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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輪財稅改革應堅持分稅製

發稿時間:2024-05-28 14:02:45   來源:賈康學術平台   作者:賈康

  1994年分稅製改革,被評價(jia) 為(wei) 裏程碑式的大手筆。從(cong) 分灶吃飯的“行政性分權”,推進到了分稅製為(wei) 基礎分級財政的“經濟性分權”,為(wei) 市場經濟間接調控機製,和後來中央強調的“國家治理體(ti) 係、治理能力現代化”,奠定了非常重要的製度安排支撐條件。

  十八屆三中全會(hui) 謀劃全麵深化改革的“60條”文件裏麵,特別明確地說,財政是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當時的時間表上,是說這套改革要於(yu) 2020年取得決(jue) 定性成果,而對於(yu) 財政方麵的要求,則是要提前到2017年取得決(jue) 定性成果。後來由於(yu) 實際的進程並不如願。

  如果說分稅製正確處理中央與(yu) 地方的關(guan) 係,正確,但是遠非全麵,1994年改革是同時解決(jue) 三大關(guan) 係如何三位一體(ti) 化正確處理。分稅製形成框架以後,政企關(guan) 係是所有的企業(ye) 不論大小,不看經濟性質,不講隸屬關(guan) 係,不排行政級別,在稅法麵前一律平等,該交國稅依法交國稅,該交地方稅依法交地方稅,終於(yu) 刷出了所謂各種企業(ye) 公平競爭(zheng) 的一條起跑線,關(guan) 鍵性製度變革的曆史意義(yi) 是非常重要的。所以從(cong) 全局來看,1994年分稅製改革的曆史貢獻,首先是政企關(guan) 係上。

  第二條是中央地方間,1994年以後進入沒有“體(ti) 製周期”的狀態,擺脫了過去幾十年反複出現的“放亂(luan) 收死”循環。中央和省代表的地方之間沒有必要藏著掖著了,消解了原來的“貓捉老鼠”式博弈的不良循環,也遏製了市場分割、地方保護、嚴(yan) 重重複建設的“諸侯經濟”傾(qing) 向。

  但要指出,理順分稅製體(ti) 製關(guan) 係方麵的一大問題,是三十年來,省以下一直沒有真正進入分稅製狀態。以各地體(ti) 製文件為(wei) 依據:有的明確規定省以下不搞分稅製,是總額分成,更多地方是按照稅種分成,地方可以拿到的共享稅比如增值稅對半分裏自己這一半,在省以下各級間怎麽(me) 分,各個(ge) 地方五花八門。一定要說清楚,是省以下分稅製不能真正貫徹落實,仍然沿用過去知道會(hui) 毛病百出的分成製,帶來了基層困難、隱性負債(zhai) 和土地財政短期行為(wei) 的很重要的成因。

  第三條,是1994年分稅製改革給出了相對規範的框架,把原來碎片化的個(ge) 人所得稅合在一起,形成比較規範的個(ge) 人所得稅。

  新一輪的財稅配套改革服務全局,大方向上我認為(wei) 首先應該形成一個(ge) 共識,即充分肯定和堅持1994年分稅製改革基本製度成果,認清仍然困擾我們(men) 的基層財政困難、土地財政短期行為(wei) ,地方隱性負債(zhai) 等等問題的根源,決(jue) 不在於(yu) 分稅製,而在於(yu) 分稅製“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深化改革不到位,特別是省以下分稅製亟待結合財政層級扁平化和結合地方稅體(ti) 係打造,來尋求真正落地。

  新一輪改革,必須堅持市場經濟和分稅製大方向,這在現實生活中間其實是有挑戰性的。咱們(men) 可以說得直率一點:二十大之前有人提出要以“人民經濟”取代和救贖市場經濟,也有所謂著名三農(nong) 學者專(zhuan) 門講人民經濟幾大特征,說起來全都是舊體(ti) 製那一套,什麽(me) 在地性、獨立性、綜合性,光講一麵之詞,最後的底牌是全民所有製——其實改革中早就挑明了的,過去名為(wei) 全民所有製,實際是產(chan) 權懸空虛置的——當時真的不知道是什麽(me) 來頭,等到電視直播二十大現場,中央政治報告要求堅持市場經濟,打造高水平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我們(men) 研究者心裏才一塊石頭落了地。

