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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查以錢擇校以分擇生以權入學等行為

發稿時間:2014-04-24 00:00:00  

  將通過學籍信息管理係統逐校排查擇校問題

  昨天,教育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審計署、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五部門聯合出台《關(guan) 於(yu) 2014年規範教育收費治理教育亂(luan) 收費工作的實施意見》,強調要堅決(jue) 查處“以錢擇校、以分擇生、以權入學”等違規行為(wei) 。

  《意見》要求,繼續深化義(yi) 務教育階段擇校亂(luan) 收費和中小學教輔材料散濫問題治理。以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係統為(wei) 手段,逐縣(區)、逐校開展擇校亂(luan) 收費問題排查。堅決(jue) 查處“以錢擇校、以分擇生、以權入學”等違規行為(wei) 。堅決(jue) 查處評議、選用過程中的地方保護主義(yi) 、徇私舞弊等違規違紀行為(wei) ,以及虛報印張、豪華印刷、侵權盜版、違背自願原則強製訂購等侵害群眾(zhong) 利益的問題。

  據了解,教育部將在全國範圍集中開展專(zhuan) 項整治。教育部要求,各地要抓住寒暑假等關(guan) 鍵節點,集中開展專(zhuan) 項整治行動。凡是發現的問題,將嚴(yan) 肅追究相關(guan) 教師、學校以及教育行政部門領導的責任,並一律進行公開實名曝光。

  《意見》還指出,要深入推進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強化高校違規招生及亂(luan) 收費治理。在各試點高校自查自糾的基礎上,招生主管部門要組織開展自主招生專(zhuan) 項檢查。建立高校招生檢查製度,組織專(zhuan) 家對高校招生工作進行隨機抽查。嚴(yan) 厲打擊泄露試題、考前輔導、麵試請托、違規錄取等暗箱操作、徇私舞弊、以權謀私以及亂(luan) 收費等違法違紀行為(wei) ,確保考試招生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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