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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循合理劃分事權、統籌集中使用等原則——用好重點生態保護修複治理資金

發稿時間:2024-02-26 13:43:44   來源:經濟日報  

  近日,財政部發布修訂後的《重點生態保護修複治理資金管理辦法》,對重點生態保護修複治理資金的預算管理、支持範圍、分配辦法等進行了具體(ti) 規定,將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生態係統保護修複。

  去年底發布的《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全麵推進美麗(li) 中國建設的意見》提出,“加快實施重要生態係統保護和修複重大工程,推行草原森林河流湖泊濕地休養(yang) 生息”。重點生態保護修複治理資金,由中央預算安排,用於(yu) 開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ti) 化保護和修複、曆史遺留廢棄工礦土地整治等生態保護修複工作,提升生態係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

  近年來,中央財政持續加大投入力度,係統推進生態係統保護修複。中央財政統籌考慮自然生態各要素,從(cong) 生態係統整體(ti) 性出發,因地因時製宜、分區分類施策,以財政力量推動生態環境整體(ti) 保護、係統修複、綜合治理,以點帶線、由線成麵,持續促進生態係統質量的整體(ti) 改善和全麵提升。2023年預算報告顯示,中央財政重點生態保護修複治理資金安排172億(yi) 元。

  “‘十三五’時期以來,中央財政遴選了52個(ge) 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ti) 化保護和修複工程試點項目,合計安排獎補資金1000多億(yi) 元,累計完成係統治理麵積約537萬(wan) 公頃。”財政部自然資源和生態環境司司長郜進興(xing) 表示,總的來看,在中央財政支持下,係統性生態保護修複工作取得了顯著的生態效益、經濟效益和社會(hui) 效益,生態係統多樣性、穩定性、持續性明顯提升,進一步築牢了支撐中國式現代化的生態根基。

  此次修訂後的《管理辦法》規定,治理資金使用和管理應當遵循堅持公益方向、合理劃分事權、統籌集中使用、資金安排公開透明等原則。治理資金由財政部會(hui) 同自然資源部等部門管理,組織對治理資金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強化績效目標管理,做好績效運行監控,組織開展績效評價(jia) 。

  治理資金支持範圍主要用於(yu) 兩(liang) 個(ge) 方麵: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ti) 化保護和修複工程、曆史遺留廢棄工礦土地整治。治理資金應優(you) 先用於(yu) 解決(jue) 生態係統突出問題,不得用於(yu) 以下方麵支出:不符合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耕地保護紅線等國家管控要求的項目;有明確修複責任主體(ti) 的項目;已有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公園、廣場、雕塑等旅遊設施與(yu) “盆景”工程等景觀工程建設。

  治理資金采取項目法分配,山水林田湖草沙一體(ti) 化保護和修複工程總投資10億(yi) 元—20億(yi) 元(不含20億(yi) 元)的項目獎補5億(yi) 元;工程總投資20億(yi) 元—50億(yi) 元(不含50億(yi) 元)的項目獎補10億(yi) 元;工程總投資50億(yi) 元及以上的項目獎補20億(yi) 元。曆史遺留廢棄工礦土地整治總投資5億(yi) 元及以上的項目獎補3億(yi) 元。財政部將會(hui) 同自然資源部等部門通過競爭(zheng) 性評審方式公開擇優(you) 確定支持項目。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資源環境和生態文明研究中心研究員樊軼俠(xia) 認為(wei) ,在財政緊平衡的形勢下,中央財政資金對重點生態保護修複治理的支撐作用持續增強,《管理辦法》助力把財政資金用在刀刃上,精準、科學推動係統性生態保護修複工作。

  “中央財政緊盯生態保護修複等重點領域和關(guan) 鍵環節,既強化財政資金保障和政策支撐,又注重通過長效機製建設進一步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體(ti) 現了財政資金提質增效的總體(ti) 要求。”樊軼俠(xia) 說。(記者 曾金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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