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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千鄉萬村馭風行動”,探索村企合作投資建設新模式——推動農村因地製宜發展風電

發稿時間:2024-04-07 14:16:20   來源:人民日報  

  我國農(nong) 村地區風能資源豐(feng) 富、分布廣泛。在農(nong) 村地區充分利用零散土地,因地製宜推動風電就地就近開發利用,對於(yu) 壯大村集體(ti) 經濟、助力鄉(xiang) 村全麵振興(xing) ,促進農(nong) 村能源綠色低碳轉型、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意義(yi) 重大。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聯合印發《關(guan) 於(yu) 組織開展“千鄉(xiang) 萬(wan) 村馭風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間,在具備條件的縣(市、區、旗)域農(nong) 村地區,以村為(wei) 單位,建成一批就地就近開發利用的風電項目,原則上每個(ge) 行政村不超過20兆瓦,探索形成“村企合作”的風電投資建設新模式和“共建共享”的收益分配新機製,推動構建“村裏有風電、集體(ti) 增收益、村民得實惠”的風電開發利用新格局。

  “千鄉(xiang) 萬(wan) 村馭風行動”如何具體(ti) 組織實施?讓風電更好地進鄉(xiang) 村,將提供哪些政策支持?記者進行了采訪。

  將為(wei) 風電發展打開新的市場空間,助力鄉(xiang) 村全麵振興(xing)

  “當前,我國風電以三北地區規模化開發為(wei) 主,隨著低風速發電技術逐步成熟,中東(dong) 南部地區就地就近開發風電日益具備可行性和經濟性。”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如果每年選擇具備條件的1000個(ge) 村進行試點開發,按每村裝機2萬(wan) 千瓦測算,一年可新增風電裝機2000萬(wan) 千瓦,新增投資約1000億(yi) 元,既能為(wei) 風電發展打開新的市場空間,也能更好發揮促發展、擴投資、穩增長的作用。

  實施“千鄉(xiang) 萬(wan) 村馭風行動”,還能成為(wei) 推動農(nong) 村能源革命的有力抓手、助力鄉(xiang) 村全麵振興(xing) 的重要載體(ti) 。一方麵,推動農(nong) 村地區風電發展,與(yu) 農(nong) 村分布式光伏、生物質發電等實現多能互補、深度融合,有助於(yu) 調整農(nong) 村能源結構、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另一方麵,“千鄉(xiang) 萬(wan) 村馭風行動”支持各類投資主體(ti) 與(yu) 相關(guan) 村集體(ti) 按“村企合作”模式,共同參與(yu) 風電項目開發建設運營,鼓勵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等方式共享風電項目收益,有助於(yu) 拓寬村集體(ti) 和農(nong) 民增收致富渠道。

  打出優(you) 化審批程序、依法辦理用地、保障並網消納等政策“組合拳”

  為(wei) 了更好組織開展“千鄉(xiang) 萬(wan) 村馭風行動”,針對以往分散式風電開發的難點堵點,《通知》開拓思路、創新機製,調動各方的積極性與(yu) 創造性。

  ——優(you) 化審批程序。《通知》鼓勵各地對“千鄉(xiang) 萬(wan) 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探索試行備案製,結合實際提供“一站式”服務,對同一個(ge) 行政村或臨(lin) 近村聯合開發的項目,統一辦理前期手續。對於(yu) 不涉及水土保持、環境保護、植被恢複、壓覆礦產(chan) 等敏感區域的項目,由投資主體(ti) 會(hui) 同村集體(ti) 出具承諾,相關(guan) 主管部門出具支持意見,即可依法加快辦理相關(guan) 手續。

  ——依法辦理用地。《通知》提出,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nong) 田、生態保護紅線、自然保護地和國家沙化土地封禁保護區的前提下,充分利用農(nong) 村零散非耕地,依法依規辦理“千鄉(xiang) 萬(wan) 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用地。對不占壓耕地、不改變地表形態、不改變土地用途的用地,探索以租賃等方式獲得。確需占用耕地的,應當依法依規辦理用地手續。鼓勵推廣使用節地技術和節地模式,節約集約使用土地。

  “當前各種新的節地技術在推廣,比如類似巴黎埃菲爾鐵塔的‘預應力構架式鋼管風電塔節地技術’。”中國可再生能源學會(hui) 風能專(zhuan) 業(ye) 委員會(hui) 秘書(shu) 長秦海岩舉(ju) 例,塔架底部四個(ge) 角實際占地僅(jin) 6平方米,相比傳(chuan) 統塔架節地約27平方米;采用四點式承重分布,底部架空不影響農(nong) 業(ye) 機械化作業(ye) 。

