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請示報告抓到自己手裏”
發稿時間:2024-03-27 16:26:15 來源:北京日報理論周刊 作者:周良書(shu) 康張城
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共已構建起一套請示報告製度。請示報告製度為(wei) 鞏固新生政權、強化國家信息收集能力提供了製度支撐。
“把請示報告抓到自己手裏,親(qin) 自動手,力求改進”
請示報告製度的高效運轉,必然要求作為(wei) 信息載體(ti) 的文本能夠盡量避免語義(yi) 模糊、文不達意等弊端,以使接收方可以快速識別文本的核心要義(yi) ,並予以相應反饋。文本的表達水平主要是由請示報告起草人,以及報告文本的類別與(yu) 語法等主客觀因素共同決(jue) 定的。對於(yu) 報告的撰寫(xie) 者,在請示報告製度建立伊始,毛澤東(dong) 即要求“各中央局和分局,由書(shu) 記負責(自己動手,不要秘書(shu) 代勞)”,定期向黨(dang) 中央作工作報告。新中國成立後,雖然也為(wei) 許多幹部配備專(zhuan) 門負責處理公文的工作人員,但黨(dang) 中央仍要求領導幹部應具有親(qin) 自撰寫(xie) 請示報告的覺悟和責任,強調“各級黨(dang) 委書(shu) 記必須把請示報告抓到自己手裏,親(qin) 自動手,力求改進”。毛澤東(dong) 也在《工作方法六十條》中告誡領導幹部,“不可以一切依賴秘書(shu) ,或者‘二排議員’。要以自己動手為(wei) 主,別人幫助為(wei) 輔”,“重要的文件不要委托二把手、三把手寫(xie) ,要自己動手,或者合作起來做”。對於(yu) 應交請示報告而未交或漏交的情況,中共則要求最後經手人承擔主要責任。這些要求有利於(yu) 提高領導幹部對文本書(shu) 寫(xie) 的重視,亦有助於(yu) 督促他們(men) 了解各項政策的實施情況,從(cong) 而為(wei) 整個(ge) 組織提高施政水平提供可能。更為(wei) 重要的是,“部門或地方負責人動手書(shu) 寫(xie) ”這一行為(wei) 本身,還有助於(yu) 強化下級服從(cong) 上級、地方服從(cong) 中央、各行各業(ye) 向黨(dang) 中央靠攏看齊的政治覺悟,這也是中共中央建立請示報告製度的要義(yi) 所在。
由於(yu) “請示報告”含有“事前請示”和“事後報告”兩(liang) 種文本,所以在文本中尤其是在文本頭尾處應有顯著標識。但在製度的運行中,一些下級組織在遞交報告時也會(hui) 在末尾加上“妥否,請求指示”等表述,造成請示與(yu) 報告混用的問題,使上級機關(guan) 難以知曉文本遞交方的明確意圖。對此,中央規定“所有政府各部門向中央的報告,應嚴(yan) 格區分請求批示或報告的兩(liang) 種性質”,“屬於(yu) 報告性質的,一律不要寫(xie) ‘是否有當,請求指示’的字樣,且中央對這一類的報告,一般地不需批示”,屬於(yu) 請示性質的,則應“在報告中注明請求批示及請求何人或何機關(guan) 批示”。當常規報告中涉及需要請示的問題時,則須另外撰寫(xie) 一份請示文件以谘詢中央意見,文本內(nei) 容“必須嚴(yan) 格執行一事一報製度,禁止在一個(ge) 文電中包括不相幹的幾件事”。
構建起從(cong) 中央至基層完整的信息收集係統
新中國成立初期,在中共中央的領導下,政務院及其所屬各機構很快建立起政府體(ti) 係內(nei) 的請示報告製度。對各大區人民政府和各省人民政府,政務院要求其在處理具有全區或全國性影響的工作時,應事先向大行政區政府或政務院請示,並在事後提交報告。但與(yu) 黨(dang) 內(nei) 係統相比,各大區和各省政府向中央政府作報告的次數仍然不多。為(wei) 此,中共中央明確要求各級政府對於(yu) 各種工作,“一般應和同級黨(dang) 委向中央作報告的同時,也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作工作報告”。除對請示報告作一般性要求的文件外,在推行各種具體(ti) 政策過程中,中央與(yu) 各地黨(dang) 政機關(guan) 在向上作請示報告的同時,也要求下級機關(guan) 及時對政策實施情況予以反饋。
