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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三項規範整治重點,列出十二條負麵清單 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來了

發稿時間:2024-05-16 10:27:42   來源:光明日報  

  教育部辦公廳日前印發《關(guan) 於(yu) 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通知》明確了“三項規範整治重點”和“十二條負麵清單”,要求重點規範整治安全底線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和師德師風失範等三方麵問題。

  重點規範三個(ge) 方麵,糾治基礎教育突出問題

  《通知》堅持問題導向,回應社會(hui) 關(guan) 切。《通知》指出,安全底線失守方麵,一些地方和學校意識形態責任製落實不到位,書(shu) 記、校長、教師、教研員政治安全意識淡薄、言行不當;校園安全責任不落實,安全隱患排查整治不到位,學生傷(shang) 害、欺淩等事件頻發,甚至發生重特大安全事故。日常管理失序方麵,一些地方和學校立德樹人根本任務落實不到位,違背素質教育要求,唯分數、唯升學現象屢禁不止;學校管理製度不健全、不落實,有的對法律要求和國家規定陽奉陰違、打折扣搞變通,破壞良好教育生態。師德師風失範方麵,一些教師違背中小學幼兒(er) 園教師職業(ye) 行為(wei) 準則,背離育人為(wei) 本要求,作風不良、品行不端,不平等對待學生甚至侵害學生合法權益,嚴(yan) 重影響學生健康成長。

  針對上述問題,《通知》提出了“五個(ge) 進一步”的工作目標,即進一步增強基礎教育戰線幹部隊伍和廣大教師、教研員的政治意識、法律意識、規矩意識,進一步清理整治基礎教育領域存在的違法違規、違背教育規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視化行為(wei) ,進一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從(cong) 嚴(yan) 管理、規範管理的長效機製,進一步提高學校管理能力和教書(shu) 育人水平,進一步提升人民群眾(zhong) 對基礎教育的滿意度、獲得感。

  “《通知》將日常管理失序作為(wei) 規範整治的重點十分必要。入學公平是整個(ge) 教育鏈條起點上的公平。當下,個(ge) 別地方‘暗箱操作’‘掐尖招生’等破壞義(yi) 務教育公平的違規招生現象,損害了教育公平、破壞了教育生態、影響了民眾(zhong) 的教育獲得感,亟待認真治理。整治招生亂(luan) 象需要把整個(ge) 基礎教育招生入學流程放置在陽光之下。”國家督學、北京外國語大學黨(dang) 委書(shu) 記王定華說。

  “長期以來,一些地方唯分數論、唯名校論、唯狀元論盛行,隻看重學生的成績,忽視了學生的成長。有的地方層層下達高考、中考指標,在小學階段常態化開展‘調研測試’,應試教育傾(qing) 向根深蒂固。這些地方對國家政策搞變通、打折扣,嚴(yan) 重違背教育規律、學生成長規律和人才培養(yang) 規律,非常不利於(yu) 學生的健康成長。”江蘇省泰州中學黨(dang) 委書(shu) 記封留才認為(wei) ,《通知》依法依規明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職責,壓緊壓實廣大基礎教育學校、書(shu) 記、校長以及教師的主體(ti) 責任,健全完善國家、省、市、縣級聯動的監督曝光機製,可以鞏固擴大規範治理的成果,真正給廣大中小學書(shu) 記、校長“鬆綁”,不斷促進基礎教育健康發展。

  明確提出負麵清單,構建規範辦學長效機製

  《通知》明確提出“十二條負麵清單”,包括嚴(yan) 禁出現反黨(dang) 反社會(hui) 主義(yi) 、歪曲曆史、美化侵略等錯誤言行;嚴(yan) 禁校園內(nei) 發生以多欺少、以強淩弱、以大欺小等學生欺淩行為(wei) ,或教師漠視、縱容學生欺淩行為(wei) ;嚴(yan) 禁義(yi) 務教育學校組織以選拔生源為(wei) 目的的各類考試,或采用各類競賽證書(shu) 等作為(wei) 招生依據;嚴(yan) 禁學校違反規定提前開學、延遲放假,利用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ti) 補課等。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大對違反負麵清單規定、觸碰底線紅線辦學行為(wei) 的懲處力度,依法依規嚴(yan) 肅追責。”北京師範大學教授、國家高端智庫教育國情調查中心主任張誌勇介紹,《通知》要求健全省市統籌、以縣為(wei) 主的基礎教育管理體(ti) 製,強化屬地管理、重心下移,確保中央政策要求及時觸達每所學校。對於(yu) 漠視學校違規行為(wei) 、敷衍塞責、處置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門,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督辦問責。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暢通並公布規範辦學舉(ju) 報電話、郵箱、網絡平台等受理渠道,廣泛接受學生家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hui) 各界對學校辦學行為(wei) 的監督。建立曝光台,對經查證屬實的學校違法違規辦學行為(wei) 進行公開通報批評。

  《通知》要求各地建立健全製度,推動規範治理工作久久為(wei) 功、常管長治,切實提高辦學治校的法治化、規範化、精細化水平。其中,建立聲譽評價(jia) 製度,要求如實記錄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的不規範辦學治校行為(wei) ,作為(wei) 學校、教師各類評優(you) 評先和表彰獎勵的重要參考;建立能力提升製度,要求建立一批中小學幼兒(er) 園規範辦學基地校,有序組織書(shu) 記、校(園)長到基地校跟崗研修,加強規範辦學專(zhuan) 門培訓。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如實記錄辦學治校負麵行為(wei) ,對其中重大負麵事項單列顯示,評價(jia) 結果在一定範圍內(nei) 公開。通過這些連貫性措施,努力構建引導學校長期規範辦學的有效機製。要不斷總結完善規範辦學相關(guan) 政策製度。”北京師範大學中國教育政策研究院副院長金誌峰表示。

  關(guan) 於(yu) 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通知》提出了2024年全年“四步走”的實施步驟:即日起至5月底,省級部署啟動實施;6月至9月,各地各校全麵自查整改;9月至10月,省域範圍重點自查、加強工作指導;11月至12月,各地對“規範管理年”行動進行總結反饋。

  “基礎教育規範管理是一項長期性、係統性工程,基礎教育高質量發展迫切需要建立良好的長效機製予以充分保障。‘規範管理年’是全國範圍的年度性重要行動,但並非單純的年度性工作,而是將以階段性的係列行動為(wei) 契機,推進規範辦學的持續開展和長效機製的構建完善。”金誌峰說。(記者 劉博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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