放煙花爆竹既符合中國傳(chuan) 統,也與(yu) 世界文明習(xi) 俗一致,法律法規應當在規範化的前提下予以繼承和發展。
中國民間在特定節日和婚喪(sang) 嫁娶等特殊時期燃放煙花爆竹的習(xi) 俗由來已久。長期以來,民間認為(wei) 燃放煙花爆竹不僅(jin) 可以驅邪、迎新,還可以體(ti) 現社會(hui) 對於(yu) 出生、婚姻、登科、死亡等人生重要節點的儀(yi) 式感,在過年時燃放煙花爆竹與(yu) 貼春聯、吃餃子、掛年畫等一起成為(wei) 中華傳(chuan) 統習(xi) 俗的重要組成部分。不隻民間,明清宮廷在春節、元宵節等節日也會(hui) 在指定的地點燃放煙花爆竹。根據記載,清代宮廷有一段時期不僅(jin) 向民間采購煙花爆竹,還成立專(zhuan) 門的作坊生產(chan) 高質量的煙花爆竹。為(wei) 了準備過年,乾隆朝時,清廷會(hui) 在每年臘月二十一日舉(ju) 行封存寶璽儀(yi) 式,封寶璽之後,出門就放爆竹。可見,燃放煙花爆竹是中國官方和民間長期流行的傳(chuan) 統習(xi) 俗。和中國一樣,一些國家也有在重要節日和時間節點燃放煙花爆竹的傳(chuan) 統,如德國的海德堡市在內(nei) 卡河的古橋、澳大利亞(ya) 的悉尼市在海港大橋周邊定期組織煙花秀,迎接節日或者增強旅遊吸引力。一些國家在奧運會(hui) 、國慶或者獨立日等國家盛典上燃放煙花,增強民族喜悅感。各國政府在舉(ju) 行儀(yi) 式歡迎開展國事訪問的外國元首時,一般會(hui) 鳴響禮炮以增加隆重感。
燃放傳(chuan) 統的煙花爆竹會(hui) 帶來安全風險和空氣、噪聲環境汙染風險。進入21世紀以來,隨著經濟和社會(hui) 迅速發展,人民群眾(zhong) 對生活質量有了越來越高的要求,加上國家對地方在安全生產(chan) 上有安全生產(chan) 事故和傷(shang) 亡人數的考核,對地方環境保護上有年均空氣質量的考核,且燃放煙花爆竹還可能造成噪音擾民,因此,一些地方人民政府基於(yu) 公共利益的考慮,出台了禁止或限製銷售和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在出台規定時,為(wei) 了讓社會(hui) 能夠理解和接受,一些地方人民政府將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wei) 納入了陋習(xi) 的範圍,並把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wei) 歸入了文明生活的範疇。2013年,一場嚴(yan) 重的霧霾席卷全國多個(ge) 城市和地區後,大部分地方燃放煙花爆竹的政策開始收緊,其主要的考慮是,嚴(yan) 重的空氣汙染既損害個(ge) 人的健康和國家的形象,也損害中國綠色低碳可持續發展的能力。因此,包括筆者在內(nei) 的一些學者指出什麽(me) 樣的時代需要決(jue) 定了國家製定或者修改什麽(me) 樣的法律法規予以適應,呼籲在立法上禁止或者嚴(yan) 格限製燃放煙花爆竹。
2015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修改時,把禁止和限製燃放煙花爆竹的權力交給了地方,由地方根據實際情況自主決(jue) 定是否采取禁限措施及如何采取禁限措施。有了國家法律的授權,一些地方基於(yu) 各種考慮,特別是對空氣質量年度考核的擔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授予地方人大和政府的立法權力,出台了禁止或者限製燃放煙花爆竹的地方性法規或者地方規章。一些縣(區)根據市級地方性法規或者規章,出台了本行政區域禁止或者限製燃放煙花爆竹的通知、決(jue) 定、通告。在這些文件中,不少仍然把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wei) 認定為(wei) 陋習(xi) 予以製裁,把不燃放煙花爆竹的行為(wei) 歸入文明行為(wei) 予以鼓勵。筆者認為(wei) ,這種絕對化的定性是經不起推敲的。
在政府層麵,在2008年北京夏奧會(hui) 、2014年APEC北京會(hui) 議、2016年G20杭州峰會(hui) 、2019年新中國成立70周年、2021年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成立100周年、2022年北京冬奧會(hui) 等重大節日或者時間節點,國家都舉(ju) 行了盛大的燃放煙花活動;在歡迎一些國家的元首訪問中國以及2019年新中國成立70周年、2021年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成立100周年等時間節點,國家還舉(ju) 行了鳴響禮炮的活動。