在推動請示報告製度下延、擴大信息收集範圍的過程中,中共尤為(wei) 強調各級政府部門應向同級黨(dang) 委作請示報告。1949年11月,為(wei) 了強化對中央政府的領導,中共中央決(jue) 定在中央政府內(nei) 建立黨(dang) 組,在政務院下屬的各委員會(hui) 、部、會(hui) 、署等機構中設立分黨(dang) 組或黨(dang) 組小組。在此過程中,中共也將請示報告製度嵌入進來,使政務院及其所屬各部門承擔起“事前請示、事後報告”的義(yi) 務。1953年3月,中共中央又將政務院黨(dang) 組幹事會(hui) 撤銷,實行對政府內(nei) 各黨(dang) 組、黨(dang) 組小組的直接領導,進一步強化了中央政府各部委向中共中央作請示報告的責任。
總之在這一時期,全國範圍內(nei) 逐步建立起來的科層化管理體(ti) 係,在為(wei) 中共的全麵執政提供製度基礎的同時也對其執政能力提出更高要求。這時通過請示報告製度,構建起從(cong) 中央至基層完整的信息收集係統,為(wei) 黨(dang) 掌握整個(ge) 組織運行狀況提供了更為(wei) 便捷的通道。
請示報告的“信息傳(chuan) 遞”
請示報告製度的核心問題是建立精準、快捷的信息傳(chuan) 輸機製。這主要包括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兩(liang) 大環節。其中自下而上、自地方向中央傳(chuan) 遞信息的請示報告占據絕大多數。對於(yu) 這一部分的傳(chuan) 遞過程,中共中央具有較為(wei) 強烈的跨層級交流傾(qing) 向,往往會(hui) 突破科層製的限製,直接通過大區或省以下各級黨(dang) 政組織收集信息。而由上至下轉發傳(chuan) 遞的請示報告,通常是中共認為(wei) 需要著重關(guan) 注的情況,這些報告有時也構成下一輪信息收集和傳(chuan) 遞的起點。在這一傳(chuan) 遞過程中,中共對於(yu) 信息傳(chuan) 遞細節的重視則體(ti) 現得十分明顯。
一是跨層級式傳(chuan) 遞。在多層級科層管理體(ti) 係中,組織層級作為(wei) 信息傳(chuan) 遞的載體(ti) ,雖可保證信息逐級傳(chuan) 遞和處理,但同時也會(hui) 產(chan) 生信息的偏差和歪曲。上級組織可以通過減少與(yu) 數據收集者之間的中間人、維持扁平型組織,或直接與(yu) 底層組織成員進行溝通,以減少傳(chuan) 遞過程中信息失真的情況。這也符合中共長期以來采取的組織建設理念。扁平化的組織構造既便於(yu) 及時對社會(hui) 事務予以反饋,又與(yu) 中共追求的平等精神保持一致。因此在對請示報告製度的完善過程中,中共也采取既借助於(yu) 科層體(ti) 係,又追求跨層級交流這種看似相悖、但又有其內(nei) 在邏輯的舉(ju) 措。
新中國成立伊始,各級黨(dang) 政組織就被要求同時向本級黨(dang) 委、政府和中共中央、中央政府提交請示報告。如上海市政府黨(dang) 組要求“各局、院、處的綜合報告,工作計劃及總結,典型材料,及重要文件指示等,需要給華東(dong) 局、華東(dong) 軍(jun) 政委員會(hui) 、黨(dang) 中央和中央領導機關(guan) 各一份”,而“各局、院、處送中央政府各部署會(hui) 院的各種專(zhuan) 門業(ye) 務報告,都必須經由上海市人民政府轉送,直接送中央或華東(dong) 局、市委的報告等,需要告知市政府”。當時針對一些重要的政策和議題,中共中央也要求“各中央局,各分局,各省委,各市委,各區黨(dang) 委,各地委,各縣委,均按級向中央及其上級作報告。縣委以上的報告,除發其上級外,均同時直接發中央。有電報的地方,用電報發來。無電報的地方,從(cong) 郵局寄來”。中央對於(yu) 跨層級傳(chuan) 遞信息的要求和重視,使高層領導者得以在保持原有組織層級基礎上,獲取到最準確的基層信息。
