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社會力量參與公共文化服務建設
發稿時間:2024-04-17 11:10:37 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韓越 袁媛
發展文化事業(ye) 是滿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保障人民文化權益的基本途徑。黨(dang) 的二十大報告強調,“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創新實施文化惠民工程”。新征程上,要把文化建設擺在更加突出位置,著力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水平,讓人民享有更加充實、更為(wei) 豐(feng) 富、更高質量的精神文化生活。
完善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務的覆蓋麵和適用性,需要堅持政府主導、社會(hui) 參與(yu) 、重心下移、共建共享。近年來,通過引導和鼓勵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公共文化服務得到快速發展。2021年,文化和旅遊部、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圍繞進一步強化社會(hui) 參與(yu) 提出明確要求,包括“加大政府購買(mai) 公共文化服務力度”“鼓勵利用多種方式,推動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公共文化設施運營、活動項目打造、服務資源配送等”。文化和旅遊部發布《“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建設規劃》,對推動公共文化服務社會(hui) 化發展作出具體(ti) 部署。
實踐證明,在實現保基本、促公平的基礎上,適應現代公共文化服務供給主體(ti) 多元化趨勢,鼓勵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建設,能夠發揮不同供給主體(ti) 專(zhuan) 長優(you) 勢,推動公共文化服務高質量發展,不斷增強公共文化服務發展動力和便利性、多樣性。從(cong) 公共文化設施看,結合推進城市更新,引入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公共文化設施運營,有利於(yu) 推動公共文化設施廣覆蓋並提高效能。從(cong) 公共文化服務內(nei) 容看,通過社會(hui) 化運營逐步建立集成式、高層次、品牌化的內(nei) 容體(ti) 係,有利於(yu) 形成規模化文化資源儲(chu) 備,有效調動各方力量,為(wei) 公共文化事業(ye) 持續發展提供內(nei) 生動力。鼓勵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建設,還能夠以文化惠民的方式提升基層社會(hui) 治理水平。這方麵的作用主要體(ti) 現在:貼近群眾(zhong) 需求,通過特色品牌活動為(wei) 不同群體(ti) 提供充沛精致的文化服務;將中華優(you) 秀傳(chuan) 統文化、革命文化、社會(hui) 主義(yi) 先進文化融入文化空間,有力提升群眾(zhong) 文化素養(yang) 和文化自信,使文化空間成為(wei) 凝聚民心民智民力的平台,提升基層治理效能。
當前公共文化服務社會(hui) 化發展尚存在一些亟待解決(jue) 的問題,包括社會(hui) 參與(yu) 麵較窄、參與(yu) 形式單一、服務模式創新不足、服務承接主體(ti) 數量和服務質量參差不齊等。如何在規模適度、布局均衡的基礎上調動社會(hui) 力量和資源,通過創新社會(hui) 化運營方式,培育和引進一批適合公共文化服務新空間的優(you) 質內(nei) 容,打造文化服務新場景?如何做到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內(nei) 容無缺項、人群全覆蓋、財力有保障、服務可持續?如何進一步防範公共文化設施運營風險,切實提升運營效能?如何處理好公益性與(yu) 經營性、均衡化與(yu) 個(ge) 性化、普遍服務與(yu) 提高效率等方麵的關(guan) 係?這些問題在健全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ti) 係的過程中還需進一步探索解決(jue) ,特別是應在以下方麵重點發力,為(wei) 引導社會(hui) 力量積極參與(yu) 建設公共文化服務項目創造條件。
首先,拓展公共文化服務空間。利用城市更新契機,加強公共文化服務空間建設,補齊公共文化設施短板;鼓勵合理利用文化廣場、商業(ye) 綜合體(ti) 、產(chan) 業(ye) 園區等場所提供公共文化服務。在此過程中,提升文化標識度和文化感知度,將文化元素以適宜、多樣化的形態植入文化空間,拓展生動鮮活的文化服務新場景,延伸文化服務觸角、提高文化服務品質,使基本公共文化服務和個(ge) 性化文化服務相結合。
其次,健全公共文化服務供給體(ti) 係。準確把握公共文化服務需求,充分總結公共文化設施社會(hui) 化運營中具有推廣價(jia) 值的經驗和模式,形成以點帶麵的良好發展態勢。以更加有效的激勵機製有序引導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提供公共文化服務,形成提升公共文化服務品質的合力。優(you) 化對承接主體(ti) 全方位、多角度的評價(jia) 辦法及指標體(ti) 係,健全服務標準動態調整機製,建立群眾(zhong) 滿意度常態化動態測評體(ti) 係和反饋機製,提升公共文化服務效能、豐(feng) 富公共文化服務供給,更好滿足人民群眾(zhong) 文化新需求新期待。
再次,不斷改革完善政府購買(mai) 公共文化服務的機製和方式,積極拓展社會(hui) 力量參與(yu) 渠道,培育和發展多元化社會(hui) 化服務主體(ti) 。一是創新管理體(ti) 製與(yu) 運行機製。進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機構法人治理結構,推進公共文化服務社會(hui) 化發展和規範化運作。二是健全支持社會(hui) 化運營的具體(ti) 舉(ju) 措。建立健全具有創新性、可操作性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務標準製度、公共文化服務免費或優(you) 惠提供製度,優(you) 化收費服務、流程和定價(jia) 方式、收益計算、收益分配等內(nei) 容。三是建立對社會(hui) 化服務主體(ti) 的引導扶持政策。實行公共文化服務社會(hui) 化發展激勵機製,製定各級公共文化設施社會(hui) 化運營的經費測算標準,充分尊重文化運營中智力投入的價(jia) 值,幫助運營機構吸引和培養(yang) 人才。激發各類社會(hui) 主體(ti) 參與(yu) 公共文化服務的積極性,增強公共文化服務的發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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