  ——保障並網消納。“千鄉(xiang) 萬(wan) 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由電網企業(ye) 實施保障性並網,以就近就地消納為(wei) 主,上網電價(jia) 按照並網當年新能源上網電價(jia) 政策執行,鼓勵參與(yu) 市場化交易,參與(yu) 市場交易電量不參與(yu) 輔助服務費用分攤。

  此外,《通知》鼓勵風電與(yu) 分布式光伏等其他清潔能源形成鄉(xiang) 村多能互補綜合能源係統,對實施效果顯著的項目,適時納入村鎮新能源微能網示範等可再生能源發展試點示範。創新投融資方式,在融資、貸款等方麵進一步加大對“千鄉(xiang) 萬(wan) 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的支持力度。

  “明確的上網電量和上網電價(jia) 政策,賦予了風電項目收益確定性,使企業(ye) 在決(jue) 策時有據可依。鼓勵參與(yu) 市場化交易,參與(yu) 市場交易電量不參與(yu) 輔助服務費用分攤,能夠讓風電項目收益最大限度惠及企業(ye) 、村集體(ti) 及村民。”秦海岩說。

  因地製宜、生態優(you) 先,條件成熟一個(ge) 實施一個(ge) ,不一哄而上

  我國農(nong) 村情況各不相同,《通知》強調,組織開展“千鄉(xiang) 萬(wan) 村馭風行動”,要因地製宜、統籌謀劃。以各地農(nong) 村風能資源和零散空閑土地資源為(wei) 基礎,統籌經濟社會(hui) 發展、生態環境保護、電網承載力和生產(chan) 運行安全等,合理安排風電就地就近開發利用的規模、項目和布局,能建則建,試點先行,條件成熟一個(ge) 就實施一個(ge) ,不一窩蜂,不一哄而上。

  “各省(區、市)要先在具備條件的行政村開展試點,根據試點情況總結經驗後再適時推廣,而不是在全省範圍內(nei) 一下子全麵鋪開。”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有關(guan) 負責人介紹,各地市要根據省級總體(ti) 方案,按縣(市、區、旗)編製細化實施方案,明確項目場址布局、裝機規模、建設安排、土地利用、生態環保和利益分配機製等,有序推動實施。

  《通知》還提出,堅持村企合作、惠民利民。以村為(wei) 單位,以村企合作為(wei) 主要形式,以收益共享為(wei) 目的,充分調動村集體(ti) 和投資企業(ye) 雙方積極性,充分尊重農(nong) 民意願,切實保障農(nong) 民利益。“鼓勵依法通過土地使用權入股、設置公益崗位等方式探索形成‘共建共享’鄉(xiang) 村能源合作新模式,保障集體(ti) 增收益、村民得實惠。”國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有關(guan) 負責人說。

  堅持生態優(you) 先、融合發展。“千鄉(xiang) 萬(wan) 村馭風行動”風電項目要依法開展環境影響評價(jia) ,在滿足風電通用技術標準和生態環境保護要求的基礎上,重點關(guan) 注項目對周邊生產(chan) 、生活、生態可能帶來的影響。鼓勵采用適宜鄉(xiang) 村環境的節地型、低噪聲、高效率、智能化的風電機組和技術,實現與(yu) 農(nong) 村能源協同互補,與(yu) 鄉(xiang) 村產(chan) 業(ye) 深度融合。

  “當前,一些風電企業(ye) 積極探索將當地的特色人文元素融入項目設計中,不僅(jin) 可以促進風電開發與(yu) 鄉(xiang) 村風貌有機結合,還能激活鄉(xiang) 村旅遊資源。”秦海岩說。

  根據《通知》,接下來將完善市場機製。不得以配套產(chan) 業(ye) 、變相收取資源費等名義(yi) ,增加不合理投資成本。鼓勵和支持民營企業(ye) 和民營資本積極參與(yu) “千鄉(xiang) 萬(wan) 村馭風行動”。各省級能源主管部門、農(nong) 業(ye) 農(nong) 村部門和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將加強項目監管,加強信息公開,充分發揮社會(hui) 監督作用,切實保障各方合法合理權益。(記者 丁怡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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