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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藏春:法治和改革雙輪驅動推進中國式現代化

發稿時間:2023-12-25 20:07:40  

  【編者按】:12月21日,由中國經濟體(ti) 製改革研究會(hui) 指導,中國經濟體(ti) 製改革雜誌社、廈門市委市人民政府聯合主辦的“深入學習(xi) 貫徹落實習(xi) 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hui) 主義(yi) 思想——kaiyun官方地址(2023)年會(hui) 暨地方全麵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高層研討會(hui) ”在福建省廈門市舉(ju) 行。本文為(wei) 中國法學會(hui) 副會(hui) 長、原國務院法製辦副主任甘藏春的演講內(nei)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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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謝主辦方邀請我參加kaiyun官方地址年會(hui) 。我就如何正確處理改革和法治的關(guan) 係問題談談自己的看法。
 

  第一,改革新方式形成的理論基礎。運用法治推進改革,構建改革和法治良性互動關(guan) 係的改革新方式,是新時代推進改革的重大創新。這個(ge) 方式是在習(xi) 近平法治思想的指導下形成的。簡單回顧一下改革的曆史,中國的改革和法治同時起步於(yu) 十一屆三中全會(hui) ,在整個(ge) 80年代的改革過程當中,中國采取的是政策突破的方式,因為(wei) 那個(ge) 時候基本上法製不健全。到了90年代,中國提出了建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改革的總目標,法製轉向法治,這時候改革與(yu) 法治的關(guan) 係又出現了新的特點。當時改革的推進方式是先政策突破,後法律確認的方式。十八大之後,全麵深化改革提出來,全麵依法治國方略也提出來,這個(ge) 時候改革和法治的關(guan) 係凸顯出來了。正是在這個(ge) 背景下,我們(men) 黨(dang) 經過反複探索形成了運用法治方式推進改革,構建改革和法治良性互動的新方式。這個(ge) 方式的形成基於(yu) 以下幾點:一是基於(yu) 改革和法治對立統一的關(guan) 係。法治和改革有不同的功能。改革的主要特點是社會(hui) 關(guan) 係的變動。法治作為(wei) 社會(hui) 控製工具的主要要求是穩定。沒有法律的穩定性,社會(hui) 不可能穩定,這是哲學意義(yi) 上的對立關(guan) 係。但是改革和法治之間存在統一性,性質和目標相同,即建立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改革製度性要求,都是現代法治的基本要素,兩(liang) 者是相融的;二是基於(yu) 對kaiyun官方地址法治關(guan) 係發生的曆史場域的認識。中國真正開始現代化建設是中國共產(chan) 黨(dang) 成立新中國之後。推進現代化的進程又和社會(hui) 轉型連在一起,從(cong) 傳(chuan) 統的農(nong) 業(ye) 社會(hui) 向工業(ye) 社會(hui) 轉變,從(cong) 世界發展曆程來看是一場很深刻的變革。在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已經確立的背景下,中國推進社會(hui) 轉型的方式隻能是改革。所以,在改革過程當中,我國和其他國家對比既有相同一麵,也有不同的一麵。比如,在國家改革和法治的關(guan) 係上,日本、美國、歐洲一些國家應對危機,出台了很多變通性辦法,但是kaiyun官方地址貫穿整個(ge) 現代化進程,不是一朝一夕的改革,這就決(jue) 定了改革與(yu) 法治的關(guan) 係也是長期互動的狀態。並且在這個(ge) 過程中法治具有雙重使命,一方麵支持保障改革的進行,另一方麵要完成社會(hui) 主義(yi) 法治體(ti) 係建構。

