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福建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範區十項出入境政策措施“問與答”
發稿時間:2024-01-02 14:27:52 來源:國家移民局網站
1、問:擬從(cong) 福建省口岸入境的台灣居民,如何在網上申請辦理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
答:擬從(cong) 福建省口岸入境的台灣居民,可以登陸“移民局12367”APP或微信、支付寶“移民局12367”小程序,在“一次有效台胞證申請”服務中填寫(xie) 《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請表》,上傳(chuan) 證件照片、有效的台灣地區身份證和台灣地區出入境證件即完成申請。經批準的,抵達口岸繳納辦證費用後,即可領取證件。
2、問:在福建省口岸申請辦理五年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後,如何領取證件?
答:台灣居民在福建省公安機關(guan) 口岸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辦五年期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以選擇郵寄到台灣居民指定的大陸地址或到福建省公安機關(guan) 出入境管理機構窗口領取。
3、問:來閩旅遊台灣居民通過旅行社“集中代辦”台胞證需要提交哪些申請材料?
答:來閩旅遊的台灣居民,可以通過具備經營台灣居民入境團隊旅遊業(ye) 務資質的旅行社委托福建省地接社,向擬入境口岸所在地公安機關(guan) 出入境管理機構集中代辦一次有效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辦時,應當提交《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申請表》、證件照片、有效的台灣地區身份證和台灣地區出入境證件複印件。
4、問:台灣居民如何辦理在福建省定居申請手續?
答:根據《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guan) 於(yu) 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liang) 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liang) 岸融合發展示範區的意見》,台灣居民在閩定居實行“願落盡落”。申請人可以向擬定居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guan) 出入境管理機構提出申請,提交《台灣居民來大陸定居申請表》、證件照片、交驗有效的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台灣地區身份證和台灣地區出入境證件。經批準的,申請人可在10個(ge) 工作日內(nei) 領取《台灣居民定居證》和《批準定居通知書(shu) 》,到擬定居地的公安派出所辦理落戶手續。
5、問:台灣居民的哪些大陸親(qin) 屬可以在福建申請辦理赴台探親(qin) 簽注?辦理時間需要多久?
答:在閩台灣居民的大陸配偶及親(qin) 屬(父母或者配偶的父母,子女及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等),可以向福建省內(nei) 任一縣級以上公安機關(guan) 出入境管理機構申請辦理赴台探親(qin) 簽注,經審批通過的,可在20個(ge) 工作日內(nei) 領取證件。
6、問:台灣居民可以在福建省內(nei) 哪些口岸辦理快捷通關(guan) 備案?
答:台灣居民可在福州長樂(le) 國際機場、琅岐對台客運碼頭、黃岐對台客運碼頭,廈門高崎國際機場、五通客運碼頭,泉州晉江國際機場、石井對台客運碼頭,平潭澳前對台客運碼頭等8個(ge) 口岸設置的邊檢快捷通關(guan) 人員信息采集備案點,就近辦理快捷通關(guan) 采集備案,備案後即可享受“一地備案、全國通用”的快捷通關(guan) 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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