在民間層麵,盡管一些地方實施了禁止或者限製燃放煙花爆竹的規定,但隻要家鄉(xiang) 的運動員在夏奧會(hui) 、冬奧會(hui) 、亞(ya) 運會(hui) 等運動會(hui) 上獲得獎牌,民間大多會(hui) 自發地燃放煙花爆竹予以慶祝,媒體(ti) 也會(hui) 對這種喜慶的場麵予以報道,並未見行政處罰之實施。國家組織燃放煙花爆竹是正能量的、凝聚人心的慶祝行為(wei) ,是文明行為(wei) ,有關(guan) 部門依法審批是合理合法的,但民間在過年過節、婚喪(sang) 嫁娶等重要日子,人民群眾(zhong) 依傳(chuan) 統風俗在合適的地點合理地燃放煙花爆竹,地方性法規、地方規章或者其他規範性文件卻將其定性為(wei) 陋習(xi) 或者不文明的行為(wei) ,並依據規定予以處罰,這既不科學也不合理。
筆者認為(wei) ,法律法規的製定和修改不能脫離人民群眾(zhong) ,中華文化自信是依靠民間長期堅持和守衛才堅固形成的,對於(yu) 民間廣泛堅持的習(xi) 俗行為(wei) ,即使國家和地方出台規定禁止或者限製後民間仍然廣泛堅持的,法律法規應當予以科學認識和理性分析,不能上綱上線甚至予以“一刀切”式的粗暴對待。在傳(chuan) 統習(xi) 俗文化中,燃放煙花爆竹是中華民族長期選擇、長期積累形成的重要習(xi) 俗,在合適的地點適度地燃放煙花爆竹既符合中國傳(chuan) 統,也與(yu) 世界文明習(xi) 俗一致,法律法規應當在規範化的前提下予以繼承和發展。
2016年後,在黨(dang) 中央堅強領導下,我國實施了環境保護黨(dang) 政同責體(ti) 製和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製度,通過各部門、各地方、各行業(ye) 、各企業(ye) 與(yu) 社會(hui) 公眾(zhong) 廣泛參與(yu) ,既治標也治本,生態環境保護發生了曆史性、轉折性、全局性變化,環境質量特別是空氣質量得到顯著改善。到2020年後,很多城市年均PM2.5濃度改善為(wei) 每立方米20微克—30微克,人民群眾(zhong) 的滿意度不斷提升。盡管還要繼續改善空氣質量,但春節期間如短暫允許燃放煙花爆竹,主要大氣汙染物的排放對年度濃度增加的“貢獻”非常小,所以,禁改限已具備客觀條件。基於(yu) 此,一些學者包括筆者的態度也發生了轉變,從(cong) 支持嚴(yan) 控甚至禁放轉變為(wei) 呼籲禁改限。禁改限的理由是,改善環境質量是為(wei) 了讓人民群眾(zhong) 幸福快樂(le) ,而在人民群眾(zhong) 的幸福快樂(le) 因素中,優(you) 美的生態環境質量隻是其中的一個(ge) 方麵,人民群眾(zhong) 幸福快樂(le) 的因素還有充分就業(ye) 、收入增加、傳(chuan) 統習(xi) 俗等。人民群眾(zhong) 在過年過節和結婚、生子等特殊日子燃放煙花爆竹是喜聞樂(le) 見的民俗行為(wei) ,可以滿足他們(men) 的幸福感和儀(yi) 式感,因此,各級政府在改善空氣質量的同時,也要適度寬容人民群眾(zhong) 適度燃放煙花爆竹的民俗行為(wei) ,滿足人民群眾(zhong) 的綜合幸福感和儀(yi) 式感。基於(yu) 此,各地對銷售、燃放煙花爆竹廣泛實行的“一刀切”禁限政策應當予以修改。
在調研中,一些城市的領導甚至環保係統人士普遍認為(wei) ,全域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一刀切”做法不合理,希望可以科學、合理地“禁改限”,但在大氣汙染治理的年度考核壓力下,如果全麵放開,他們(men) 也擔心空氣質量不達標被追責。
2023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主任沈春耀向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第七次會(hui) 議報告2023年備案審查工作情況。報告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經審查認為(wei) ,大氣汙染防治法、國務院製定的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對於(yu) 銷售、燃放符合質量標準的煙花爆竹未作全麵禁止性規定。關(guan) 於(yu) 全麵禁售、禁燃的問題,認識上有分歧,實踐中也較難執行,應當按照上位法規定的精神予以修改。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的這一曆史性表態,引起一些地方政府和人民群眾(zhong) 對於(yu) 燃放煙花爆竹這一傳(chuan) 統習(xi) 俗的再思考和再認識,一些地方修改禁止或者限製燃放煙花爆竹的地方性法規、地方規章和其他規範性文件,予以適度鬆綁,讓人民群眾(zhong) 更好地感受節日氛圍和法律法規對待傳(chuan) 統習(xi) 俗的溫情,有的城市甚至在指定的區域組織集中燃放煙花活動,歡迎市民到場觀看。盡管一些地方政府出於(yu) 對空氣質量考核成績的目的,仍然維持禁止燃放煙花爆竹的決(jue) 定,但是刪除了“陋習(xi) ”“文明”等措辭,這是科學、理性對待傳(chuan) 統習(xi) 俗的一個(ge) 曆史性進步。