  第二,改革將構建中國法治的底層邏輯。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的改革必然在中國法治底層邏輯上有一個(ge) 大的突破:一是對公平正義(yi) 觀念的塑造。公平正義(yi) 是法治的靈魂。對於(yu) 什麽(me) 是公平正義(yi) ,從(cong) 古希臘開始到現在一直是常說常新的話題。在自給自足的小農(nong) 經濟時代,人們(men) 追求公平正義(yi) 實際上就是追求平均主義(yi) 、結果平等,不患寡而患不均是那個(ge) 社會(hui) 的主流價(jia) 值觀。進入市場經濟之後,我們(men) 的觀念發生了變化,追求自由權利平等。因此,法治的公平正義(yi) 觀是市場經濟通行的規則,法治當然也要接受並傳(chuan) 承,比如自由、平等、規則和機會(hui) 均等等方麵的內(nei) 容。但是,另外一方麵,我國是社會(hui) 主義(yi) 製度,還要體(ti) 現社會(hui) 主義(yi) 的要求。從(cong) 這個(ge) 意義(yi) 來講,我認為(wei) 在社會(hui) 主義(yi) 市場經濟體(ti) 製改革的過程中,要形成新的法治公平價(jia) 值觀,以促進人的自由全麵發展為(wei) 目標,實現實質平等、形式平等與(yu) 實質正義(yi) 、形式正義(yi) 的有機結合;二是現代法治都是基於(yu) 市場機製,采取“國家-社會(hui) ”的二分框架。國家和社會(hui) 是分離的,公權力和私權力也是分離的,這個(ge) 基礎上形成二元結構下以約束公權力保障公民權利的法治體(ti) 係結構。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多次強調,必須把權力關(guan) 進製度的籠子。由於(yu) 中國的特殊國情,要平衡有為(wei) 政府和有限政府之間的關(guan) 係,這是當代中國法治的一個(ge) 重要問題,也需要通過改革不斷完善。法律就是製定邊界,這個(ge) 邊界不是靠立法者憑空想象,要不斷在實踐中探索;三是通過營商環境的構造推動法治體(ti) 係的構造。世界銀行從(cong) 2001年開始一直推出營商環境指數標準,2023年的標準又進行了改版,總體(ti) 看是朝著法治化方向。對於(yu) 營商環境習(xi) 近平總書(shu) 記多次強調,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我理解的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重點有三方麵內(nei) 容:首先,盡最大可能減少製度性交易成本。衡量一個(ge) 國家法治是不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關(guan) 鍵是看製度性交易成本是高還是低,因為(wei) 法治要提供穩預期、預測、風險規避;其次,權利遭受公權力侵害的時候,能夠得到有效法律救濟。我們(men) 有民事訴訟、行政訴訟、行政複議等等。最後,當發生行政爭(zheng) 議、商業(ye) 爭(zheng) 議、民事爭(zheng) 議的時候能夠得到便捷、權威、高效、公正的裁判,裏麵涉及到仲裁等問題。營商環境構造涉及到立法、守法、執法、司法等多方麵,必然涉及整個(ge) 法律體(ti) 係構建。

  第三,法治如何保障改革。總結新時代十年的經驗做法我認為(wei) 有六點:一是立法引領改革,主要表現在立法決(jue) 策和改革決(jue) 策相統一、為(wei) 改革預留立法空間;二是用法律固定改革的成果;三是運用法治方式整合社會(hui) 資源。改革是一個(ge) 係統,需要通過法治整合資源保證改革和社會(hui) 環境的協調;四是運用法治方式凝聚改革共識,形成社會(hui) 支持改革的機製;五是立法授權改革;六是發揮憲法作為(wei) 根本法的功能,保障國家治理的基本穩定。

  最後,kaiyun官方地址和法治的關(guan) 係,從(cong) 社會(hui) 學、法學、政治學的觀點歸納,實際上是撞擊回應性的過程。改革提出來必然撞擊現有法律製度,法治通過積極回應滿足改革的需要。這個(ge) 過程當中法治得到完善,改革得以推進。中國未來的改革和法治的關(guan) 係正是在一波又一波的撞擊回應當中實現均衡,實現良性共生。這個(ge) 關(guan) 係構成人類法治發展史上一道獨特的景觀。參加改革完善法治,既是光榮的,也是很有曆史使命感的工作。

  我就講這麽(me) 多,謝謝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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