  新一輪財稅改革的總體(ti) 思路,還是要明確一個(ge) 遠景目標,既然是堅持和市場經濟內(nei) 洽的分稅製,在合理定位各級政府職能,力求實現職能轉變達標的前提之下,要配合政府層級扁平化和大部製取向下的機構整合的精簡化,建立扁平化以後的三級財政層級框架。

  扁平化在前已經有鋪墊,一般都實行了鄉(xiang) 財縣管,等於(yu) 把鄉(xiang) 級的財政看作縣級預算下管的預算單位,不用再給它配稅基,也不用考慮配金庫了。再上麵的扁平化舉(ju) 措,就是浙江經驗——市縣行政不同級,但財政可以同級。市和縣放在一個(ge) 平台上對省說話搭體(ti) 製,這樣一來就形成了財政省直管縣的浙江經驗,實際運行表明非常有利於(yu) 縣域經濟發展——實際也就是民營經濟的發展,也非常有利於(yu) 減少行政層級以後使信息中間損耗減少。中央和財政部都要求浙江經驗推到全國,但實際上迄今很多地方還隻是試點,沒有全麵鋪開。中央文件還曾經說,有條件的地方可以試行省直管縣的行政體(ti) 製,而後全國隻有廣東(dong) 順德一地有文件依據地實行行政的省直管縣,但是後來也無疾而終,經驗無從(cong) 總結了。

  扁平化三級框架之下,首先按照一級政權有一級合理事權的原則,最後達到所有各級事權的清晰的一覽表全景圖,再落實到支出責任的細致化、精準化、可操作。主要是把中央和地方必須共同承擔的公共交通體(ti) 係建設、醫療保障、義(yi) 務教育、環境保護諸如此類的大類職責陸續以文件說清楚,怎麽(me) 樣共同承擔。再後麵就是財權問題,這涉及怎麽(me) 打造地方稅體(ti) 係,這麽(me) 多年地方稅體(ti) 係還不成型。再跟著的,應該是一級產(chan) 權,這個(ge) 事情也已有基本的框架,從(cong) 中央級國資委,到下麵的國資局和國資辦,也可以納入三級框架。後麵再有一級舉(ju) 債(zhai) 權,現在的情況是中央和省都有舉(ju) 債(zhai) 權了,以後不排除市縣級,比如從(cong) 蘇州開始,也開始比照對省的方式,給它相對清晰的舉(ju) 債(zhai) 權。

  預算方麵現在已經走到了相對獨立、但是相互協調的四本預算形成的體(ti) 係,可以認為(wei) 是一種特定的複式預算,未來主要是怎樣進一步完善、有效協調的問題。後麵應該再加上中央、省兩(liang) 級自上而下的轉移支付,還有必要、合理的輔助性的橫向轉移支付。中央和省兩(liang) 級轉移支付已在不斷豐(feng) 富,搞的還比較花哨,有曆史遺留下來的,有新建立的,省以下各個(ge) 地方更是各自有差別,但應允許有一定差異性。中央的轉移支付,要按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zhuan) 項轉移支付兩(liang) 大類討論各自怎樣優(you) 化。

  大家都講“事權與(yu) 財權相匹配”,樓繼偉(wei) 部長曾指出這一表述不準確,我認為(wei) 可以說事權與(yu) 財權相順應,因為(wei) 嚴(yan) 格講匹配還做不到,同樣是一種稅基配置,各個(ge) 地方稅收豐(feng) 度卻不一樣,講稅基配置與(yu) 事權的順應就可以了。加上轉移支付,到了支出責任的環節,財力應該跟支出責任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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