人民群眾(zhong) 的任何幸福感和儀(yi) 式感多少都會(hui) 有一定的成本或者代價(jia) ,不能因為(wei) 燃放煙花爆竹可能造成個(ge) 別的安全生產(chan) 事故、引發局部時段的空氣和噪聲汙染,不看是否有避免或者改進的餘(yu) 地,就完全否定這一傳(chuan) 統民俗文化繼續存在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全國人大常委會(hui) 法工委對一些地方全麵禁售、禁燃規定的審查結論曆史性地認可了這一點。如果上述負麵影響能通過改進措施得到消除或者減緩,那麽(me) ,各地就應當采取“疏”而不是“堵”的改革措施,通過新的規範化措施與(yu) 時俱進地保護和優(you) 化這個(ge) 傳(chuan) 統習(xi) 俗。
筆者建議,在滿足人民群眾(zhong) 於(yu) 特定時期燃放煙花爆竹的幸福感和儀(yi) 式感的同時,國家相關(guan) 法律法規和地方性法規規章的製定或者修改要充分考慮燃放中的安全、環保等相關(guan) 要求,盡量顧及對燃放煙花爆竹敏感人群的感受,並免除地方政府對燃放煙花爆竹汙染帶來的大氣質量年度考核壓力的擔憂。
從(cong) 政策和法律上看,可以采取以下改革措施。一是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汙染防治法》等生態環境保護法律,把規範化的允許燃放(即“限放”)作為(wei) 原則、把禁止燃放作為(wei) 例外予以規定,防止地方政府濫用權力禁止、限製人民群眾(zhong) 燃放煙花爆竹。二是國務院或者生態環境部可以依法出台文件,規定在大年除夕夜、春節、元宵節等特殊時期,空氣質量不納入年度考核。三是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產(chan) 品質量法》等法律和標準,規定可以燃放的煙花爆竹品種,大幅提高煙花爆竹的產(chan) 品安全和環境保護要求,既減少燃放事故、減輕環境汙染,還可以提高中國煙花爆竹產(chan) 品的國際競爭(zheng) 力;推廣杭州亞(ya) 運會(hui) 燃放環保型電子煙花爆竹的做法,從(cong) 源頭上消除人民群眾(zhong) 對於(yu) 煙花爆竹的環保和安全擔憂。四是各地方根據各區域的功能區劃分,並考慮對噪聲敏感人群的感受,規定哪些節日和活動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及可以燃放的具體(ti) 時段和具體(ti) 煙花爆竹品種;劃定可以燃放煙花爆竹的區域,如規定不得在樓道、樓頂、小區內(nei) 、醫院、學校及人群密集場所燃放,可以在小區門口指定區域、大型廣場指定區域、墓地指定區域等安全地段定時燃放;政府可以組織有關(guan) 單位和個(ge) 人集中燃放煙花爆竹,既讓人民群眾(zhong) 在節日觀賞到煙花綻放的美麗(li) 景象、聽到爆竹連連炸響的慶祝聲,也減少群眾(zhong) 個(ge) 體(ti) 的無序燃放量,消除和減緩安全生產(chan) 風險和大氣汙染風險。五是規定開業(ye) 、開工、祭祖、拜壽、房屋落成、婚喪(sang) 嫁娶等活動,要在符合要求的場所適度燃放煙花爆竹,不得采取“炸街”的方式大量燃放煙花爆竹。
愛國包括愛這個(ge) 國家的土地、民族等方麵的內(nei) 涵,愛中華民族曆史積累和沉澱下來的傳(chuan) 統習(xi) 俗文化也是愛國的主要內(nei) 容。政策和法律法規隻有統籌兼顧,在改革不合理因素、克服負麵影響的同時,盡可能滿足人民群眾(zhong) 各方麵的幸福感和儀(yi) 式感需求,讓中國人民廣泛愛戴和擁護自己經得起曆史考驗的中華傳(chuan) 統文化習(xi) 俗。隻有這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文化自信的根基才能牢固。
(作者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yu) 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研究員)
友情鏈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