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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湧:抗生素濫用納入醫院考核指標

發稿時間:2012-05-09 00:00:00  

  5月8日,衛生部正式發布了《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管理辦法》(以下稱“管理辦法”)。

  近年,抗菌藥物濫用引起廣泛關(guan) 注,世界衛生組織認為(wei) ,抗菌藥物濫用導致的細菌耐藥性甚至有可能導致人類麵臨(lin) 無藥可用的境地。衛生部自2011年起開展了為(wei) 期三年的抗菌藥物專(zhuan) 項整治,並於(yu) 當年4月首度就管理辦法公開征集意見。

  正式出台的管理辦法共6章59條,重點提出建立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分級管理製度、從(cong) 遴選到退出的全流程工作機製、細菌耐藥預警機製等。

  衛生部醫政司司長王羽表示,管理辦法是對過去十多年我國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管理實踐經驗的提煉和固化,為(wei) 未來逐步建立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管理長效機製奠定了基礎。

  基層抗菌藥物隻能來自基本藥物

  曆時近一年、先後兩(liang) 次公開征集意見,《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管理辦法》於(yu) 5月8日正式公布。

  2011年,衛生部先後兩(liang) 次就管理辦法公開征集意見。其中,四月份公開的版本甚至被稱為(wei) “史上最嚴(yan) ”。該版本的征集意見稿直接對二三級醫院的抗菌藥物使用數量做出了規定:三級醫院購進抗菌藥物品種不得超過50種,二級醫院則不得超過35種。

  不過,2011年8月份的征集意見稿以及目前正式公布的版本當中,均去掉了關(guan) 於(yu) 二三級醫療機構的限製,而是增加了對基層醫療機構的規定。

  管理辦法第二十條第二款明確規定,“基層醫療衛生機構隻能選用基本藥物(包括各省區市增補品種)中的抗菌藥物品種。”

  而對其它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僅(jin) 提出“優(you) 先選用《國家基本藥物目錄》、《國家處方集》和《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shang) 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收錄的抗菌藥物品種。”

  按照管理辦法的規定,未來我國的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將實行分類管理製度,包括非限製使用、限製使用與(yu) 特殊使用三級管理。

  抗菌藥物分級管理目錄由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製定,報衛生部備案。該條規定,在管理辦法起草過程中也經曆了由衛生部製定到下放給各地方的過程,主要是為(wei) 了適應各地方抗菌藥物使用情況的差異。

  對於(yu) 不同級別的抗菌藥物,醫師、藥師則要具備相應的資格。例如,管理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具有高級專(zhuan) 業(ye) 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的醫師,可授予特殊使用級抗菌藥物處方權。

  王羽表示,衛生部、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還要建立國家級和省級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監測網和細菌耐藥監測網,以實現動態監測、分析臨(lin) 床應用和細菌耐藥形勢。同時,醫療機構也要及時掌握本機構及臨(lin) 床各專(zhuan) 業(ye) 科室抗菌藥物使用情況,對不合理使用及時幹預。

  “縣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要建立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情況排名、公布和誡勉談話製度,將醫療機構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情況納入醫療機構考核指標體(ti) 係。”王羽指出。

  2012年專(zhuan) 項整治範圍擴大

  2012年,衛生部在全國範圍內(nei) 開展的抗菌藥物臨(lin) 床應用專(zhuan) 項整治活動繼續進行。該專(zhuan) 項整治活動啟動於(yu) 2011年4月,為(wei) 期3年。

  與(yu) 管理辦法明顯不同的是,衛生部下發的專(zhuan) 項方案則對各醫療機構能夠使用的抗菌藥物種類和比例都做了明確的規定。

  在使用數量上,三級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50種,二級醫院抗菌藥物品種原則上不超過35種。而綜合醫院住院患者抗菌藥物使用率不超過60%,門診患者抗菌藥物處方比例不超過20%。

  針對有醫務人員反映標準不合理難以達到的問題,衛生部合理用藥專(zhuan) 家委員會(hui) 委員肖永紅表示:“這個(ge) 比例是我們(men) 前期在兩(liang) 三百家醫院做完基線調查以後確定的。而世界衛生組織推薦的標準更為(wei) 嚴(yan) 格,為(wei) 30%。”

  王羽認為(wei) ,有些醫療機構對標準采用一刀切的執行,也造成了困難的出現。“我們(men) 在督導的過程中就提出,醫院應該根據各科室的不同情況製定不同的標準,而不應該各科室平均執行一個(ge) 標準。”王羽說。

  據王羽透露的數字,2011年衛生部在全國督導檢查的430家醫院全部達到了設定標準。其中,門診抗菌藥物使用率從(cong) 2006年的27.8%下降到2011年的15%,住院的使用率則從(cong) 80.5%下降到58%。

  今年衛生部的抗菌藥物專(zhuan) 項整治方案也已經下發,除了綜合醫療機構使用的抗菌藥物品種數量方麵延續了2011年的標準外,2012年專(zhuan) 項整治的範圍則進一步擴大。

  包括口腔醫院、腫瘤醫院、兒(er) 童醫院、精神病醫院、婦產(chan) 醫院(含婦幼保健院)等專(zhuan) 科醫療機構,均納入到2012年的整治範圍內(nei) ,並針對每種醫院使用抗菌藥物的種類和比例專(zhuan) 門做出相應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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