1954年6月,為(wei) 了更切實“了解下麵的情況,減少組織層次,增加工作效率,克服官僚主義(yi) ”,“適當地加強省、市的領導”,中央政府撤銷了大區一級行政機構,並對一些省、市進行合並,以增強對這部分行政單位的直接領導。大區行政機構的裁撤減少了中央與(yu) 各省之間信息交流的中間環節,提高了省、市兩(liang) 級政府請示報告傳(chuan) 遞的效率。無論是規定地方各級黨(dang) 政組織直接向中央作請示報告,還是減少中央與(yu) 政府各部門、地方各級政府信息交流的中間層級,中共中央的目的都是在黨(dang) 政係統內(nei) ,形成以中央為(wei) 中心、各級黨(dang) 政組織直接向中央提交請示報告的跨層級式傳(chuan) 遞過程,以此超越一般科層製中逐級向上傳(chuan) 遞信息的運轉邏輯,更真實地了解政策施行效果與(yu) 群眾(zhong) 關(guan) 切所在。
二是差異化的再傳(chuan) 遞過程。請示報告傳(chuan) 遞至中央或上級並不意味著信息傳(chuan) 遞過程的終止。由於(yu) 地方與(yu) 地方之間的信息交流並無明確渠道,以及對部分議題重要性的強調,中央會(hui) 選擇一部分請示或報告轉發給地方各級組織。在這一過程中,中央並非簡單地將原文傳(chuan) 遞給接收方,通常是對文字進行一定的處理後再轉發。除此之外,中共在轉發請示報告時所附的批語也值得重視。在這些批語中,可依據認可程度和推薦力度分出簡單認可——“好”或“很好”,中等認可——“好,望各地參酌處理”,以及高度認可——“全國適用,各中央局加以注意”三種層次。這種對地方報告的選擇性轉發和多層次評價(jia) ,有助於(yu) 地方對中央施政中的側(ce) 重點、具體(ti) 政策上的關(guan) 注點,以及對其他地區的施政行為(wei) 有更多了解,從(cong) 而為(wei) 央地間縱向交流、地方間橫向交流提供正式平台。雖然從(cong) 組織結構上看,縱向和橫向兩(liang) 種信息傳(chuan) 遞機製之間存在內(nei) 在的張力,強調協調與(yu) 合作的橫向聯係會(hui) 對強調控製的縱向聯係產(chan) 生一定程度的削弱,但是在中共構建的信息傳(chuan) 遞平台中,橫向傳(chuan) 遞本身處於(yu) 中共的調控之下,其目標主要在於(yu) 強化執政黨(dang) 對信息的支配能力與(yu) 領導核心地位。
總之,在新中國成立初期,中共已經構建起一套請示報告製度,雖然製度的設定和運行還有許多不完善的地方,如幹部素質參差不齊、常規信息和非常規信息之間界線不明、基層信息生產(chan) 壓力過大等原因,這一時期請示報告製度在運行過程中也存在信息有效性欠佳、非常規信息反饋不及時等缺陷,但請示報告製度在這一時期的完善與(yu) 實施成效,為(wei) 推進中國政治現代化作出了重要貢獻。應進一步完善請示報告製度,繼續堅持黨(dang) 的集中統一領導,優(you) 化激勵設置、考核檢查等機製,結合黨(dang) 風政風建設,將製度優(you) 勢轉化為(wei) 治理效能,為(wei) 國家治理體(ti) 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更有力的製度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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