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A股!落實新“國九條”,證監會將有這些大動作
發稿時間:2024-04-15 14:39:47 來源:國是直通車 作者:陳康亮
中國資本市場時隔10年再迎“國九條”。12日,中國政府網發布《國務院關(guan) 於(yu) 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意見》(下稱《意見》)。
《意見》發布後,證監會(hui) 召開新聞發布,介紹相關(guan) 配套政策文件和製度規則,內(nei) 容涉及發行監管、上市公司監管、證券公司監管、交易監管等方麵,信息量巨大。
新“國九條”6項配套措施擬出台
當天,證監會(hui) 發布了6項規則草案,作為(wei) 配套措施。
據證監會(hui) 首席風險官、發行司司長嚴(yan) 伯進介紹,在發行監管方麵:一是修訂《科創屬性評價(jia) 指引(試行)》,將對申報科創板企業(ye) 的研發投入金額、發明專(zhuan) 利數量以及營業(ye) 收入增長率設置更高標準。二是修訂《中國證監會(hui) 隨機抽查事項清單》,將首發企業(ye) 隨機抽取檢查的比例由5%大幅提升至20%,並相應提高問題導向現場檢查和交易所現場督導的比例,調整後,現場檢查和督導整體(ti) 比例將不低於(yu) 三分之一。
上市公司監管方麵:一是製定《上市公司股東(dong) 減持股份管理辦法》,在嚴(yan) 格規範大股東(dong) 減持、有效防範繞道減持、細化違規責任條款、強化關(guan) 鍵主體(ti) 義(yi) 務等方麵做了針對性完善。二是修訂《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變動管理規則》,進一步明確規定離婚分割股票後各方共同遵守原有減持限製。
證券公司監管方麵,主要是修訂《關(guan) 於(yu) 加強上市證券公司監管的規定》。交易監管方麵,製定《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
擬適度提高主板和創業(ye) 板企業(ye) 的營業(ye) 收入、淨利潤
《意見》提出,要提高主板和創業(ye) 板上市標準。嚴(yan) 伯進對此表示,擬適度提高主板和創業(ye) 板企業(ye) 的營業(ye) 收入、淨利潤等指標,對最近一年淨利潤,主板準備提高到1億(yi) 元、創業(ye) 板準備提高到6000萬(wan) 。對科創板和北交所企業(ye) 的財務條件維持不變,但對科創板企業(ye) 的科創屬性擬提出更高要求。
嚴(yan) 伯進表示,目前,滬深交易所已經做好了修改上市規則的準備,對在審企業(ye) 規則適用的銜接過渡也有考慮,將向社會(hui) 公開征求意見。
嚴(yan) 格重大違法退市標準,增加三種規範類退市情形
證監會(hui) 上市司司長郭瑞明表示,為(wei) 貫徹落實《意見》精神,證監會(hui) 製定《關(guan) 於(yu) 嚴(yan) 格執行退市製度的意見》(以下簡稱《退市意見》)。
《退市意見》嚴(yan) 格強製退市標準。
一是嚴(yan) 格重大違法退市適用範圍,調低2年財務造假觸發重大違法退市的門檻,新增1年嚴(yan) 重造假、多年連續造假退市情形。
二是將資金占用長期不解決(jue) 導致資產(chan) 被“掏空”、多年連續內(nei) 控非標意見、控製權無序爭(zheng) 奪導致投資者無法獲取上市公司有效信息等納入規範類退市情形,增強規範運作強約束。
三是提高虧(kui) 損公司的營業(ye) 收入退市指標,加大績差公司退市力度。四是完善市值標準等交易類退市指標。
創造支持各類中長期資金入市政策環境
《意見》提出“大力推動中長期資金入市,持續壯大長期投資力量”。證監會(hui) 機構司司長申兵表示,證監會(hui) 正在會(hui) 同相關(guan) 主管部門,研究製定具體(ti) 工作舉(ju) 措。
其中,包括完善製度機製。創造支持各類中長期資金入市的政策環境。主要舉(ju) 措包括,推動各類中長期資金優(you) 化長周期考核機製,更好地實現“長錢長投”。落實並完善國有保險公司績效考核辦法,積極推進保險資金長期股票投資試點,提高保險資金股票投資的穩定性和投資規模。進一步完善全國社會(hui) 保障基金、基本養(yang) 老保險基金股票投資政策。提升企業(ye) 年金、個(ge) 人養(yang) 老金投資靈活度等。
全鏈條監管程序化交易
《意見》明確要求要出台程序化交易監管規定,加強對高頻量化交易監管。為(wei) 此,證監會(hui) 擬出台《證券市場程序化交易管理規定(試行)》(下稱《管理規定》)。
證監會(hui) 市場監管一司司長張望軍(jun) 表示,《管理規定》突出全鏈條監管。事前,落實“先報告、後交易”要求,程序化交易投資者要提前報告賬戶基本信息、資金信息、交易策略等內(nei) 容。技術係統應當符合證券交易所規定,相關(guan) 機構應當製定專(zhuan) 門的合規風控製度。事中,證券交易所對程序化交易實行實時監測,製定針對性的異常交易監控標準。證券公司要全麵落實客戶管理責任。事後,強化自律管理與(yu) 行政監管的銜接,明確違法違規行為(wei) 的責任追究。
對北向程序化交易進行監管
張望軍(jun) 表示,北向投資者是程序化交易的重要使用者。《管理規定》堅持“內(nei) 外資一致的原則”,對北向程序化交易監管作出安排。
《管理規定》明確,內(nei) 外資均納入交易報告製度。去年9月以來,證券交易所已經建立實施程序化交易報告製度。目前,包括公募、私募、券商和QFII在內(nei) 的各類投資者已納入報告範圍,北向投資者作為(wei) 內(nei) 地市場的參與(yu) 者,納入報告製度是應有之義(yi) 。
目前,已研究形成針對北向投資者信息報告的初步思路。在報告內(nei) 容上,與(yu) 內(nei) 地投資者總體(ti) 保持一致,包括賬戶基本信息、資金信息、交易策略等。在報告路徑上,考慮先由投資者向香港經紀商報告,再轉由港交所通過滬深港通監管合作安排,提供給滬深交易所。在實施安排上,將為(wei) 存量投資者設置過渡期,存量投資者在過渡期內(nei) 完成報告即可,新增投資者需在完成報告後,才能開展程序化交易。
對高頻交易提出更嚴(yan) 格差異化監管要求
張望軍(jun) 表示,目前,證券交易所對高頻交易的篩選標準是,每秒最高申報速率300筆以上,或者單日最高申報2萬(wan) 筆以上。從(cong) 篩選結果看,高頻交易賬戶數量總體(ti) 不多,但交易金額較大,約占程序化交易額的60%。《管理規定》,充分借鑒國際市場監管經驗,對高頻交易提出了更嚴(yan) 格的差異化監管要求。
一是額外報告機製。除一般報告要求外,《管理規定》還要求高頻交易報告係統服務器所在地、係統測試報告、係統故障應急方案等額外信息。
二是差異化收費。在《管理規定》中,證監會(hui) 授權證券交易所提高高頻交易收費標準,並考慮收取撤單費等其他費用。這方麵證券交易所還將另行作出規定。
三是交易監管適當從(cong) 嚴(yan) 。根據《管理規定》,證券交易所將對高頻交易進行重點監管,發現存在異常交易行為(wei) 的,可按規定從(cong) 嚴(yan) 采取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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